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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二元:风格·境界·主旋律——从布封到马克思
【时间:2018/5/5 】 【来源:本站 】 【作者: 何二元】 【已经浏览6957 次】

今天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诞生200周年,

重发我在24年前发表过的一篇文章,作为纪念。

 

 

 

 

    文学理论中,有些闻名中外的题目,却是由对文本的误读造成——布封的“风格就是人”既为一例。
 

    不错,布封的被后人称作《论风格》的那篇讲演词中,赫然写着:“风格却就是本人”。然而细读本文,我们发现,这与其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命题,不如说是一个随手拈来的妙喻。莱辛说得好:“一个单纯的比喻不能证实或辩护任何论点。”(《拉奥孔》100页)而命题,则除了必要的判断形式外,还须有同样必要(甚至更加必要)的论证过程。比如中国文论的“文如其人”,便先后经了扬雄的“心声心画”和王充“观文见人”的论证,尤其是刘勰《文心雕龙》的完整篇幅的论证,仅《体性》篇所作的归纳论证,便一气举出“贾生俊发,故文洁而体清”等12个例证,更不用说那关于“才、气、学、习”的更高理论层次的剖析了。
 

    那么,《论风格》对“风格就是人”作了怎样的论证呢?通读全篇,我们找不到任何关于个性问题的论述,恰恰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布封一再强调“只用最一般的辞语”,使作者的思想“达到一般性的程度”。(着重号为笔者所加,本篇下皆同。)至于“风格就是人”的话,布封是在下面这段话里提到的:

 

    只有写得好的作品才是能够传世的:作品里面所包含的知识之多,事实之奇,乃至发现之新颖,都不能成为不朽的确实保证;……因为,知识、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甚至于会比原作还要出色些哩。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风格却就是本人
 

    什么是“写得好”?此前布封已有论述:“所谓写得好,就是同时又想得好,又感觉得好,又表达得好;同时又有智慧,又有心灵,又有审美力。”显然,这是对于写作的普遍要求,而非对于个性的特殊规定。“人”的概念,这里是对应着“身外物”提出来的,如果撤去这一比喻,那么也可以说:知识、事实与发现都是“身外物”,而风格却是“写得好”本身。
 

    但是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因为“人”的概念,除了在这里作比喻外,在整篇讲演词中,确实还有“人格”的意思,不过是作了严格的限制:
 

    1.限于思想。布封一再说:“文章风格,它仅仅是作者放在他的思想里的层次和调度”,“风格是应该刻划思想的”,“只有意思能构成风格的内容”;至于情感的东西,却应加以限制,要使“理智多于热情”。很明显,这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想,正是18 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主潮。不过这一来,它和中国的强调人的性情、体气的风格理论便檫面而过了。所以,“风格就是人”绝不该译为“文如其人”的。

 

    2.限于写作过程。《论风格》讲风格的确定,风格的锤炼,风格的提高等等,都严格限制在写作过程内,乃至人格的升格或降格都以此为限。布封说:“揣摩题目,应该不厌其烦;这是使作者充实、扩张并提高他的思想的唯一的方法”;反之,如果在写作中过份地“在字面上做工夫”,则“没有比这个更降低作家品格的了”。这反映了作为科学家的布封治学的严谨,也正是注重实验的时代风气所至。不过这一来,和强调“文外”功夫的中国风格理论相去愈远了。
 

    由于上述限制,布封的《论风格》和中国的风格理论,在类型划分上便有了根本的不同。中国的风格划分,侧重于人的个性,所以所谓风格类型,其实也就是人格类型。比如因人的“气”“清浊有体”,把风格分为刚柔两类;如果再综合考虑人的“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等因素,则可以分得更细,比如分为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等“八体”(见曹丕《典论·论文》和刘勰 《文心雕龙》)。及至后来越分越细,至司空图论诗而有24 品,但仍都不出这种共时性的划分方法。布封《论风格》的划分却是历时的。和中国的认为风格不能“力强而致”,“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不同,布封认为风格可以由后天(主要是在写作过程中)培养,而且从理论上说,每一个有思想的人,都有可能达到同样的风格高度。这种高度随着写作的锤炼功夫而逐级提升:写作之前能够仔细揣摩题目,列出一个初步的草案,便算有了“风格的基础”;之后能只在思考成熟的时候才动笔,“风格一定是既自然而又流畅”;动笔后严格地按照预定的线索前进,就能保证“风格确切而简练、匀整而明快、活泼而井然”;再注意以正确的审美来征辞选字,那么风格就“典雅”了,就“庄重”了,甚至就“尊严”了;最后,如果能结合题材的伟大,提高自己的笔调,“把每一概念都用活泼而又十分明确的形象表现出来,把每一套概念都构成一幅和谐而生动的图画”,那么就达到了光辉的顶点——壮丽的风格。
 

   布封的这一理论,如果要作比附,那么与其比附所谓“文如其人”,不如比附中国的境界理论。如王国维提出的治学三境界(又作三阶级),正是于历时的刻度中逐级上升的意思。
 

    论风格不主一格,论境界却有高下,这两者的关系,在中国文论中也有些纠缠不清。比如《文心雕龙》已有风格八体的划分,为何又设“风骨”专篇?历来便争论不下。其实,论风格而有八体,论境界却独标“风骨”,这正是彦和缜密之处,虽然他没有使用“境界”这一术语。布封《论风格》提出的种种风格,也正是这种境界上的区分,不同的是,他的划分更彻底,不但确立“壮丽之美”为最高境界,而且对其他种种风格,也一一确定了所占地位之高低。
 

    “壮丽之美”是《论风格》确立的最高境界,它在前边种种风格基础上,“在素描的刚键上再加上色彩的绚丽”——这和中国的“风骨”概念几乎完全一致,刘勰对“风骨”的比喻就是:以鹰隼的刚颈,加上鸣凤的藻耀。另一个更重要的相似点是:恰如陈子昂的呼唤建安风骨,成为初唐的时代强音,布封的崇尚壮丽之美,也有不可忽视的时代意义。18 世纪欧洲思想的主潮是启蒙,人的觉醒带来风格的自觉,这时文学艺术普遍的要求不是风格的多样,而是风格的提高。正因如此,布封才在《论风格》中不遗余力地攻击那些“纤巧的”、“浅薄的”、“浮华的”风格,而一再呼吁要使思想“上升到最一般的概念”,即理性的高度,真理的高度(所以布封在“风格却就是本人”之后紧接着说:“因为,只有真理是持久的,甚至是永恒的”)。这就是“壮丽”风格的最重要内涵。
 

    现在,我们可以结论:将“风格就是人”解释为风格的个性化、多样化,这并非布封《论风格》的主题;《论风格》真正的主题在于论证壮丽的风格,从而确立了时代的主导风格——拿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叫作时代的主旋律。

 

 

 

    《论风格》发表已200年,译介到中国来也有30多年,其间常常受到误解。中国方面的原因较清楚:是“文如其人”的先入之见影响。中国人对于新起的或外来的东西,往往喜欢考证出“古已有之”,然后才能较信服地接受,因此,一旦发现其一肢一节的似古,便喜欢,便满足,不再深究其中还有什么悖于我们古人的东西。不过据译者介绍(同时我们自己也常常见到),“风格就是人”这一名言,在西方也常常被误解,个中原因,我们便不大清楚。不过从新起的接受理论来看,读者本有误读的权力,而且,这种误读由于挖出了作者自己也没有能料到的意思,因而还常常是一种有用的误读。对“风格就是人”最权威的读解,大约就是马克思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了。马克思说:
 

    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体性的形式。“风格就是人”。可是实际情形怎样呢!法律允许我写作,但是我不应当用自己的风格去写,而应当用另一种风格去写。我有权利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但首先应当给它一种指定的表现形式!……
 

    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十分清楚,马克思在“文如其人”的意义上引用了布封的话,并使之成为这篇战斗论文的一个有力论据。这是一种正当的误读,其意义早已超出学究气的考证。然而不正当的是,马克思的这篇论文被我们又一次地误读了!现在,在我国,这段话经常被辑入革命导师“论风格”一档资料,而且,从不断的引用可以看出,人们相信这段话的主题正在于“风格就是人”,也就是风格的个性化多样化。但是,这又一次地错了!这篇论文自有更加革命的意义所在——这需要我们重新来仔细地阅读文本:
 

    首先,普鲁士政府对于写作风格的规定,并非一般地反对个性化多样化,而是强制推行一种“官方的”风格,这就是“严肃”和“谦逊”。请注意,这两个词中国读者一般是读作褒义的,但是马克思对此却绝无褒义,他引用歌德和特利斯屈兰·善第的话说:什么是“严肃”和“谦逊”呢?“严肃是掩盖灵魂缺陷的一种伪装”,而“只有叫花子才是谦逊的”。所以,普鲁士当局要求人们只能用“严肃”和“谦逊”的风格写作,实质上也就是要人们放弃真理,把自己的命运交“由检查官的脾气来决定”,正因如此,马克思才如此愤怒地称其为“阴暗”和“黑色”的风格。
 

    和普鲁士政府“严肃”“谦逊”的规定针锋相对,马克思宣称:“我是一个幽默家”,“我是一个激情的人”(了解马克思的人都清楚,这绝非仅是泛泛的比拟),“风格就是人”,所以“我”要用“自己的风格”写作。什么是马克思“自己的风格”呢?正如马克思的人格是融入整个人类解放事业的,马克思的风格也是服从于普遍真理的。他说:“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我不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体性的形式。”而“精神的实质就是真理本身”。所以,“精神的最主要表现形式是欢乐、光明”。“欢乐”和“光明”,这就是马克思“自己的风格”,也就是马克思提倡的革命主导风格。


    至此,论文的立意已很清楚:马克思不仅仅是主张风格的个性化多样化,更重要的是指出了两种根本对立的风格——资产阶级官方的“阴暗”“黑色”的风格和无产阶级革命者的“欢乐”“光明”的风格。“阴暗”和“黑色”,是由资产阶级政府的腐朽、虚弱所决定的;“欢乐”和‘光明“,则是由无产阶级的无比光明的前途,以及对真理事业必胜的信念所决定的。如果打比方的话,马克思不但主张大自然应该有玫瑰花和紫罗兰种种的百花齐放,尤其主张那红色的英雄花朵应该成为大自然的骄子,而那有毒的黑色花朵则应该连根铲除——因为“自然界却没有一枝黑色花朵”。

 

    现在我们也许已经意识到,把风格个性化多性化作为这篇论文的主题,是多么严重地歪曲起码是局限了马克思的本意啊!(其程度不亚于当年把阶级斗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而忘记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马克思的这篇论文启示我们:在风格问题上,固然应该有一种“不主一格”的宽容态度,但实际上,一个阶级,一个时代,总有一种起主导作用的风格。刘勰划分八体,而最终独标“风骨”;司究图作24诗品,而其实偏爱冲淡、自然几品——这一点被后来的“神韵派”看破并利用,终于推上清空、寂寞的末路。所以,主导风格始终存在,关键在于要有正确的导向。一个社会,多几个仗义行侠的太白,或忧国忧民的老杜,总是一件幸事(起码是“国家不幸诗家幸”);其间略有几个寻幽弄琴的隐士点缀山林,亦不失为一种雅趣。但若不分主次,人人都来附雅,那恐怕是要弄到颓风四起,没有饭吃的。
 

    温故而知新,上述道理今人有没有参透呢?从布封、马克思的风格论在中国的命运看,似乎没有;从前些年“多元化”(其实是“阴暗”“黑色”的“元”占了便宜)的喧嚣一时看,更没有。但是从现在文艺界的提倡“主旋律”来看,我们终于是觉悟了。大方向搞清后,枝节问题不妨宽容一下,比如说,对布封《论风格》的误读,可以不必十分计较,因为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高度,早已被我们超越了。但是,对于马克思的误读,则无论如何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关键时刻,在许多问题上(当然也包括文艺),我们正需要聆听这位导师的教诲呢!

 

《抚州师专学报》1994年第4

 

    本站链接:

论风格(布封)

布封认为风格是人吗?(何二元1987.4

布封《论风格》读辨正——兼谈中西风格理论差异(何二元1993.4

风格·境界·主旋律——从布封到马克思(何二元1994.4

刘勰的风格论与布的《论风格》2007.2

布封《论风格》与《文心·体性》风格论之比较2008.5

在理性主义语境中对封《论风格》的再解读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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