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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版“大学语文”:中国语文能力课程讲义(三)
【时间:2007/6/27 】 【来源:台湾辅英科技大学教材 】 【作者: 不详】 【已经浏览4904 次】

第七单元  渐  (丰子恺)

   作者:

  丰子恺(公元一八九八~一九七五),原名丰润(丰仁),浙江崇德县石门湾(今浙江省桐乡县石门镇)人。十六岁至二十一岁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为李叔同先生(后出家,法号弘一)的得意门生。一九二一年初赴日本留学,在东京参加洋画研究会和音乐研究会。一九四二年到重庆,任教于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一年后辞职,专事著述。一九四九年以后一直住在上海,著述之外,也事翻译。一九七五年九月十五日因肺癌不治去世。

  丰子恺一生著述丰富,共一百五十多种。画作方面,有《子恺漫画全集》六册。散文方面,有《缘缘堂随笔》、《缘缘堂再笔》、《随笔》二十篇、《甘美的回忆》、《率真集》等。翻译作品有《猎人笔记》、《夏日漱石选集》、《源氏物语》等。就其散文的写作艺术而言,有两个主要特色:第一,内容直抒胸臆,诚恳真挚。第二,形式朴素自然,于平易中寓深意,于冲澹中见真情。是现代散文发展史上重要的代表作家。

  题解:

  本文选自《缘缘堂随笔》(亦见于《丰子恺文选》第一册,杨牧编),写作于一九二五年。作者有感于宇宙生命渐变的现象,经由「渐」字入文,采夹叙夹议的笔法,以具体形象议论人生哲理,亲切平易中寓含深意,实现了哲理与散文的结合。开篇即从个人成长、境遇变迁与时序递等角度,阐述了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渐进性,从而探讨对于人类心理的影响,或者执迷于时间的局部而忽略整体人生的意义,或者因人生渐变而忽略局部阶段的价值,最后点醒世人要真切体悟时间的作用,能不为「渐」所迷,勉励将人生意义体现于当下的努力,以达到「大人格」、「大人生」的修养,如此将有助人类社会迈向谦让,和平的境界。

  渐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陂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像山陂而像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 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阴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 下看书,page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page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 ,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牠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牠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地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像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地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试听Blake的歌:

  一粒沙里看出世界,
  一朵野花里见天国,
  在你掌里盛住无限,
  一时间里便是永劫。

  思考题:

  1、文中有「对于时间的悟性」一语,作者希望人们从时间中「悟」到什么?
  2、本文把「社会」或「世界」比喻成大火车,其用意何在?
  3、作者认为人类社会发生「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原因是什么?他认为怎样才能减少这种现象?你认同作者的看法吗?

  习作题:

  1、试以个人经验为例,举证「渐」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并加以叙述议论?
  2、丰子恺的<渐>与侯文咏的<渐渐>(《点滴城市》,圆神)在表现手法上有那些异同?

 

 

第八单元  历史的暗角:小人  (余秋雨)

  【题解】

  本文选自《山居笔记》,从历史事件的分析中,深刻地解析小人的行为特征格、生存状态、类型,并说明社会群体对小人失去防御能力的原因,及如何面对小人。取材广泛,析理精辟。

  【作者】

  余秋雨,浙江余姚人。当代中国杰出文化史学者、散文作家,常于海外讲学,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其散文深入探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丰富的想象力及严谨的推理论说,使《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掩卷沉思》、《千年一叹》等书,深受华人地区读者之喜爱。

  历史的暗角:小人  (余秋雨)

  一

  中国历史上,有一大群非常重要的人物肯定被我们历史学家忽视了。

  这群人物不是英雄豪杰,也未必是元凶巨恶。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极低,也可能很高。就文化程度论,他们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学者。很难说他们是好人坏人,但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鲜明的历史形象渐渐变得瘫软、迷顿、暴燥,许多简单的历史事件变得混沌、暧昧、肮脏,许多祥和的人际关系慢慢变的紧张、尴尬、凶险,许多响亮的历史命题逐个变得暗淡、紊乱、荒唐。他们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全部所作所为并没有留下清楚的行为印记,他们决不想对什么负责,而且确实也无法让他们负责。他们是一团驱之不散又不见痕迹的腐蚀之气,他们是一堆飘忽不定的声音和眉眼。你终于愤怒了,聚集起万钧雷霆准备轰击,没想到这些声音和眉眼也与你在一起愤怒,你突然失去了轰击的对象。你想不与理会,调过头去,但这股腐蚀气却又悠悠然地不绝如缕。

  我相信,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最终悲怅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腻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 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词汇“小人……”——不错,小人。这便是我这篇文章要写的主角。

  小人是什么?如果说得清定义,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可恶了。小人是一种很难定位和把握的存在,约略能说的只是,这个“小”,既不是指年龄,也不是指地位。小人与小人物是两码事。

  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欧洲的一则往事。数百年来一直亲如一家的一个和睦村庄,突然产生了邻里关系的无穷麻烦,本来一见面都要真诚地道一声“早安”的村民们,现在都怒目相向。没过多久,几乎家家户户都成了仇敌,挑衅、殴斗、报复、诅咒天天充斥其间,大家都在想方设法准备逃离这个可怖的深渊。可能是教堂的神父产生了疑惑吧,花了很多精力调查缘由,终于真相大白,原来不久前刚搬到村子里来的一位巡警的妻子是个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全部恶果都来自于她不负责任的窃窃私语。村民知道上了当,不再理这个女人,她后来很快也搬走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村民间的和睦关系再也无法修复。解除了一些误会,澄清了一些谣言,表层关系不再紧张,然而从此以后,人们的笑脸不再自然,既便在礼貌的言词背后也有一双看不见的疑虑眼光在晃动。大家很少往来,一到夜间,早早地关起门来,谁也不理谁。

  我读到这个材料时,事情已过去了几十年,作者写道,直到今天,这个村庄的人际关系还是又僵又涩,不冷不热。

  对那个窃窃私语的女人,村民们已经忘记了她讲的具体话语,甚至忘记了她的容貌和名字。说她是坏人吧,看重了她,但她实实在在地播下了永远也清除不净的罪恶的种子。说她是故意的吧,那也强化了她,她对这个村庄也未必有什么争夺某种权力的企图。

  说她仅仅是言词失当吧,那又过于宽恕了她,她做这些坏事带有一种本能的冲动。对于这样的女人,我们所能给舆的还是那个词汇:小人。

  小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这件欧洲往事因为有前前后后的鲜明对比,有那位神父的艰苦调查,居然还能寻找到一种答案。然而谁都明白,这在“小人事件”中属于罕例。绝大多数“小人事件”是找不到这样一位神父、这么一种答案的。我们只要稍稍闭目,想想古往今来、远近左右,有多少大大小小、有形无形的“村落”被小人糟踏了而找不到事情的首尾?

  由此不能不由衷地佩服起孔老夫子和其它先秦哲学家来了,他们那么早就浓浓地划出了“君子”和“小人”的界线。诚然,这两个概念有点模糊,互相间的内涵和外延都有很大的弹性,但后世大量新创立的社会范畴都未能完全地取代这种古典划分。

  孔夫子提供这个划分当然是为了弘扬君子、提防小人,而当我们长久地放弃这个划分之后,小人就会象失去监视的盗贼、冲决堤岸的洪水,汹涌泛滥。结果,不愿再多说小人的历史,小人的阴影反而越来越浓。他们组成了道口路边上密密层层的许多暗角,使得本来就已经十分艰难的民族跋涉步履,在那里趔趄、错乱,甚至回头转向,或拖地不起。即便是智慧的光亮、勇士的血性,也对这些霉苔斑斑的角落无可奈何。

  二

  然而,真正伟大的历史学家是不会放过小人的。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历史症结,于是在他冷静的叙述中不能不时时迸发出一种激愤。众所周知,司马迁对历史情节的取舍大刀阔斧,但他对于小人的所作所为却常常工笔细描,以便让历史记住这些看起来最无关重要的部位。例如,司马迁写到过发生在公元前五二七年的一件事。那年,楚国的楚平王要为自己的儿子娶一门媳妇,选中的姑娘在秦国,于是就派出一名叫费无忌的大夫前去迎娶。费无忌看到姑娘长得极其漂亮,眼楮一转,就开始在半道上动脑筋了。

  ——我想在这里稍稍打断,与读者一起猜测一下他动的是什么脑筋,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小人的行为特征。看到姑娘漂亮,估计会在太子那里得宠,于是一路上百般奉承,以求留下个好印象,这种脑筋,虽不高尚却也不邪恶,属于寻常世俗心态,不足为奇,算不上我们所说的小人;看到姑娘漂亮,想入非非,企图有所沾染,暗结某种私情,这种脑筋,竟敢把一国的太子当情敌,简直胆大妄为,但如果付诸实施,倒也算是人生的大手笔,为了情欲无视生命,即便荒唐也不是小人所为。费无忌动的脑筋完全不同,他认为如此漂亮的姑娘应该献给正当盛年的楚平王。尽管太子娶亲的事已经国人皆知,尽管迎娶的车队已经逼近国都,尽管楚宫里的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费无忌还是准骑了一匹快马抢先直奔王宫,对楚平王描述了秦姑娘的美丽,说反正太子此刻与这位姑娘尚未见面,大王何不先娶了她,以后再为太子找一门好的呢。楚平王好色,被费无忌说动了心,但又觉得事关国家社稷的形象和承传,必须小心从事,就重重拜托费无忌一手操办。三下两下,这位原想来做太子夫人的姑娘,转眼成了公公楚平王的妃子。

  事情说到这儿,我们已经可以分析出小人的几条重要的行为特征了:

  其一,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也能发现美好,有时甚至发现得比别人还敏锐,但不可能对美好投以由衷的虔诚。他们总是眯缝着眼楮打量美好事物,眼光时而发红时而发绿,时而死盯时而躲闪,只要一有可能就忍不住要去扰乱、转嫁(费无忌的行为真是“转嫁”这个词汇的最佳注脚),竭力作为某种隐潜交易的筹码加以利用。美好的事物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灾难,但最消受不住的却是小人的作为。蒙昧者可能致使明珠暗投,强蛮者可能致使玉石俱焚,而小人则鬼鬼祟祟地把一切美事变为丑闻。因此,美好的事物可以埋没于荒草黑夜间,可以展露于江湖莽汉前,却断断不能让小人染指和过眼。

  其二,小人见不得权力。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小人的注意力总会拐弯抹角地绕向权力的天平,在旁人看来根本绕不通的地方,他们也能飞檐走壁绕进去。他们表面上是历尽艰险为当权者着想,实际上只想着当权者手上的权力,但作为小人他们对权力本身又不迷醉,只迷醉权力背后自己有可能得到的利益。因此,乍一看他们是在投靠谁、背叛谁、效忠谁、出卖谁,其实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人的概念,只有实际私利。如果有人的概念,那么楚平王是太子的父亲,有父亲应有的尊严和禁忌,但费无忌只把他看成某种力量和利益的化身,那也就不在乎人伦关系和人际后果了。对别人没有人的概念,对自己也一样,因此千万不能以人品和人格来要求他们,小人之小,就小在人品人格上,小在一个人字上,这可能就是小人这一命题的原始含义所在。

  其三,小人不怕麻烦。上述这件事,按正常逻辑来考虑,即使想做也会被可怕的麻烦所吓退,但小人是不怕麻烦的,怕麻烦做不了小人,小人就在麻烦中找事。小人知道越麻烦越容易把事情搞混,只要自己不怕麻烦,总有怕麻烦的人。当太子终于感受到与秦国姑娘结婚的麻烦,当大臣们也明确觉悟到阻谏的麻烦,这件事也就办妥了。

  其四,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急于事功又不讲规范,有明明暗暗的障眼法掩盖着,办起事来几乎遇不到阻力,能象游蛇般灵活地把事情迅速搞定。他们善于领会当权者能以启齿的隐忧和私欲,把一切化解在顷刻之间,所以在当权者眼里,他们的效率更是双倍的。有当权者支撑,他们的效率就更高了。费无忌能在为太子迎娶的半道上发起一个改变皇家婚姻方向的骇人行动而居然快速成功,便是例证。

  暂且先讲这四项行为特征吧,司马迁对此事的叙述还没有完,让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继续看下去——

  费无忌办成了这件事,既兴奋又慌张。楚平王越来越宠信他了,这使他满足,但静心一想,这件事上受伤害最深的是太子,而太子是迟早会掌大权的,那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

  他开始在楚平王耳边递送小话:“那件事之后,太子对我恨之入骨,那倒罢了,我这么个人也算不得什么,问题是他对大王您也怨恨起来,万望大王戒备。太子已握兵权,外有诸侯支持,内有他的老师伍奢帮着谋画,说不定哪一天要兵变呢!”

  楚平王本来就觉得自己对儿子做了亏心事,儿子一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听费无忌一说,心想果不出所料,立即下令杀死太子的老师伍奢、伍奢的长子伍尚,进而又要捕杀太子,太子和伍奢的次子伍员(伍子胥——引者注)只得逃离楚国。

  从此之后,连年的兵火就把楚国包围了。逃离出去的太子是一个拥有兵力的人,自然不会甘心,伍员则发誓要为父兄报仇,曾一再率吴兵伐楚,许多连最粗心的历史学家也不得不关注的著名军事征战此起彼伏。

  然而楚国人民记得,这场弥天大火的最初点燃者,是小人费无忌,大家咬牙切齿地用极刑把这个小人处死了,但整片国土早已满目苍痍。

  ——在这儿我又要插话。顺着事件的发展,我们又可把小人的行为特征延续几项了:

  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在本质上是胆小的,他们的行动方式使他们不必害怕具体操作上的失败,但却不能不害怕报复。设想中的报复者当然是被他们伤害的人,于是他们的使命注定是要连续不断地伤害被伤害者。你如果被小人伤害了一次,那么等着吧,第二、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不这样做小人缺少安全感。楚国这件事,受伤害的无疑是太子,费无忌深知这一点。因此就无以安身,必欲置之死地才放心。小人不会怜悯,不会忏悔,只会害怕,但越害怕越凶狠,一条道走到底。

  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明火执仗的强盗、杀人不眨眼的侩子手是恶人而不是小人,小人没有这股胆气,许要掩饰和躲藏。他们反复向别人解释,自己是天底下受损实最大的人,自己是弱者,弱得不能再弱了,似乎生就是被别人欺侮的料。在他们企图囫囵吞食别人产权、名誉乃至身家性命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让低沉的喉音、含泪的双眼、颤抖的脸颊、欲说还休的语调一起上阵,逻辑说不园通时便哽哽咽咽地糊弄过去,你还能不同情?而费无忌式的小人则更进一步,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心为他人、为上司着想而遭至祸殃的人,那自然就更值得同情了。职位所致,无可奈何,一头是大王,一头是太子,我小人一个侍臣有什么办法?苦心斡旋却两头受气,真是何苦来着?——这样的话语,从古到今我们听到的还少吗?

  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小人要借权力者之手或起哄者之口来卫护自己,必须绘声绘色地谎报“敌情”。费无忌谎报太子和太子的老师企图谋反攻城的情报,便是引起以后巨大历史灾祸的直接诱因。说谎和造谣是小人的生存本能,但小人多数是有智力的,他们编造的谎言和谣言要取信于权势和舆情,必须大体上合乎浅层逻辑,让不习惯实证考察的人一听就产生情绪反应。因此,小人的天赋,就在于能熟练地使谎言和谣言编制得合乎情理。他们是一群有本事诱使伟人和庸人全都深陷进谎言和谣言迷宫而不知回返的能工巧匠。

  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精明而缺少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到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将会酿发出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当他们不断挑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瞠目结舌、骑虎难下了。小人没有大将风度,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但不幸的是,人们不会忘记他们这些全部灾难的最初责任者。平心而论,当楚国一下子陷于邻国攻伐而不得不长年以铁血为生的时候,费无忌也已经束手无策,做不得什么好事也做不得什么坏事了。但最终受极刑的仍然是他,司马迁以巨大的厌恶使之遗臭万年的也是他。小人的悲剧,正在于此。

  三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惟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了?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历史上那么多高贵的灵魂一直被这团阴影罩住而欲哭无泪,既然我们民族无数百姓被这堆污浊毒害而造成整体素质的严重下降,既然中国在人文领域曾经有过的大量精雅构建都已被这个泥淖搞脏或沉埋,既然我们好不容易重新唤起的慷慨情怀一次次被这股阴风吹散,既然我们不仅从史册上、而且还能在大街上和身边经常看到这类人的面影,既然过去和今天的许多是非曲直还一直被这个角落的嘈杂所扰乱,既然我们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只要一想起社会机体的这个部位就情绪沮丧,既然文明的力量在与这种势力的较量中常常成不了胜利者。既然直到下世纪我们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还不能完全排除这样的暗礁,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乏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与这团阴影抗衡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带有巨大历史必然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值得文化人类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们共同注意。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的充分呈现,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专制和社会下层的低劣群体的微妙结合。结合双方虽然地位悬殊,却互为需要,相辅相成,终于化合成一种独特的心理方式和生态方式。

  封建人治专制隐密多变,需要有一大批特殊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密又能适当地把隐密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封建统治者的心绪和物欲洗刷成光洁的规范。这一大批特殊的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和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德。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上的小人实在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一种体制性需要的填补和满足。

  《史记》中的《酷吏列传》记述到汉武帝的近臣杜周,此人表面对人和气,实际上坏得无可言说。他管法律,只要探知皇帝不喜欢谁,就千方百计设法陷害,手段毒辣;相反,罪大恶极的犯人只要皇帝不讨厌,他也能判个无罪。他的一个门客觉得这样做太过分了,他反诘道:“法律谁定的?无非是前代皇帝的话罢了,那么,后代皇帝的话也是法律,哪里还有什么别的法律?”由此可见,杜周固然是糟践社会秩序的宫廷小人,但他的逻辑放在专制体制下看并不荒唐。

  杜周不听前代皇帝只听后代皇帝,那么后代皇帝一旦更换,他又听谁呢?当然又得去寻找新的主子仰承鼻息。照理,如果有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相对稳定的行政构架,各级行政官员适应多名不断更替的当权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习惯于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政治恶斗的中国,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每一次主子的更换就意味着对以前的彻底毁弃,意味着自身官场生命的脱胎换骨,而其间的水平高下就看能否把这一切做得干脆利落、毫无痛苦。闭眼一想,我脑子里首先浮现的是五代乱世的那个冯道,不知为什么我会把他记得那么牢。

  冯道原在唐闵帝手下做宰相,公元九三四年李从珂攻打唐闵帝,冯道立即出面恳请李从珂称帝,别人说唐闵帝明明还在,你这个做宰相的怎么好请叛敌称帝?冯道说:我只看胜败,“事当务实”。果然不出冯道所料,李从珂终于称帝,成了唐末帝,便请冯出任司空,专管祭祀时扫地的事,别人怕他恼怒,没想到他兴高采烈地说:只要有官名,扫地也行。

  后来石敬瑭在辽国的操纵下做了“儿皇帝”,要派人到辽国去拜谢“父皇帝”,派什么人呢?石敬瑭想到了冯道,冯道作为走狗的走狗,把事情办妥了。

  辽国灭晋之后,冯道又诚惶诚恐地去拜谒辽主耶律德光,辽主略知他的历史,调侃地问:“你算是一种什么样的老东西呢?”冯道答到:“我是一个无才无德的痴顽老东西。”辽主喜欢他如此自辱,给了他一个太傅的官职。

  身处乱世,冯道竟然先后为十个君主干事,他的本领自然远不止是油滑而必须反复叛卖了。被他一次次叛卖的旧主子,可以对他恨之入骨却已没有力量惩处他,而一切新主子大多也是他所说的信奉“事当务实”的人,只取他的实用价值而不去预想他今后对自己的叛卖。因此,冯道还有长期活下去不断转向、叛卖的可能。

  我举冯道的例子只想说明,要充分地适应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一个人的人格支出会非常彻底,彻底到几乎不象一个人。与冯道、杜周、费无忌等人相比,许多忠臣义士就显得非常痛苦了。忠臣义士平日也会长时间地卑躬屈膝,但到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会突然慷慨陈词、拼命死谏,这实际上是一种“不适应反应”,证明他们还保留着自身感知系统和最终的人格结构。后世的王朝也会表扬这些忠臣义士,但这只是对封建政治生活的一个追认性的微小补充,至于封建政治生活的正常需要,那还是冯道、杜周、费无忌他们。他们是真正的适应者,把自身的人格结构踩个粉碎之后获得了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了,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全被彻底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侧隐之心都可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封建专制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的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劳苦大众是被物质约束和自然约束压得透不过气来的一群,不能不循规蹈矩,并无自由可言,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做为行为的代价,冯道、杜周、费无忌他们根本无法与之相比;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具体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冯道、杜周、费无忌这些官场小人呼应得起来并能产生深刻对位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除了他们,官场小人再也找不到其它更贴心的社会心理基础了。而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就象电磁的两极之间所形成的磁场,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的心理效应强劲地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人们后来处处遇到的小人,大多不是朝廷命官,也不是职业性的恶奴、乞丐、流氓、文痞,而是中间地带非职业意义上的存在,人数多,范围广,渗透力强,几乎无所不在。上层的社会制度可以改变,下层的社会渣滓可以清除,而这种中间地带的存在将会是一种幅员辽阔的恶性遗传,难以阻遏。

  据我观察,中间地带的大量小人就性质而言,也可分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这几类,试分述之。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断窥测着掀翻和吞没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谢国桢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一书中有一篇《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之家的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还涉及到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其混乱。为此,孟森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来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人们寻常接触的是大量并未签订过卖身契约的恶奴型小人。他们的特点,是永久地在寻找投靠和巴结的对象。投靠之初什么好话都说得出口,一旦投靠成功便充分、彻底地利用投靠对象的社会势力和公众效能以求一逞,与此同时又搜寻投靠对象的弱项和隐忧,作为箝制、要挟、反叛、出卖的资本,只不过反叛和出卖之后仍然是个奴才。这样的人,再凶狠毒辣、再长袖善舞,也无法抽离他们背后的靠山,在人格上,他们完全不能在世间自立,他们不管做成多大的事也只能算是小人。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求生是直得同情的,但为行乞成为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文化方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没有丝毫积极意义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浊、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有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得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这种做法当然会受到人们的责难,面对责难他们的办法是靠耍无赖以自救。他们会指天发誓,硬说刚刚乞讨来的东西天生就是他们的,反诬施舍者把它弄坏了,施舍者想既然如此那就不施舍了吧,他们又会大声叫喊发生了抢劫事件。叫喊召来了围观,无聊的围观者喜欢听违背常理的戏剧性事件,于是,一个无须抢劫的抢劫者抢劫了一个无可被劫的被劫者,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又耸人听闻的故事啊。乞丐型小人作为这个故事的主角与懊丧的施舍者一起被长久围观着,深感满足。与街市间的恶少不同的是,乞丐型小人始终不会丢弃可怜相,或炫示残肢,或展现破衣,或强调衰老,一切似乎都到了生活的尽头,骗赚着善良人们在人道上的最后防线。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苏北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行乞完,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貌似可怜却欲眼炯炯,低三下四却贪得无厌,一旦获得便立即耍赖,这便是乞丐型小人的基本生态。

  流氓型小人。

  凡小人无不带有流氓气,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当这些小人完全失去社会定位,失去哪怕是假装的价值原则的时候,他们便成为对社会秩序最放肆、又最无逻辑的骚挠者,这便是流氓型小人。

  流氓型小人的活力来自于无耻。西方有人说,人类是唯一有羞耻感的动物,这句话对流氓型小人不适合。《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献媚的丑态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说成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决,父子之恩难忘。”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作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它罪犯的伙食,吃得饱饱的。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一个恶奴型的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咀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咀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也真可以说是进入一定的境界了。

  尚未进牢狱的流氓型小人比其它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象玩杂耍一样在手上交替玩弄着诬陷、造谣、离间、偷听、恫吓、欺榨、出尔反尔、被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他们的一大优势在于,不仅精通流氓技法,而且也熟悉人世间的正常规矩,因此善于把两者故意搅浑,诱使不知底里的善良人误认为有讲理的余地,来与他们据理力争。以为他们不明真象,其实他们早就明白;以为他们一时误会,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误会过。你给他们讲道理,而他们想鄙弃的就是一切道理。当你知道了这个秘密,刚想回过头去,他们又热呼呼的递过来一句最正常的大道理,使人觉得最终要鄙弃大道理的竟然是你。曲彦斌的《中国乞丐史》曾引述雷君曜《绘图骗术奇谈》里收集的许多事例,结论是:“对这类人不理无事,一沾边就无论如何难免要上套圈的。”此话大概能感应许多读者。反观我们身边,有的人,相处多少年都平安无事,而有的人,亲亲热热自称门生贴上来,没过多久便滋生出没完没了的恼心事,那很可能就是流氓型小人了。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数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做作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大抵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曾经记述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挠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气息的年轻人,大体不在我们论述的范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了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国历史上举出一大串文才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难的。宋真宗钓了半天鱼钓不上来正在皱眉,一个叫丁谓的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诗来:“鱼畏龙颜上钓迟”。诗句很聪明,宋真宗立即高兴了。在宫廷里做文化侍从,至少要有这样的本事。至于这样的文化侍从是不是文痞,还要看他做多少坏事。

  文痞其实也就是文化流氓。与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们还要注意修饰文化形象,时不时愿意写几笔书法,打几本传奇,冒充一下学术辈分,拂拭一块文化招牌,伪称自己是哪位名人的师长,宣扬自己曾和某位大师有过结交。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一点文化品格的基本经纬,因而总要花费不少力气把自己打扮的慷慨激昂,好象他们是民族气节和文化品格的最后代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今日义士。他们有时还会包搅词讼,把事情搞颠倒了还能蒙得一个主持正义的美名。作为文人,他们特别知道与论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费在谣言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洁奉公的人,并把他推上皇帝宝座的是这帮人;在现代,给弱女子阮玲玉泼上很多赃水而使她无以言辩,只得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自尽的也是这帮人。这帮人无德、无行、无耻,但偏偏隔三差五地要打扮成道德捍卫者的形象,把自己身上最怕别人说的特点倒栽在别人身上。他们手上有一支笔,但几乎没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像模象样地做过什么,除了阿谀就是诽谤。记得一位阅世极深的当代艺术大师临终前曾经颇有感触地说:“一个文化人,如果一辈子没有做成任何一件实实在在的文化事业而居然还在文化界骗得一点小名,那他到老也只能靠投机过日子,继续忙忙颠颠地做文痞。”文痞型小人脚跨流氓意识和文化手段之间,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落后的国家里特别具有伪装,也特别具有破坏性,因为他们把其它类型小人的局部性恶浊,经过装潢变成了一种广范的社会污染。试想,一群街边流氓看到服饰齐整一点的行人就丢石子、泼脏水、瞎起哄,这种很容易看出来的恶行如果由几个舞文弄墨的人在哪本杂志上换成文绉绉的腔调来干,有多少人能看出来呢?说不定都被看成是文艺批评和艺术讨论了。

  四

  上文曾经说过,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殊需要为小人的产生和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种现象久而久之也就给全社会带来一种心理后果:对小人只能防、只能躲、不能纠缠。于是小人如入无人之境,滋生他们的那块土壤总是那样肥沃丰美。

  值得研究的是,有不少小人并没有什么权力背景、组合能力和敢死精神,为什么正常的社会群体对他们也失去了防御能力呢?如果我们不把责任全部推给封建王朝,在我们身边是否也能找到一点原因呢?

  好象能找到一些。

  第一,观念上的缺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社会上特别痛恨的都不是各种类型的小人。我们痛恨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的青年,我们痛恨敢于无视亲友邻里的规劝死死追求对象的情种,我们痛恨不顾一切的激进派或巍然不动的保守,我们痛恨跋扈、妖冶、穷酸、迂腐、固执,我们痛恨这痛恨那,却不会痛恨那些没有立场的游魂、转瞬即逝的笑脸、无法验证的美言、无可验收的许诺。很长时间我们都太政治化,以某种政治观点决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政治观点上几乎是无可无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时讨好两面,至少被两面都看成中间状态的友邻。我们厌恶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们厌恶野蛮,小人在多数情况下不干血淋淋的蠢事。结果,我们极其严密的社会观念监察网络疏而不漏地垂顾着各色人等,却独独把小人给放过了。

  第二,情感上的牵扯。小人是善于做情感游戏的,这对很多劳于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来说正中下怀。在这个问题上小人与正常人的区别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内心开始的,小人的情感游戏是以揣摩对方的需要开始的。小人往往揣摩得很准,人们一下就进入了他们的陷阱,误认他们为知己。小人就是那种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却曾有很多人把他误认为知己的人。到后来,人们也会渐渐识破他们的真相,但既有旧情牵连,不好骤然反脸。

  我觉得中国历史上特别能在情感的迷魂阵中识别小人的是两大名相:管仲和王安石。他们的千古贤名,有一半就在于他们对小人的防范上。管仲辅佐齐恒公时,齐恒公很感动地对他说:“我身边有三个对我最忠心的人,一个人为了伺候我愿做太监,把自己阉割了;一个人来做我的臣子后整整十五年没有回家看过父母;另一个人更历害,为了给我滋补身体居然把自己儿子杀了做成羹给我吃!”管仲听罢便说:“这些人不可亲近。他们的作为全部违反人的正常感情,怎么还谈得上对你的忠诚?”齐恒公听了管仲的话,把这三个小人赶出了朝廷。管仲死后,这三个小人果然闹得天翻地复。王安石一生更是遇到过很多小人,难于尽举,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谏议大夫程师孟,他有一天竟然对王安石说,他目前最恨的是自己身体越来越好,而自己的内心却想早死。王安石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先死,您就会给我写墓志铭,好流传后世了。”王安石一听就掂出了这个人的人格重量,不再理会。有一个叫李师中的小人水平更高一点,在王安石推行新法而引起朝廷上下非议纷纷的时候,他写了长长的十篇《巷议》,说街头巷尾都在说新法好,宰相好。本来这对王安石是雪中送炭般的支持,但王安石一眼就看出了《巷议》的伪诈成分,开始提防他。只有象管仲、王安石这样,小人们所布下的情感迷魂阵才能破除,但对很多人物来说,几句好话一听心肠就软,小人要俘虏他们易如反掌。

  第三,心态上的恐惧。小人和善良人们往往有一段或短或长的情谊上的“蜜月期”,当人们开始有所识破的时候,小人的耍泼期也就来到了。平心而论,对于小人的耍泼,多数人是害怕的。小人不管实际上胆子多小,耍起泼来有一种玩命的外相。好人虽然不见得都怕死,但要死也死在战争、抢险或与匪徒的格斗中,与小人玩命,他先泼你一身脏水,把事非颠倒得让你成为他的同类,就像拉进一个泥潭翻滚得谁的面目也看不清,这样的死法多窝囊!因此,小人们用他们的肮脏,摆开了一个比世界上任何真正的战场都令人恐怖的混乱方阵,使再勇猛的斗士都只能退避三舍。在很多情况下小人不是与你格斗而是与你死缠,他们知道你没有这般时间、这般口舌、这般耐心、这般情绪,他们知道你即使发火也有熄火的时候,只要继续缠下去总会有你的意志到达极限的一刻,他们也许看到过古西腊的著名雕塑《拉奥孔》,那对强劲的父子被滑腻腻的长蛇终于缠到连呼号都发不出声音的地步。想想那尊雕塑吧,你能不怕?

  有没有法律管小人?很难。小人基本上不犯法。这便是小人更让人感到可怕的地方。《水浒传》中的无赖小人牛二缠上了英雄杨志,杨志一躲再躲也躲不开,只能把他杀了,但犯法的是杨志,不是牛二。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住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污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想受污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一旦付出代价后人们才发现生命的天平严重失衡。这种失衡又倒过来在社会上普及着新的恐惧:与小人较劲犯不着。中国社会上流行的那句俗语“我惹不起,总躲得起吧”,实在充满了无数次失败后的无奈情绪。谁都明白,这句话所说的不是躲盗贼,不是躲灾害,而是躲小人。好人都躲着小人,久而久之,小人被一些无知者所羡慕,他们的队伍扩大了。

  第四,策略上的失误。中国历史上很多不错的人物在对待小人的问题上每每产生策略上的失误。在道与术的关系上,他们虽然崇扬道却因政治思想构架的大一统而无法真正行道,最终都陷入术的圈域,名为韬略,实为政治实用主义。这种政治实用主义的一大特征,就是用小人的手段来对付政敌,用小人的手段来对付小人。这样做初看颇有实效,其实后果严重。政敌未必是小人,利用小人对付政敌,在某种意义上是利用小人来扑灭政治观点不同的君子,在整体文明构建上是一大损失。利用小人来对付小人,使被利用的那拨小人处于合法和被弘扬的地位,一旦成功,小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将邀功论赏、发扬光大。中国历史上许多英明君主、贤达臣将往往在此处失误,他们获得了具体的胜利,但胜利果实上充满了小人灌注的毒汁。他们只问果实属于谁而不计果实的性质,因此,无数次即便是好人的成功也未必能构成一种正当的文明积累。

  小人是不可多加利用的。雷君曜的《绘图骗术奇谈》中记述了不止一人先被小人利用,后来发觉后认为有利可图,将错就错地倒过来利用小人的事例,结果总是小人逃之夭夭,企图利用小人的人成了最狼狈的民间笑柄。我觉得这些故事带有寓言性质,任何历史力量若要利用小人成事,最终自己必将以一种小人化的丑陋形态被历史和人类所奚落。

  第五,灵魂上的对应。有不少人,就整体而言不能算是小人,但在特定的情势和境遇下,灵魂深处也悄然渗透出一点小人情绪,这就与小人们的作为对应起来了,成为小人闹事的帮手和起哄者。谣言和谎言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市场?按照正常的理性判断,大多数谣言是很容易识破的,但居然会被智力并不太低的人大规模传播,原因只能说是传播者对谣言有一种潜在需要。只要想一想历来被谣言攻击的人大多数是那些有理由被别人暗暗嫉妒、却没有理由被公开诋毁的人物,我们就可明白其中奥秘了。谣言为传播、信谣者而设,按接受美学的观点,谣言的生命扎根于传谣、信谣者的心底。如果没有这个根,一切谣言便如小儿梦呓、腐叟胡诌,会有什么社会影响呢?一切正常人都会有失落的时候,失落中很容易滋长嫉妒情绪,一听到某个得意者有什么问题,心里立即获得了某种窃窃自喜的平衡,也不管起码的常识和逻辑,也不作任何调查和印证,立即一哄而起,形成围啄。更有一些人,平日一直遗憾自己在名望和道义上的欠缺,一旦小人提供一个机会能在攻击别人过程中获得这种补偿,也会在犹豫再三之后探头探脑地出来,成为小人的同伙。如果仅止于内心的些微需要试图满足,这样的陷落也是有限度的,良知的警觉会使他们拔身而走;但也有一些人,开始只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心对位而已,而一旦与小人合伙成事后又自恃自傲,良知麻木,越沉越深,那他们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小人而难以救药了。从这层意义上说,小人最隐秘的土壤,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即便是吃够了小人苦头的人,一不留神也会在自己的某个精神角落为小人挪出空地。

  五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显然没有消解小人的良方。在这个棘手的问题上我们能做的事情很少。我认为,文明的群落至少应该取得一种共识:这是我们民族命运的暗疾和隐患,也是我们人生取向的分道所在,因此需要在心理上强悍起来,不再害怕我们害怕过的一切。不再害怕众口铄金,不再害怕招腥惹臭,不再害怕群蝇成阵,不再害怕阴沟暗道,不再害怕那种时时企盼着新的整人运动的饥渴眼光,不再害怕几个很想成名的人长久地缠着你打所谓名人官司,不怕偷听,不怕恐吓,不怕狞笑,以更明确、更响亮的方式立身处事,在人格、人品上昭示着高贵和低贱的界限。经验证明,面对小人,越是退让,麻烦越多。那么,只好套用一句熟语了:我们死都不怕,还怕小人么?

  此外,有一件具体的事可做,我主张大家一起来认认真真研究一下从历史到现实的小人问题。把这个问题狠狠地谈下去,总有好处。

  想起了写《吝啬鬼》的莫里哀。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根治人类身上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吝啬这个老毛病,但他在剧场里把吝啬解剖得那么透彻、那么辛辣、那么具体,使人们以后再遇到吝啬或自己心底产生吝啬的时候,猛然觉得在哪里见过,于是,剧场的笑声也会在他们耳边重新响起,那么多人的笑声使他们明白人类良知水平上的事非。他们在笑声中莞尔了,正常的人性也就悄没声儿地上升了一小格。

  忘了是狄德罗还是博格森说的,莫里哀的《吝啬鬼》问世以来没有治好过任何一个吝啬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只要经历过演出剧场那畅快的笑,吝啬鬼走出剧场后至少在两三个星期内会收敛一点,不是吝啬鬼而心底有吝啬影子的人会把那个影子缩小一点,更重要的是,让一切观众重见吝啬行为时觉得似曾相识,然后能快速给以判断,这就够了。

  吝啬的毛病比我所说的小人的痼疾轻微得多。鉴于小人对我们民族昨天和今天的严重荼毒,微薄如我们,能不能像莫里哀一样把小人的行为举止、心理方式用最普及的方法袒示于世,然后让人们略有所悟呢?既然小人已经纠缠了我们那么久,我们何不壮壮胆,也对着他们鼓噪几下呢?

  二十世纪临近末尾,新的世纪就要来临。我写《山居笔记》大多是触摸自以为本世纪未曾了断的一些疑难文化课题,这是最后一篇,临了的话题是令人沮丧的:为了世纪性的告别和展望,请在关注一系列重大社会命题的同时,顺便把目光注意一下小人。

  是的,小人。

  【思考题】

  1、请以余秋雨《小人》为例,说明余秋雨说理散文的特色。
  2、试评论余秋雨面对小人的态度。

  【习作题】

  1、请依余秋雨论小人的架构,以「论英雄」为题,撰一篇论说文。

 

 


第九单元    很多人可能都是猴子! (颜昆阳)

   作者:

   颜昆阳,台湾省嘉义县人,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一日生。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研究所博士,现任国立东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曾获第三届中兴文艺奖章,时报文学奖散文优等奖,六十七年、六十八年联合报短篇小说佳作奖。

   颜昆阳写作文类,包括旧诗、散文、小说、评论。在散文方面,从早期的《秋风之外》(兰亭书店,民72年),追求浪漫唯美,以清丽的语言抒写个人的心灵经验;至《传灯者》(汉艺色研,民80年),笔触由个人抒情转向外在世界的探索与批判;到《人生因梦而真实—我读庄子》(汉艺色研,民81年),则转向内在心灵对庄子生命境界的感悟,显露了智慧珠玑。学术论著专书以庄子美学、古典诗歌、文学理论为主,讲求论证严谨,思辨敏锐。

   题解:
     
  本文选自《人生因梦而真实—我读庄子》,作者透过庄子<齐物论>「朝三暮四」的寓言故事,揭示「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的真相,进而以自己切身的例子,畅谈聪明与愚蠢经常是被不同的名言、喜怒所左右。理寓于事的表现手法,引人入胜,亲切有趣;又自然地带领读者进行自我与心灵的对话,唤醒「真君」的精神主宰,诚乃论理性散文的杰作。

  很多人可能都是猴子!

  庄子曾经说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养猴子的老人,拿着栗子去喂猴子们,说:「早上给三个,晚上给四个,可以吗?」猴子们非常生气;聪明的老人就改口说:「那么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怎么样?」猴子们全都高兴地跳起来。
   
  这个故事很具讽刺性。「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实质上都一样七个,只是形式上玩了点花样而已。或许最先进入眼睛、耳朵的印象,往往最容易引起你不经大脑的情绪反应。猴子之所以对「朝三暮四」生气,是因为第一个印象只有「三个」,太少了。而对「朝四暮三」的第一个印象却是「四个」,比较多,当然高兴起来。至于三个加四个,与四个加三个,究竟谁多谁少,或完全一样,那就必须综合二个经验,然后再去想一想的事,不免要费些脑筋了。因此,猴子竟然对这两种形式上有些不同,而实质上却完全一样的待遇,产生喜怒完全殊异的情绪反应。
   
  或许,你会说,多么愚蠢的猴子。然而,很多人却在讥笑猴子的同时,却没有发觉自己也是猴子。三加四,或四加三,你固然算得出来。但是,在我们的人生经验中,究竟自己干过多少类似猴子这样「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的蠢事呢?你一定不知道,因为假如你知道这是一种蠢事,你就不会去做了。最蠢的人就是不知道自己蠢在那里,还自以为聪明而洋洋得意;或许,我也是这种蠢蛋之一,而你呢?
   
  假如你的身高只有一五0公分,有人叫你「矮冬瓜」,那么你一定很生气,但有人称你「短小精悍」或「小钢炮」,你大概会舒服些吧!不管「矮冬瓜」、「短小精悍」或「小钢炮」,实际上都是指着你一五0公分的身高。不过,在我们习成的语意脉络中,你却彷佛觉得第一个人叫你「矮冬瓜」时,有些不怀好意,讥笑你长得太矮、很难看。而第二个人称你「短小精悍」或「小钢炮」,却怀着好意,称赞你虽然身材矮了些,却很能干,很强硬。然而,说话的人真的有这样的意思吗?除非他自己再做解释,否则恐怕不容易证明。然而,习成的语意却在形式上已给了你先入为主的印象了。
   
  曾经有一个很多年不见的女学生,看到我已不复削瘦的躯体,笑着说:「老师,多年不见,你好像比以前『圆』多了!」真会说话的嘴巴,其实她要告诉我的是「你比以前『胖』多了」。「圆」与「胖」,实际指的都同样一回事,但是「圆」听起来可能顺耳些吧!因此,我们在语言的形式上,便玩起许多花样,「肥猪」、「汽油桶」、「丰满」……其胖之实,一也。然而,其胖之名,却似乎有些差别。因此,有人就随着不同的名言,或喜或怒。
   
  人类的聪明,就在于他们创造了语言,并且玩着各种语言的花样。这些语言的花样逐渐脱离了真实的事物,也脱离了诚恳的心意,而编织成一片如烟似雾的假象。人类的愚蠢,也就在于逐渐不去揭开这层层假象,而宁可先入为主地就认定它是真的。因此,不思不想,就随着这层层假象的翻覆,而哭哭笑笑起来。
   
  现代人最大的幸运是坐在家里,不必事事物物都去经历,只要扭开电视、收音机,摊开报纸、杂志、书籍,就可能听到或看到许多事物,而随着它或笑或哭。但是聪明些的人,逐渐便发现,凡事都已哭笑不得。因为,在语言卷标的世界中,我们已完全无法判断何者为真了。

  我想,养猴子的老人假如再继续玩这种不三不四的花样,有一天猴子可能会不喜不怒,而狠狠地堵住这老家伙的嘴巴哩!

  思考题:

  1、在你的人生经验中,曾做过多少类似猴子这样「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的蠢事呢?
  2、你认为语言是人类沟通最好的工具吗?试就其功能与限制分析之?

  习作题:

  1、人之常情何以会有喜怒哀乐、忧虑长叹、犹豫固执、轻佻放纵等异态?
  2、在现实环境里,面对层层包裹的语言假象,我们将何以自处?

 

 

第十单元   在疯狂中保持清醒  (龙应台)

  【题解】

  本文选自《看世纪末向你走来》,透过德国统一后,西德对东德的审判,提出关于「法律」与「道德」的思考。与《野火集》时期的社会批判文章相较,这时期的论述更历史的纵深。

  【作者】

  龙应台,一九五二年生于高雄县大寮乡水源地,后留学美国,取得英文系博士学位。一九八四年,开始以系列「野火集」在人间副刊发表针砭时势、教育和文化等等攸关人民生活的文章,引起热烈回响。之后,随夫婿前往德国定居,继续执笔撰文,为台湾的读者来满国际视野的宏观报导。一九九九年回国接掌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投入体制进行文化实验。着有《野火集》(圆神,一九八五)、《看世纪末向你走来》(时报,一九九四)、《在海德堡坠入情网》(联合文学,一九九五)、《干杯吧,托玛斯曼》(时报,一九九六)、《百年思索》(时报,一九九九)等书。

  在疯狂中保持清醒

  过了四个多月的审判,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子终于有了结论。一九八九年二月,围墙颓倒的半年前,二十岁的克利斯和高定在逃亡时被击倒,克利斯当场死亡,高定足踝中枪。

  被告的四个年轻的士兵,两个被判无罪,因为他们只是口头发出命令:「射!」用枪射击脚部的士兵判了两年徒刑,但是了可以假释,最重要的,是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

  法官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王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

  克利斯憔悴的母亲说:「对,我满意了!杀人的人受到了制裁。」在审案期间,许多东德人写信给这个母亲:「你就饶了那年轻的士兵吧,他有小孩,还有前途,死者也不能复生……」克利斯的母亲说:「他有小孩,还有前途,我的克利斯本来也会有小孩、有前途的,谁想到他呢?」

  死者的母亲满意了,不满意的人却很多。法官的判决,并没有回答任何基本问题:以今日之是非昨日之是,公平吗?法官援引富年纳粹的审判,说是个人良知必须超越国法军令,可是,在战后的审判中,也有法庭认为不能以今天的标准问罪昨天的标准。东德的守卫当年是在捍卫围墙,「保国卫民」,而逃亡者就是叛国看。谁都知道,狙击到逃亡者的士兵会受部队长官表扬、会得奖金、假期、升迁机会……他所捍卫的国家没有了之后,说他是杀人凶手、惩治他,不仅只是以今日之是非昨日之是,而且是以西德的法律强加在东德人民的头上。

  法官也不曾回答,究竟谁真正有罪。把枪拿在手里直接开火的人被惩罚了,那么发号施令的的连长呢?统筹作业的将重呢?下达格杀令的将军呢?当年负责筑墙、把人民当囚犯的政治首领呢?如果克利斯不死,他的逃亡罪会被东德的法庭判三年以上的徒刑。在围墙建起之后,有两万三千人因试图逃亡而坐空;这当然也是不义的迫害。所以,该从哪里开始惩罚和报复呢?解押犯人的法警?辩护无力的律师?开判决书的法官?监狱的狱长?牢房的守卫?极权统治是一个密密麻麻、脉络繁复得大网,开枪的守卫只不过是大网中一个极小的环结。

  法官也没有回答,在这个大网之中,个人究竟能为自己负责多少?「尊重生命」,法官严肃的教训被告,「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早在决定做围墙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一士兵怎会知道呢?他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中成长的?他的幼儿园老师、中学教官、部队长官,曾经教过他「良知超越法律」吗?在他的社会教育过程,电视上的新闻主播、报纸上的社论专栏、国庆节和劳动节的演讲者,可曾告诉他「尊重生命是人生最高准则」?

  法官所倚赖的,是一个非常高的道德标准,他要求个人在一个疯狂的社会里保持清醒。

  他自己或许做到了。三十年前,看穿了所谓社会主义的面具,逃亡到西方。几年之后,法官的哥哥也走上逃亡之路,却被捕下狱。或许因为亲身受过围墙的迫害,法官对士兵下了较严的判决。但是他同时不可能不知道,要求无形的道德超越有形的法律,他就踩进了哲学和法学的沼泽区──究竟有没有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原则?舍法律而讲道德是不是等于给自由心证开了后门?法律,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正义;相反的,有许多时候法律,因为它有形而缺少弹性,反而阻碍了正义的伸张。我们知道以法律来规制正义,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折衷之计,可是,以无形的、往往模棱两可的「良知」来规制正义的话,危险是不是更大?

  紧接着这一场官司的落幕,下一场审判又开庭了。时间往前椎。一九八四年,两名士兵射杀了一个名叫米夏的年轻人,在围墙的脚下,他流血过多而死。

  这一场,短短几天就有了结果。另一位法官,认为被告有罪,因为他们做了违背良心的事,取人性命,可是判得很轻,十六个月,而且缓刑。判得轻的缘故?女法官说,因为被告在一个极权社会中成长,没有学习到足以判别是非的能力,而且,法官说,大多是弱者,怕事、随俗,……能够抵抗大环境的只是少数英雄,我们不能要求大家都是英雄。

  你满意这个判决吗?

  被杀的米夏的父亲摇头,

  他说:「这叫什么正义?」

  【思考题】

  1、试评论「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及以法律来规制正义,其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折衷之计」两种观点,并说明理由。

  【习作题】

  1、请以日常生活的事件为例,说明「良知」的重要性。
  2、请以日常生活的事件为例,说明「法律」的重要性。
  3、请以日常生活的事件为例,说明「良知」与「法律」冲突时,所采取的做法。

 

 

第三编 记叙文(林艳枝、宋邦珍主编)

第一单元 杜环小传 (宋濂)

  作者

  宋濂,字景濂,金华浦江(浙江省浦江县)人。生于元武宗至大三年(公元一三一0年),卒于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一三八一年),享年七十二。

  元末不仕,隐居龙门山著书。洪武初,任江南儒学提举,授太子经书;官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洪武十三年,长孙慎坐胡惟庸党处死,濂举家充军茂州(今四川省茂县);以疾卒于夔州(今四川省奉节县)。正德间,追谥文宪。

  濂幼时家贫,借书邻里,手自抄录以勤读;尝受业于吴莱、柳贯、黄溍,得其薪传。及事明太祖,凡祭祀、朝会、诏谕、封赐之文,多出其手。其学识渊雅,文章雍容,当日推为文宗。有宋学士文集、宋文宪全集。

  题解

  本篇为记叙文,选自宋学士文集。记杜环奉养亡父故友之母的义行,并对世态炎凉深致其感慨。

  杜环小传 (宋濂)

  杜环,字叔循,其先庐陵人,侍父一元游宦江东,遂家金陵。一元固善土,阿与交皆四方名士。环尤好学,工书;谨饬,重然诺,好周人急。

  父友兵部主事常允恭死于九江,家破。其母张氏,年六十余,哭九江城下,无所归。有识允恭者,怜其老,告之曰: 「今安庆守谭敬先,非允恭友乎?盍往依之,彼见母,念允恭故,必不遗弃母。」母如其言,附舟诣谭,谭谢不纳。母大困。念允恭尝仕金陵,亲戚交友或有存者,庶万一可冀,复哀泣从人至金陵。问一二人,无存者,因访一元家所在,问:「一元今无恙否?」道上人对以:「一元死已久,惟子环存;其家直鹭洲坊中,门内有双橘可辨识。」

  母服破衣,雨行至环家。环方对客坐,见母大惊,颇若尝见其面者。因问曰:「母非常夫人乎?何为而至于此?」母泣告以故,环亦泣。扶就坐,拜之。复呼妻子出拜。妻马氏解衣更母湿衣,奉糜食母,抱衾寝母。母问其平生所亲厚故人,及幼子伯章。环知故人无在者,不足付,又不知伯章存亡,姑慰之曰:「天方雨,雨止,为母访之,苟无人事母,环虽贫,独不能奉母乎?且环父与允恭交好如兄弟,今母贫困,不归他人而归环家,此二父导之也,愿母无他思。」时兵后岁饥,民骨肉不相保。母见环家贫,雨止,坚欲出问他故人。环令媵女从其行。至暮,果无所遇而返。坐乃定。环购布帛,令妻为制衣衾。自环以下,皆以母事之。

  母性褊急,少不惬意,辄诟怒。环私戒其家人,顺其所为,勿以困故,轻慢与较。母有痰疾,环亲为烹药,进匕筋;以母故,不敢大声语。

  越十年,环为太常赞礼郎,奉诏祠会稽。还道嘉兴,逢其子伯章。泣谓之曰:「太夫人在环家,日夜念少子成疾,不可不早往见。」伯章若无所闻,第曰:「吾亦知之,但道远不能至耳。」环归半岁,伯章来。是日环初度,母见少子,相持大哭。环家人以为不祥,止之。环曰:「此人情也,何不祥之有?」既而伯章见母老,恐不能行,竟绐以他事辞去,不复顾,环奉母弥谨,然母愈念伯章,疾顿加,后三年遂卒。

  将死,举手向环曰:「吾累杜君!吾累杜君!愿杜君生子孙,咸如杜君。」言终而气绝。环具棺椁敛殡之礼,买地城南钟家山葬之,岁时常祭其墓云。

  环后为晋王府录事,有名,与余交。

  史官曰:「交友之道难矣!翟公之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彼非过论也,实有见于人情而云也。人当意气相得时,以身相许,若无难事;至事变势穷,不能蹈其所言而背去者多矣!况既死而能养其亲乎?吾观杜环事,虽古所称义烈之士何以过,而世俗恒谓今人不逮古人,不亦诬天下人哉!」

  注释

  1、卢陵 今江西省吉安县。
  2、游宦 离家在外坐官。转迁不定,故云。
  3、江东 指安徽芜湖以东的长江南岸地区。
  4、谨饬 谨慎而有节制。
  5、然诺 承诺。
  6、周 通「赒」,救助。
  7、兵部主事 官名。明制兵部各司置主事,正六品。
  8、卢陵 今江西省吉安县。
  9、游宦 离家在外坐官。转迁不定,故云。
  10、盍 何不。
  11、附舟 搭船。
  12、纳 收留。
  13、直 当在、就在。
  14、糜 稀饭。
  15、食 音ㄙˋ,以食物与人。
  16、衾 被子。
  17、付 托付。
  18、二父 两位老人家。指环父一元及常允恭。父,对尊老者之敬称。
  19、媵女 陪嫁的婢女。媵音ㄧㄥˋ。
  20、坐乃定 才定居下来。坐,止,居。
  21、褊急 性情急躁。褊音ㄅㄧㄢˇ,狭隘。
  22、进匕筋 喂汤药。匕,汤匙。筋,筷子。此处匕筋连用,实仅有「匕」意。
  23、太常赞礼郎 官名。太常,太常寺,掌宗庙礼仪的官署。赞礼郎,太常寺属官,职司礼仪之助理。
  24、祠会稽 祭会稽山。祠,祭祀。会稽山,在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古时天子祀名山大川,以祈祥瑞。
  25、嘉兴 今浙江省嘉兴县。
  26、初度 始生时。此指生日。出自屈原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27、绐 欺骗,撒谎。
  28、棺椁 棺木。古人棺木双层,内曰棺,外曰椁。
  29、殓殡 入敛安葬。殓有大小,为死者穿衣为小殓,尸体入棺为大殓。殡,停棺及下葬均称之。
  30、岁时 逢年过节。
  31、晋王府 晋恭王府邸。晋恭王朱棡为明太祖第三子,尝学文于宋濂,学书于杜环。
  32、录事 官名,掌文书。
  33、史官 宋濂自称。濂曾任修元史总裁官。
  34、翟公 汉下邽(故城在今陕西省渭南县境)人。文帝时为廷尉,宾客盈门;及罢,门可罗雀。后复用。宾客欲往,翟公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见史记汲郑列传赞。
  35、蹈 履行。
  36、诬 枉屈。

  思考题

  1、宋濂以翟公的话:「一死一生,始知交情。」作为本文的总评。试以杜环收留常母的经过与事迹,来说明此语的意义。
  2、杜环未遇常伯章之前,奉养常母有十年之久,可写的生活事迹很多,宋濂何以单写三件生活中的平凡事迹,有否特别意义?
  3、第一段为下文预留许多伏笔,请同学举例加以说明。

  习作题

  1、试为生活周遭熟悉的人物写一篇小传。

 


 
第二单元 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

    作 者

  张爱玲(一九二○年―一九九五年)出身门第世家,祖父张佩纶(李鸿章婿)曾任清朝御史,八岁举家由天津迁往上海。后考取伦敦大学,因欧战爆发,改入香港大学外文系,大一时,日本攻占香港,乃回上海开始从事写作。廿岁时以成名作《沈香屑第一炉香》、《沈香屑第二炉香》广受文坛注目,声名鹊起。廿三岁时与作家胡兰成(任汪伪政权文化部长)结婚,创作力于此时(民三十二至三十四年间)最为旺盛,倾城之恋、金锁记、流言、红玫瑰与白玫瑰皆于此时完成。民国四一年,逃出大陆,到香港美国新闻处做事,写成秧歌与赤地之恋两本小说。民国四十四年从香港赴美定居,翌年和六十五岁之美籍剧作家赖雅结婚,其后曾为香港电懋电影公司编写南北一家亲等六个电影剧本,并完成怨女、半生缘等小说。此后因为生活,埋首于翻译及考证工作,写作减少,于公元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病逝。

  题 解

  本文是以一个在外表上无可挑剔的旧式中国男性佟振保和热情的红玫瑰―王娇蕊、冷漠的白玫瑰―孟烟鹂之间的情感纠葛,讽刺旧式男性对爱情普遍委琐的心理。

  课 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爱玲)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凹的粉紫古装人像。──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妓女。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内幕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也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人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家,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振保一路行来,只觉荒凉。不知谁家宅第家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圣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圣诞夜的圣诞诗自有它的欢愉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象是乱梦颠倒,无聊可笑。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只指头弹出的钢琴。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裤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这一剎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到她。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出来的时候,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这也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骯脏黯败。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第一次,有多么傻。现在他生的世界里的主人。

  从那天企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振保在英国住久了,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在工场实习又可以拿津贴,用度宽裕了些,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他是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谈恋爱的时间有限,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他嫌矜持做作,教会的又太教会派了,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急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起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象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也像那只鸟,叫那么一声。也不是叫哪个人,也没叫出什么来。
   
  她的短裙子在膝盖上面就完了,露出一双轻巧的腿,精致得象橱窗里的木腿,皮色也像刨光油过的木头。头发剪得极短,脑后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子。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有天晚上他开着车送她回家去。他常常这样送她回家,可是这次似乎有些不同,因为他就快要离开英国了,如果他有什么话要说。早就该说了,可是他没有。她家住在城外很远的地方。深夜的汽车道上,微风白雾,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车里的谈话也是轻轻飘飘的,标准英国式的,有一下没一下。玫瑰知道她已经失去他了。由于一种绝望的执拗,她从心里热出来。快到家的时候,她说:“就在这里停下罢。我不愿意让家里人看见我们说再会。”振保笑道:“当着他们的面,我也一定会吻你。”一面说,一面他就伸过手臂去兜住她肩膀,她把脸磕在他身上,车子一路开过去,开过她家门口几十码,方才停下了。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面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振保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分明。车窗外,还是那不着边际的轻风湿雾,虚飘飘叫人浑身气力没处用,只有用在拥抱上。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程度。他要怎样就怎样,可是……这是绝对不行的。玫瑰到底是个正经人。这种事不是他做的。

  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他的自制力,他过后也觉得惊讶。他竟硬着心肠把玫瑰送回家去了。临别的时候,他捧着她的湿濡的脸,捧着咻咻的鼻息,眼泪水与闪动的睫毛,睫毛在他手掌心里扑动像个小飞虫,以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激励自己:“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

  他对他自己那晚上的操行充满了惊奇赞叹,但是他心里是懊悔的。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这件事他不大告诉人,但是朋友中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他这名声是传出去了。
   
  因为成绩优越,毕业之前他已经接了英商鸿益染织厂的聘书,一回上海便去就就职。他家住在江湾,离事务所太远了,起初他借住在熟人家里,后来他弟弟佟笃保读完了初中,振保设法把他带出来给他补书,要考鸿益染织厂附设的专门学校,两人一同耽搁在朋友家,似有不便。恰巧振保有个老同学名唤王士洪的,早两年回国,住在福开森路一家公寓里,有一间多余的屋子,振保和他商量着,连家具一同租了下来。搬进去这天,振保下了班,已经黄昏的时候,忙忙碌碌和弟弟押着苦力们将箱笼抬了进去。王士洪立在门首叉腰看着,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她双手托住了头发,向士洪说道:“趁挑夫在这里,叫他们把东西一样样布置好了罢。要我们大司务帮忙,可是千难万难,全得趁他的高兴。”王士洪道:“我替你们介绍,这是振保,这是笃保,这是我的太太。还

台湾版大学语文:中国语文能力课程讲义(二)

台湾版大学语文:中国语文能力课程讲义(一)

台湾版大学语文:中国语文能力课程讲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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