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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源看红楼——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时间:2008/11/28 】 【来源:无 】 【作者: 周思源】 【已经浏览3805 次】

  既然林黛玉的“叛逆性”很强,那么就必定要有相应的更为强大的对立面才是,她就必须受到这个对立面的代表人物的强烈压制,于是一些情节就被误读了。有时不是从情节出发得出结论,而是根据意识形态作用下(这种作用在很长时期内已经化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的结论来诠释情节。其实有些结论很值得再重审一番。即以几乎成为定论的“林黛玉寄人篱下”来说,就很值得重新研究。我们不能把林黛玉自己的某种感觉完全当成客观事实,况且林黛玉在讲这些话时,还有一些话却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寄人篱下”论最重要的根据是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中黛玉对宝钗的诉说:“每年犯这个病,也没什么要紧的去处。请大夫,熬药,人参肉桂,已经闹了个天翻地覆,这会子我又兴出新文来熬什么燕窝粥,老太太、太太、凤姐姐这三个便没话说,那些底下的婆子丫头们,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耽耽,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况我又不是他们这里正经主子,原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这段话其实恰恰证明黛玉不是“寄人篱下”,而是充分享受到了贾府小姐的一切正常待遇,并未受到什么额外的“白眼”或“牙眼”。连贾府的命根子贾宝玉以及权倾荣府的王熙凤尚且要被那些庸俗、势利的婆子丫头们“虎视耽耽,背地里言三语四的”,那么林黛玉被她们“嫌”岂不是十分正常的事么!如果她们如此“虎视耽耽”地对宝玉、凤姐,而对黛玉却毫不嫌烦,非常亲切,那就无法理解了。重要的是贾府的主子们并不嫌她,连黛玉自己也说“一样”。其实埋香冢黛玉泣残红第五回作者就有明确交待:“林黛玉自在贾府以来,贾母百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以后的文字中并无任何叙述表明这种高于三春的待遇有何降低,总是看到贾母格外疼爱黛玉。
  
  黛玉在贾府“遭受迫害”论的另一个重要根据,是黛玉《葬花诗》中的诗句: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一些读者由此认为,林黛玉在贾府的生活一年四季都处于这种“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情况下,至少是经常生活在这种境地。这恐怕是过于将诗词中的描写或比喻坐实了。《葬花诗》确实抒发了黛玉对自己命运的失望、颓丧和处境的不满,但那是从总体而言,并非每一句话都能在她的生活中找到准确的对应点,有的只能是大体上对应,有的则不是事实上的对应,而是某种情绪导致的感觉。这里就属于这种情况。现在一些认识的混乱,一个重要原因是把高鹗续书与曹雪芹原意弄在一起了,变成了曹雪芹一贯的思想与做法。而实际上,曹雪芹和高鹗对宝黛悲剧的成因,对贾母、元春、王熙凤在这个悲剧中的作用的写法是大不相同的。从曹雪芹亲自写的前八十回实际情况来看,林黛玉在贾府受到的决非什么“冷遇”,更不是什么“污辱”、“牙眼”,而是备受贾母的宠爱和王熙凤的关照与保护。前面举到的一些例子已经可以证明此言不虚。林黛玉由于父母双亡,寄居舅舅家,自然很容易产生孤独、失落之感,稍有不如意便会感到究竟不是自己家,被人慢待、冷落,“不免常生寄人篱下之感”。假如本人心胸不开阔,就会更想不开,甚至感到“严相逼”。因此黛玉的感觉不等于事实,而这有时会给读者造成错觉。有些地方黛玉大为生气是没有道理的,纯粹是她心胸狭窄之故。如第五回宝钗刚来不久,她“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抑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黛玉的生气显然是出于某些女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嫉妒。这种小心眼子经常给她自己带来不快,宝玉也每每被她嘲笑。十九回宝玉想看她袖子为什么这么香,黛玉说:“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去配?”这里己卯、王府等本有脂批道:“的是颦儿活画。然这是阿颦一生心事,故每不禁自及之。”此说很是。曹雪芹要她“当自嗟”就包含这些方面的自省。但每个人自己的感觉毕竟与个人修养以及与对情况的了解程度有关,不等于是事实,究竟如何,还应视实际情况才能作出正确判断。而从前八十回来看,黛玉在贾府确实备受礼遇,从未有何受伤害之事。被人们认为是黛玉受冷落的一些例子,有的事出有因,如宝钗生日,元春赐物;有的是友好的玩笑,如王熙凤说“吃茶”;有的至多算是玩笑不当,如说她像小戏子;有的则是黛玉自己多心,小心眼儿,为小戏子的事生气便是。所以在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宝黛爱情的问题上,并不存在什么“强大黑暗势力压迫”的情况。林黛玉的一些言行不符合封建礼教的规范,但也还没有构成“与封建礼教的尖锐对立”。因为她的言行真正触犯封建礼教的成份并不多,也不严重。比如她对举业固然有冷淡的一面,但远远没有达到宝玉那种极度厌恶的地步。第九回宝玉去塾中读书前来向黛玉话别,黛玉还笑道:“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我不能送你了。”可见对举业并不厌恶。宝钗、湘云和她在这个问题上不是热衷与反对的本质不同,而是热衷与有些淡漠的程度之别。当然这在当时也就很了不起了。
  
  曹雪芹对林黛玉的热爱并不仅仅表现在对人物品德、人格、才学、外貌等方面的描写上,而且同样重要的是体现在对这个人物的精心塑造上。曹雪芹和绝大多数作家包括像汤显祖、蒲松龄这样的大作家在人物命运的处理上的一个重大区别是,他并不将美好的结局与美好的人物划上等号。中国古代小说中经常能够见到的作者持褒扬态度的主人公死而复生、金榜题名、有情人终成眷属等等,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看不到。这是他远远超过高鹗和其他续书作者的地方之一,是曹雪芹现实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尽管林黛玉在高鹗笔下也以惨死告终,但“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之类却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根据佚稿,林黛玉最后的“泪尽而逝”,其实“思想性”一点也不“弱”,而且非常符合曹雪芹小说的总体构思与原初设计。绛珠小草和绛珠仙子不论多么可爱与值得同情,其致命弱点是对神瑛侍者的极度依赖。其生命的延续、小草成人以及追随下凡等无不是神瑛侍者所给予的,因此当生活中的“神瑛”贾宝玉一旦离家避祸久久不归,那么“绛珠”的俗身林黛玉便失去了唯一的依赖,生命力自然就枯萎了。
 
  由此我们还可以重新认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什么(或者说究竟曹雪芹认为什么)才是林黛玉的主要缺点?通常都认为是她的小性。现在看来似乎不尽如此,那至多只是表象而非本质。小性是后天的弱点,而对贾宝玉的极度依赖却是先天的根本性问题。因此曹雪芹的“悼红”主旨中还包含着对女性自我意识、自强意识的欠缺,将心爱的男人看成自己的一切的批评,这应当也是“当自嗟”的成份之一。这种具有超时空意义的内涵,其思想深度和能够提供给读者的思考都大大超过续书的以调包计为核心的封建家族破坏婚姻自主的故事。因为时至21世纪今日的中国,真正具有独立意识的女性也还不是很多,女性对男性的过分依赖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再过100年也未必能彻底解决。弄清这一点,那么曹雪芹原设计结尾林黛玉泪尽而逝的思想性强弱就显而易见了。
  
  多情女情重愈斟情其实,曹雪芹对林黛玉“当自嗟”的委婉批评并非仅此一处。早在第三回林黛玉初入荣国府时,曹雪芹对她就有一句评语:“心较比干多一窍。”比干不惜以死相谏,触怒纣王。纣王道:“吾闻圣人心有七窍。”结果“剖比干,观其心”(《史记· 殷本记》)。说林黛玉的心较比干的心窍还多,很明显不是将她喻指圣人,而是说她多心,是贬义。类似批评还有一些:四十九回宝黛二人有一段对话颇可玩味。当时“黛玉因又说起宝琴来,想起自己没有姊妹,不免又哭了。宝玉忙劝道:‘你又自寻烦恼了。你瞧瞧,今年比旧年越发瘦了,你还不保养。每天好好的,你必是自寻烦恼,哭一会子,才算完了这一天的事。’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却象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宝玉道:‘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宝玉这些话显然不是平常的安慰解脱之语,他深深了解黛玉的性格为人,两个“自寻烦恼”和“又、必、惯、疑”,道出了黛玉精神上的某种严重病态。正是这种性格上的根本弱点,导致她病情日益加重,有好几次她生气后呕吐和发病便是证明。六十七回黛玉见到宝钗送来的故乡之物又勾起心病,紫鹃劝道:“……再者这里老太太们为姑娘的病体,千方百计请好大夫配药诊治,也为是姑娘的病好。这如今才好些,又这样哭哭啼啼,岂不是自己糟蹋了自己身子,叫老太太看着添了愁烦了么?况且姑娘这病,原是素日忧虑过度,伤了血气……”可见大家都认为黛玉固然从小体弱多病,但她的病之所以越来越重,乃性格所致。显然这也是曹雪芹认为她“当自嗟”之处。
  
  总之,我们从林黛玉形象的塑造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曹雪芹艺术创作的“玉、石”两重性的原则与手法:只不过她不是由“石”变“玉”,身上既具有“石性”,又带有“玉性”;而是由草变神(人),在她身上的人性同样既有高尚的接近神性的一面,又保留着“草性”——“草”的生命力非常脆弱与过分依赖他人的弱点。

  周思源看红楼是是非非宝丫头从林黛玉形象塑造及其研究的分歧中,我们可以悟出曹雪芹在人物塑造上的一些宝贵经验。其中包括: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画龙点睛式的提示;人物自身感觉与实际情况的出入等等。这些手法在塑造薛宝钗时运用得更加出神入化,从而使这个人物变得十分复杂和更为扑朔迷离,甚至连人物个性的基调都难以确定。和对林黛玉的思想评价过高正好相反,长期以来对薛宝钗的评价却似乎过低了一些。当然,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对薛宝钗形象的评判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至少对她全盘否定的意见难得听见了,但对她的某些“误会”仍然没有完全消除。换句话说,从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广泛使用玉石两重性创作方法来看,薛宝钗的某些“玉”成份依旧被认为是“石”,或者虽然确实是“石”,却是特别差的“石”。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多种,或者说是曹雪芹以多种非常规手法塑造了薛宝钗的艺术形象,这是我们在解读这个人物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有些读者认为薛姨妈在贾府故意赖着不走,在破坏宝玉和黛玉的婚姻上设置“陷阱”。但薛姨妈的打算不等于薛宝钗的想法,要把二者区别开来。
  
  是是非非宝丫头曹雪芹笔下的薛姨妈是一个十分成功的艺术形象。她属于那种笔墨不多,地位微妙,一时很难说清楚而且容易引起争议的人物。这个形象之所以经得起品味与咀嚼,关键在于曹雪芹牢牢把握住了刻画人物的“度”。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觊觎宝二奶奶宝座”是薛姨妈的一大罪状。从薛姨妈久居贾府不走来看,想实现“金玉良缘”的想法很可能有。但是,曹雪芹写得分寸适度,而且让薛姨妈一开始就处于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境地。其实薛姨妈一家住在贾府最初恰恰是贾家的人提出来的。先是贾政派人来对王夫人说:“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轻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由于薛蟠是在金陵惹了人命官司来至都中的,贾政出于怕他再“生事”而劝他们同住于此,合情合理。当时贾母也派人来说:“请姨太太就在这里住下,大家亲密些。”因此并非仅仅是薛姨妈“正要同居一处,方可拘紧些儿子;若另居在外,又恐他纵性惹祸”。作为人母,为儿女的婚事操心本系分内大事,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更成为寡母的首要心事。所以薛姨妈为女儿的婚事操心无可非议。作为借居于此的亲戚,她从不介入贾府的任何纷争,遇到问题要么息事宁人,要么索性回避,如后来迁出大观园。她看出黛玉深爱宝玉,五十七回她关于宝黛结合“四角俱全”的说法并非虚伪之论。五十八回贾母因给老太妃送灵,特别拜托薛姨妈照管黛玉,“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的,今既巧遇这事,便挪至潇湘馆来和黛玉同房,一应药饵饮食十分经心”。这些地方正是她为人忠厚之处。她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为女儿争夺这桩婚事,更没有做任何伤害黛玉的事,看来她更多地是寄希望于事情的自然发展。应当说这样并无不义、不妥之处。因为宝玉与黛玉并未结婚,甚至连起码的名分都没有,有的只是一些猜测(如兴儿)。因此从当代观念来看,固然没有任何过错;即使在当时,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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