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要求
掌握文学鉴赏的基本原理,具备对文学作品进行艺术鉴赏和一定的分析、评价的能力。掌握相当的写作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本科目重视对考生理解、消化所学知识之能力的考察,尤其重视对考生综合能力与水平以及文学才华的考察。
本考试科目重点不是对具体的文学史知识、文学理论知识和写作知识的考察,而是考察考生综合运用上述学科理论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对文学作品进行阅读欣赏的能力,以及写作的能力。
二、文学阅读部分
要求掌握与了解:
1、中外文学史中所介绍之主要文学名著的内容、思想艺术特色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2、当代文学创作的重要文学现象和代表性作家及其作品;
3、重要的文学风格流派之代表作;
4、常见的文学掌故和典故。
应具备较强的文学阅读能力和和较高的文学欣赏水平,既能从整体上把握作品的思想艺术价值,又能从细节上感受到作家的艺术眼光和艺术才华。
三、理论分析部分
要求具有以下能力:
1、能够运用文学的基本原理与文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对文学作品进行鉴赏与分析评价;
2、能够把握作品的主要特点,理解作家使用的主要艺术手法,能够对作品进行比较到位的相对比较深刻的理论分析(不必是全面的评价,但应高于简单的读后感层次);
3、能够不拘泥于已有的定论,做到有自己的独立见解。
四、写作实践部分
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各类文体之基本特点,能够运用常用文体(包括诗歌)进行写作;
2、文字表达准确而有文采,思路活跃而清楚,结构新颖而完整;
3、从整体看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自己的特色,文风正派。
五、参考书目
不指定教材,可参考各种文学史和文学理论教材中有关部分、文学鉴赏与写作辅导材料、中外大作家或批评家的文学鉴赏与批评性论著、当代各类文学鉴赏与文学批评杂志(如《名作欣赏》、《作品与争鸣》、《文艺争鸣》、《阅读与写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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