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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博客上的大学语文(《教中文》)
【时间:2014/10/12 】 【来源:网络 】 【作者: G2的日志】 【已经浏览3377 次】

大学语文王老师给予的资料(教中文 三首 )

2010-04-14 13:42:41

教学目的和要求:学习欣赏熊秉明的朴素的小诗,体会中文的美妙,教育学生热爱母语,讲好母语。
教学用时:2课时

一、熊秉明介绍

熊秉明,著名艺术家。1922年生于南京,他的父亲熊庆来先生是中国现代数学的奠基人。熊庆来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由云南省公费派到法国留学,1921年回国被聘到南京东南大学创办数学系,1927年任清华大学数学系教授兼系主任,1937年任云南大学校长,在抗战期间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熊庆来使原来二院七系的省立云南大学扩展为五院十八系的国立大学。熊秉明生长于这样的家庭中,从南京到北京清华园再到云南,从小学到大学都毕业于名牌学校,同学和邻居中有许多著名的大学教授的子女,杨振宁、宗璞等都是他的同学和好友。熊庆来素爱艺术,尤其喜欢齐白石,熊秉明9岁时曾和父亲同去拜访齐白石,他得到了齐白石所赠的一幅《雁来红》。课余时间,熊秉明喜欢读文学、哲学类书籍,鲁迅、曹禺、老舍等人的作品和外国小说都曾给他滋养,他说鲁迅对他的影响很大。
1944年他毕业于西南联大哲学系,之后被征调到军中任翻译官近两年,辗转于滇南的丛山中,他捧着里尔克的《罗丹》,在昏暗的烛光下入迷地读着,耳边是阵地的声声炮响,罗丹就这样敲开了他的心灵。怀着对古希腊和文艺复兴的崇拜,对另一种文化的好奇和追求,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他考取了公费留学,来到了巴黎。
巴黎于他并不陌生,1931年至1933年他10岁时曾随父亲在巴黎读了两年小学,参观过卢浮宫、罗丹美术馆等,留有深刻印象。他以哲学考取公费留学法国,但是他觉得在巴黎这样的艺术之都读美学、谈艺术理论像在海滩上高谈蹈水游泳之道,而不跳到海浪里去,于是一年后他改学雕刻。他从9岁时就开始接受父亲关于几何、直线、构图的观念,父亲的讲解和图形总使他感到很奇妙,父亲又是那样喜欢艺术,因此当他做出改变他一生命运的选择时,父亲并不反对。
1949年暑假,他两年公费到期应该回国,然而他改学雕刻才一年,在“去”与“留”的问题上颇苦闷、徘徊,最后决定先为学业打好基础。二战之后,铜非常贵,铸铜像不容易,而废铁非常便宜,而且从战争中活过来的年轻雕刻家,对于焊火和废铁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从石膏人像转为铁片焊接结构在他的创作历程上是一个重要的转变。他自小从家庭所受的教育让他不爱突出自己,也不喜欢夸张别人,这样的性格似乎不宜在雕塑中塑造英雄、伟人,于是他退居一方,回归田园,之后有了雕塑的牛、鹤、狼、乌鸦、猫头鹰、孔雀、鸽子……主要以鸟兽作题材。1955年始他被一些画廊接受,卖出了不少作品,但是他对卖艺术品一直不能习惯。要价太高觉得近于豪取,对不起别人;要价太低,近于自虐,对不起自己。他不知道怎样可以有一个客观的估价标准,以作品换取金钱的交易使他厌烦,他因此醒悟自己不适于做一个职业艺术家,他受陶渊明“常著文章自娱”的影响太深。
恰巧巴黎第三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约请他教书,于是他有了一个轻松的职业,教书30余年,曾任系主任,有剩余的时间自由创作。平时经常看展览,带着局外者的冷眼。1968年,青年运动遍及全世界,中国也爆发了“文化大革命”,而法国各大城市的大学生中,师生长期停课,开会讨论教育改革。法国学生提议增设“中国书法”课程,由熊秉明担任,使他有机会对中国书法和许多问题作了较深入的思考,出版了《中国书法理论体系》、《张旭与狂草》等书,在华人读者中赢得了很大声誉。
他从哲学入手,对东、西方文化的钻研都很深入,在东、西方文化的较量和冲撞中对自己的定位一直很清醒,他的一系列著作和艺术作品体现了他文化视野的宽度和高度。他认为,艺术品应该是艺术家真性情的流露,只要能唱出自己内心的歌来,就达到了目的。在艺术欣赏和艺术批评中,他坚持的是“同情性理解”的观念,不带自己既有的成见。作为一个艺术家,他在雕塑、书法、水墨、诗歌艺术的探索是建立在他丰厚的学识和教养上的,传达出他对人生深刻的理解和人生态度。美术评论家邵大箴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熊秉明先生的家庭教育非常好,中国文化的修养和熏陶也很深,他的知识和艺术创作把中西文化结合起来,既有哲学意味,又率直、自然,艺术分量很重,耐咀嚼和回味。在艺术家中,他是一位学者;在学者中,他是难得的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当今中外艺术家在中、西学造诣方面,难有出其右者。

二、本文欣赏

《教中文》是一部诗集,付印于1972年,是熊秉明先生在巴黎第三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文系教授汉语所得。众所周知,一个堂堂大学教授,在巴黎大学里教外国学生的汉语课,相当于在中国教小学生学汉语,词汇不多,语法简单,周而复始。他不厌其烦地教着简单的中文词语,在不断重复母语的时候,他觉得这些语言是非常之美的。即使最简单的短句也是诗。无心栽柳柳成荫,他教出了乐趣,教出了感情,教出了诗,他试着把最简单的中文写成诗,用最初级的语法和词汇写了二十多首诗。也就是说,他无意苦吟作诗,而是诗找上了门,用一句行话来说,他的诗是从心底流出来,而不是做出来的。
熊秉明的小诗,不仅篇幅短小,而且语言简单;不仅语言简单,而且诗质朴素。也许是因为在巴黎教初级中文的关系,熊秉明特别能够体会简单的字句、简单的语法的奇异魔力,他说这似乎回到和母亲牙牙学语的童年,“咀嚼到语言源起的美妙”。这是一句很重要的话,可以加深对小诗简单朴素性质的理解:简单朴素的性质,原来跟“语言的源起”联系在一起。

《黑板、粉笔、中国人》
本诗写的是日常的教书生活。“黑板”、“粉笔”是教书生活的日常道具,不平常的是,在这日常道具之后,突然地不加任何过渡、衔接地出现了“中国人”。这种排列是“教中文”的海外游子的真实生存写照。每当他站在黑板前面,面对着一群金发碧眼的西方学生时,心中就会涌上这一难以遏止的念头:我是中国人。所以,学习这首诗歌,作为一种心理的预备阶段,最重要的就是要还原那种在非母语语境下教授自己的母语的现场感。这是一种庄重、复杂的感受。

“十年以前我站在黑板旁边”。诗集发表于1972年,“十年以前”也就是1962年,正是这一年,诗人在西方大学里开始“教中文”。然后是“九年以前”、“八年以前”、“七年以前”、“三年以前”、“昨天”,生命在默默的计算中流逝,头发渐渐变白变短,唯一不变的是“我是中国人”。(1962—1972这十年内,中国国内正在开展政治运动,连汉语词典也受到批判,此时诗人却在海外用自己的生命默默守候、传播着母语。)
这种感受具有共发性。同在海外教中文的苏炜先生曾在《南方周末》“耶鲁漫笔”中写道:“这个题目(即‘语言的气味与一个人的走向’)乍一看好像语焉不详。可对于我们这些在美国大学里教授中文的人来说,却意义独具且百味杂陈了。不但因为我们是一群幸运的、以母语在异国安身立命的人,是母语重塑了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生命……”。
这样消耗着生命,竟然引起别人的不忍心。有一天一个学生很同情地问熊先生:“您这么教着,不厌烦了吗?”
“‘不,——’我安慰她。”“我安慰她。”——“我”安慰那个同情“我”的人。这句话真好。
熊秉明说,似乎是为了证明“这是黑板,这是粉笔”也是美的,大有含意的,是文,是诗,他有意无意间写成了集为《教中文》的这些小诗。
总之,“黑板”、“粉笔”、“中国人”,既是教学的具体内容,营构了一种母语的现场感,也是教授的中国情结的写照。

《的》

“的”字也能做诗,真是出乎我们普通人想象之外。在许多人看来,“的”字太简单,简直就只能算是字,似乎没有值得关注之处。然而,在语言大师的眼里,它却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在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大师》栏目里,讲到曾任复旦大学校长的语言学家陈望道时,有这样一段重要的解说:
“陈望道他把语文看成是文化的基础,而文化是建国的基础,所以,在他看起来,我在文化上面花功夫,就是重视政治,文化就是政治。1920年,翻译完《共产党宣言》的同时,陈望道发表了多篇语言学论文,如《“的”字的分化》、《“可”字的综合》等等。他对指示代词“这里”、“那里”的研究,对标点符号用法的研究,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研究它的词性和用法,以及它在结构中的位置。这些研究直接影响了现代汉语的模样。今天熟练地运用汉语写作的人,很难会有机会想到,当年就是这样一个字一个字的研究,这样一砖一瓦地垒起了现代汉语的大厦。”
1987年10月的《明报月刊》上,余光中先生的一篇文章也专门讲到这个“的”字,不过,这回是批评。他说,如今的白话文一用到形容词,似乎就离不开“的”,简直无“的”不成句了。在白话文里,这“的”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在英文里,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种,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来担任。因此连用几个形容词,但因语尾变化颇大,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莱的句子:“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一连五个形容词,但是直译过来,就成了:“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这种一碰到形容词,就不假思索,交给“的”去组织,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的”。学会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吧。(《怎样改进英式中文?——论中文的常态与变态》)
两段文字,虽然褒贬不同,对“的”字的重视却是一致的。熊秉明则又是一样,他是一个天真的赤子,体会到简单的字句、简单的语法的奇异魔力,似乎回到和母亲牙牙学语的童年,“咀嚼到语言源起的美妙”。想象一下,小孩子学语言的情态固然是可爱的,母亲教语言的那种投入的神情里却含有对孩子的耐心呵护和成长的期待。他发现“的”字原来是那样的美妙,无论是“十万里路”的空间,还是“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都可以用这一个又一个“的”字,像一个又一个挂钩,克服时空阻隔,全部连缀起来。当然,这里不是玩文字游戏,否则,不过是一首有趣的儿童诗而已。关键是越到后面,越似漫不经心地浮出水面的那些语词:“箱底”。“为孩子织的”——主语是谁?当然是母亲。“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是人类永恒的母题。“沾着箱底的樟脑香的”,张爱玲说:“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甜而怅惘”。是否欧洲人的身上散发的是熏衣草香味,只有我们中国人的身上,才沾着樟脑香?最后是“旧毛衣”。这是母亲为孩子织的,沾着浓浓乡愁的一个中心的意象。这一意象的出现,让前面那些漫似游戏的“的”字,突然都有了分量。就像诗人说的:“……一粒水珠在气温降到零度时突然化成一片六角的雪花。”“的”的使用确实有僵化之嫌,余光中的批评自有道理。但仔细体会,这里的“的”具有母语语法上的结构功能,参与了汉语诗歌意义的构成,服务于中国人特有的情感方式的呈现,因此绝不可轻易省略。
这首诗含有对母亲的思念。熊先生为母亲塑像,历时14年。他反复打磨,似乎想让自己的岁月参加进去,去堆积母亲脸上的风霜。他说要让观念慢慢浮现。做成之后,又用数年的时间凝视她。他终不满意,好像仍有许多观念从他的十指间漏失,从他的抚摸中挥发。中央美院雕塑系钱绍武教授感叹:“他似乎在爱抚着老人脸上的每一条皱纹”。台湾舞蹈家林怀民说:“这已不是你一人的母亲,像是所有人的母亲。”这也许正是作者在冥冥的塑造中想证明的?

《这儿和北京》
这是一首再简单不过的小诗。全诗不过用了几个数词、名词、指示代词,就好象把对外汉语的初级课本照搬上来了。
熊秉明先生说:“我有意无意地尝试用最简单的语言写最单纯朴素的诗。我想做一个试验,就是观察一句平常的话语在怎样的情况下突然变成一句诗,就像一粒水珠如何在气温降到零度时突然化成一片六角的雪花。”
变化是如何“突然”就发生的呢?一定是加入了某种“化学”元素,这就是“我的中国心”。那首老歌唱道:“流在心里的血,/ 澎湃着中华的声音, /
就算生在他乡也改变不了 /
我的中国心。”所以,写到“我的书”,就会突然变成“我的中国书”,写到“天”,就会突然变成“北京的天”(北京作为首都,是代表了中国的)。当然,最后是“母亲”,离家二十五年了,二十五个春天,哪一个没有在母亲心里默默数过呢?
“这儿”,“那儿”,北京话的“儿”化音是好听的,加上“边”,“这边儿”,“那边儿”,更多了一层柔和,这对于西方的学生一定是一种奇妙的感受。朗读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中国教师领着一群西方学生朗读,读着读着,教师渐渐走神了,他的心已经回到了北京,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儿。
这就是母语语言的味道,在诗中自觉不自觉地、不可摆脱地溶渗着母语文化的气息,也就是一种源自中国的气息,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

三、课堂讨论

思考与练习提示
1.《黑板、粉笔、中国人》为什么要运用重复的手法?为什么说“我似乎一天一天地更不像中国人了/ 又似乎一天一天地更像中国人了”?
提示:“这是黑板/这是粉笔/我是中国人”,语句的重复,同时也是生命的延续,这是一种生存形态。诗人在汉语语句的反复中,见证的是中国人在非汉语世界中的存在。“不像”中国人是因为真正的中国人不会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重复这些简单的句子,但是作为在他国的汉语教师,正是这些简单的汉语句子的重复确立了他的中国人的身份,何况诗人从这些简单的汉语语句的重复中领悟到汉语原初的魅力。所以才有“更像”中国人的感悟。
2.《的》为什么要用很多的“隔”字和很多的“的”字?它们之间形成了什么关系?
提示:《的》用“隔”和“的”表达的是隔离与连接的主题,“隔”延宕着巨大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字,像一个又一个挂钩,把隔离着的连接起来了。整首诗就是一个长句子,这个长句子靠“的”字,一节一节、一层意思一层意思地连接下去,最后连接上的是“旧毛衣”,感情一下子就漫过了千山万水和茫茫的时间。

拓展思考
你觉得汉语在国内目前有哪些尴尬?为什么对汉语的再认识反而会出现在国外?
目前我们国家还存在不合理的教育体制,将英语教育人为地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汉语的教学在一味强调专业培养的同时在相当程度上被漠视了,造成很多中国人不会讲中国话,讲不好中国话的现象。如果连自己的母语都被忽视,一个民族是要被灭亡的。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语言的诞生和消亡是个自然的过程,大家都学过都德的《最后一课》,里面有一句话令人终生难忘:“当了亡国奴的人们,只要牢记自己的语言,就拿到了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它的血统,而是它的语言,以及由此决定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日本人侵华战争时,就在占领区推行日语和奴化教育,妄图从精神上消灭中国人的意志,成为他们统治下的顺民。法国人认为自己的语言是世界上最优美的,你到法国如果不懂法语,那么你不会受到他们的尊重和欢迎。很多国家都立法保护他们的语言,那些亵渎与破坏其传统和语言的行为被禁止。想熊秉明等旅居海外的华人之所以以赤子之心对待汉语,可能跟他们身处语言异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就像一些运动员所说的,在中国获奖放国歌不一定会流泪,但在外国如果因为自己的努力而奏响国歌的时候,经常泪流满面。当然,无论是海外华人还是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他们都有爱国心,这点是最重要的。

四、小结

语言是存在之家,构造了在其中生存着的人们的文化生活,而母语则堪称“民族秘史”,其中蕴含着特定民族的文化记忆和心理,因此是一个民族凝聚力、自信心和生命力的最重要的表征。熊秉明先生出生成长于中国而身居海外的身份、职业和性格,使他对汉语有着深沉复杂的感受,实际是对汉语中包蕴的中国式生存方式的体认,显示了海外游子对中华民族始终不变的民族认同感。这说明语言绝不仅仅是它本身,根本上是文化上的纽带、情结,是精神家园之寄托,因而是与生存相随相伴的一种文化符号。熊秉明先生的《教中文》让我们感受到汉语表达的优美和亲切之余,激发了对中国文化永远的热爱、信心和责任感。

附 汉语的优越性表现
与其他语种相比,汉语的优越性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1.具有丰富的文化意味。
中文信息研究会的秘书长萧启宏先生说:“汉字不仅是记录汉语的文字符号,而且是负载着古代科学知识和文化观念的全息标志,是固化了的信息模块。汉字在继承一代又一代人的文化成果,使之古为今用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汉字是继承中国文化命脉的载体,它可以让今人得到古人的智慧明灯,更加照亮今天世界发展的道路。离开了汉字,就离开了中国文化的根,就会失去至为宝贵的财富。”
2.精炼。
语言学家论证认为,英语是一种二维符号,即只有音和义作为记录信息的载体,没有“形”功能;而汉语却具备音、形、义三重信息载体,所以表达能力更强。不掌握上万单词,没法正常读书看报;不掌握5万以上的单词,不能进行某一领域的深入研究;而那些资深专业人士,往往需要掌握10万单词。随着当代信息量的增加,英语单词当成为沉重的负担。但汉语不是这样的。掌握900常用字,读书看报搞研究都没有任何问题。联合国用5种文字写成同一份文件中,最薄的一本一定是汉语写的。当计算机刚发明的时候,汉语输入成了难题。有外国人士预言:汉语终究要被历史所淘汰。但可笑的是,这种浅薄无知的论调一次又一次被信息时代的事实所否定。现在汉语的输入速度有多快?我们都知道已经远远超过英文的输入速度,甚至是英文输入速度的很多倍!

  实际上,一个中国的小学生在四年级时,学的字足以看任何中外名著的大部头小说了。一个英美医科大学的学生,要背五到六万的专用术语才能够毕业,记忆量非常大。
这与英语的构词法有关,它采用毫无意义的26个字母来组合成单词,其实传递信息的效率是最低。如果将这26个字母换成阿拉伯数字,或者其他什么符号,也可以表达同样的意思。每当一个新生事物产生时,英语必须制造一个新的单词来给它命名。譬如“火箭”,汉语只需用“火”与“箭”两个字采用形象的说法构成一个新词;而英语这样做就麻烦了,假如要仿造汉语的方法来造词,那就成了fire-driving-arrow,这样单词就会很长,不利于书写和交流。于是只好造了一个新的单词:rocket或者mislle。如此下去,英语单词每天都在以可怕的数量增长,而汉字则基本没有变化。
3.形象,并且富有情感。
汉字本身是象形文字。我们看中文小说时,即使对植物学不懂,但是对于象“墙上长满了爬山虎,地上苦菜花正在开放,狗尾草随风飘荡”这样的句子,虽然这些植物一样我都没有见过,却还是有一种亲切感,一种美感。但是看英文小说就没有这些乐趣了,只知道墙上长满着什么什么,地上什么什么在开放,什么什么正在随风飘荡。

汉语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望文生义”,一篇文章即使有许多字不认识,也不影响阅读的效果,即便是阅读古汉语,很多不认识或者不明白意思的字词都是正常的,但只要有一定功底人都能正确理解它的含义;而英语就不一样,一篇文章中哪怕只有几个关键单词不认识,都很难读懂,这一点我们做英语的阅读理解时可谓吃够了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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