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标题: 关键字: 作者: 全文: 【我要留言】
中 教 图
大语百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 > 大语教学 > 课文赏析

《圆圆曲》情感倾向试探(潘定武)
【时间:2008/7/9 】 【来源:宁夏社会科学2001年7月第4期(总第107期) 】 【作者: 潘定武】 【已经浏览6577 次】

摘要:吴伟业的《圆圆曲》不但没有表露出对吴三桂颇多的同情,而且从否定世俗富贵享乐这一层面上进一步否定了吴三桂的降清行为,从而彻底撕破其“冲冠一怒”的价值,也使作者对他的讥讽与鞭挞达到了入骨三分的效果。
关键词:吴伟业;圆圆曲;情感取向
中图分类号:I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01)04-0114-04
收稿日期:2000-12-28
作者简介:潘定武(1967-),安徽舒城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


《圆圆曲》为吴伟业歌行体代表作,历来被奉为对吴三桂讥刺与鞭挞的名篇。而近年由章培恒、骆玉明两位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认为,“诗中对吴三桂措辞隐约闪烁,似乎带有婉曲的嘲讽,却又带有颇多的同情”,且又“确实指出,人处在历史造成的困境中时,无法作出两全的选择,他(吴三桂)不能不承担悲剧性的命运”①。最近更有人称《圆圆曲》为“一曲前所未有的爱情赞歌”,“从诗中的吴三桂身上,显示了个人在环境逼拶下的痛苦”,并为吴三桂解脱说,对于像崇祯这样昏愦的皇帝,本不必为他报仇,而吴三桂将“爱情”置于为皇帝报仇之上,也不应被讽刺②。
  
章培恒、骆玉明先生主编之《中国文学史》,重新审视了人性与文学的关系,确为对以前之同类文学史的可喜拨正。人性是文学的重心,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然而,另一方面,考察人性也一定要以历史的、具体的眼光,特别是分析任何作品时,都要力求联系作品的特定背景,把握作者的情感取向,即做到孟子之所谓“知人论世”,方可庶几不失其偏。

吴伟业仕于明末,崇祯自缢后,亦曾想自尽而为其母哭阻,可见其对明及崇祯的感情。而清兵的入关,在当时士人看来,又不仅仅是改朝之事,而是“亡天下”之耻,因此,大批士人或以自杀抗议,或投入抗清之战,或立志归隐山林。吴伟业作于明亡之初的《偶成》诗:“南山不逢尧舜,北窗自有羲黄。智如樗里何用,穷似黔娄不妨。”与1650年的《遇旧友》诗中:“移家就吾住,白首两遗民。”均颇能表达其民族气节。而诗人虽未直接投入反清之战,却在《秋夜不寐》、《七夕感事》和《勾章井》等诗中表现了鲜明的复明思想。无奈1653年因清廷之召,虽屡辞不获,又为老母所劝,迫于朝廷压力和家人安危计,吴伟业勉强出仕。途中赋《临清大雪》:“白头风雪上长安,裋褐疲驴帽带宽。辜负(114页)

故园梅树好,南枝开放北枝寒。”又有《阻雪》诗:“关山虽胜路难堪,才上征鞍又解骖。十丈黄尘千尺雪,可知俱不似江南。”将其无奈与凄凉之感流露无遗。尽管吴伟业不久即引退官场,但在他看来,屈节仕清乃是其一生中无论如何也抹洗不掉的污点,因而痛自忏悔的文字充满梅村诗集中,其《自叹》诗曰:“误尽平生是一官,弃家容易变名难。”又在《怀古兼吊侯朝宗(方域)》诗中,悔恨自己未能践约,与侯方域同归山林。《古意》则借佳人之愧对亡夫,委婉自喻有愧于亡明。特别是其《过淮阴有感》:“浮生所欠只一死,尘世无由识九还。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充满一种不能随明亡而死节的遗恨。直至垂暮时的《病中》诗仍深深自责:“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须填补,纵比鸿毛也不如!”临终前《贺新郎》词长叹其“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竟一钱不值何须说!”又遗《与子日景疏》曰:“牵连骨肉,逡巡失身,此吾万古惭愧,无面目见烈皇帝(即崇祯)及伯祥(即杨廷麟,抗清而死)诸君子,而为后世儒者所笑也。”自道其罪孽难赎与惭愧无颜,读来倍感沉重。不但如此,诗人一再言其“一钱不值”、“偷活”、“偷生”、“失身”等等,更透露了梅村对其后半生价值的否定,尤其是对其仕清一节的否定。从这里正可以看出作者对清廷的态度。比较而言,其《遇南厢园叟感赋八十韵》及《卢州行》、《捉船行》、《马草行》等则直接谴责了清官及清廷的剥削与掠夺,另外,其《悲歌送吴季子》与《遣闷》之六强烈地控诉了清廷对亡明知识分子的摧残与迫害,态度更加鲜明。另一方面,作者对自身的态度和对亡明的感情,至死仍可以看出:“(伟业)临殁,顾言……死后敛以僧装,坟前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③其故国之思真可谓没齿而不忘。

而其《圆圆曲》中的吴三桂,少年时即浴血疆场,且屡建战功,因此崇祯倚为守关重将,当李自成大军逼京时,吴三桂更成了大明存亡所系的人物。但此时,他开始犹疑观望,审时度势,尚在他进京途中,崇祯即已绝望自缢了。后李自成挟其父吴襄及其全家,招降之下,吴三桂一度有投李之念,并已付诸行动,只是后来又得知其父被拷问追赃,而其爱妾陈圆圆又为所掳,所以盛怒之下,乞清多尔衮部入关,写下了明清易代史上重重的一笔。

对于吴三桂引清入关的原因,史学界至今仍有争议,但公认的一点是,夺回爱妾绝非其惟一动机。因此,《圆圆曲》虽被称为“真史诗”,但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无疑是带有作者特殊的情感意向的。而联系作者对亡明和清廷的不同态度,我们自能判断其对吴三桂的褒贬取向了。

为了更明确地把握《圆圆曲》的情感意蕴,我们不妨将全诗略加分析。

首先,打破时空之限,重新组合事件,是本诗在结构手法上的突出特点。诗歌虽以吴三桂与陈圆圆的悲欢离合为主线,但情节起伏跌宕,扑朔迷离。不过,若试将陈圆圆与吴三桂二线相对分开,则圆圆的活动基本仍以时间先后贯穿,诗歌主脉显得清晰。而吴三桂一线,乍见之下,断续腾跃,颇无端绪,但只要将其与陈圆圆相系,就立即可以看出,其一举一动都围绕圆圆而展开。无不因她而起,又因她而落。之所以如此,一是吴伟业写此诗时(约在顺治九年,即1652年)的特殊环境,吴三桂正是清廷新宠,且炙手可热,使得诗歌不便以吴三桂的活动为主线;二是作者将陈圆圆作为演进全诗的主角,而将吴三桂的活动环绕她而起落,不但增添了曲折,更使作者的情感表现闪烁迷离,委婉有致。更主要的,我们还要深入诗歌本文来看作者的情感意蕴。诗的开篇即写道: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红颜流落非吾恋,逆贼天亡自荒宴。电扫黄巾定黑山,哭罢君亲再相见。

开首三句,作者有意从时空上、从氛围上进行渲染,将吴三桂入关与崇祯之死紧紧相系,如此,即使那些最坚贞的“遗民”也要对吴三桂大加褒扬了。但第四句之一转,首先是对前三句的彻底否定。其次,作者的真实情感意向究竟如何?难道真的不含讥讽,真的认为不必为崇祯报仇?我们只能说,这种观点未免太现代了。纵观整个封建时代,帝王之尊至高无上,即使是庸王昏君,其朝臣也少有叛逆之心,而只有“死谏”之份儿。更何况在当时多数士人眼里,崇祯不仅非昏愦无比,而且颇(115页)

得好感。至于曾被崇祯亲阅试卷,并御批“正大博雅,足式诡秘”的吴伟业,对崇祯的感恩戴德又自然非一般人可比了。诗人在其《宫扇》、《永和宫词》及《琵琶行》序文里,生动描绘其眼中勤政、好学且富于人情味的皇帝,并在他处屡屡称崇祯为“君父”、“君亲”,因仕清而“无面目见烈皇帝”。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吴伟业绝不会也绝无可能有不必为崇祯报仇之念。至于吴三桂因“爱情”而引清入关是否应被讽刺,也是显而易见的。且不论作者对吴三桂降清的态度如何(由前面的分析已能明了),也不论他与爱妾陈圆圆是否是一种纯真感人的爱情,单就仅为一己之爱而作此举的本身看,就无论如何也难以肯定的了。否则,凡人只要有条件的话,都可以为一己之利而置一切于不顾了。爱情诚然值得肯定,也值得高歌,以至值得为之付出绝大的代价,但即使是标准的爱情至上主义者,也绝不能把爱情当作一切行事的借口,我们试看《牡丹亭》或《红楼梦》,作者虽然热情讴歌了杜丽娘和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及其追求,但倘若他们为爱情而不顾一切理智,竟至于极端自私自利,作者还会颂扬他们吗?因此,吴伟业对吴三桂当然不可能有什么肯定或同情的了。

其实,《圆圆曲》中“恸哭”二句所以历来为人称引,正在其深刻的讽刺意蕴。据朱克敬《儒林琐记》载,“伟业尝赋《圆圆曲》,有云‘太息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又云:‘不为君亲来故国,却因女子下雄关’。吴三桂病之,贻三千金请改其语,伟业不肯。”另外,杨际昌《国朝诗话》、裘毓麐《清代轶闻》、陆次云《圆圆传》等均有类似的记载④。尽管这有传说的成分,但绝非毫无根据。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恰恰是吴三桂本人对诗中“冲冠一怒为红颜”最为介意,如果它不是刺吴而是颂吴,对此又当作何解释?此其一。其二,上引《儒林琐记》中吴伟业的后两句诗当出自其《杂感》之五,原作“只为君亲来故国,不因女子下雄关”,与“恸哭”二句一正一反,恰如斧钺之言,难道不更见证了作者对吴三桂的讽刺?

理解了开篇四句,对下面吴三桂“哭罢君亲”这一情节,也就能领会其特殊含义了。吴三桂既非为君报仇而与李自成为敌,又可以置全家30余口于不顾,正因他不理睬李自成的要挟,李在败亡时怒杀其全家老小。对于吴三桂的这种为私爱而近乎不顾一切,不惜毁灭一切之举,又怎能看作是悲剧处境下的痛苦选择?因而这里的大哭君亲,虽不无伤痛与愧疚之情,但更主要的是已成一种表明自己忠孝两全的滑稽表演了。

由此而下,诗中确有大量篇幅(约占全诗三分之一)展现陈圆圆的遭遇与痛苦。应当说,作者对她是寄予同情的,但所谓歌颂其与吴三桂爱情的说法,又似乎难以成立。试看篇中由写其“梦向夫差苑里游,宫娥拥入君王起”的少年梦想,到后来几经磨难而终达其“夫婿擅侯王”之愿望,其中确有许多文字将陈圆圆写得楚楚可怜,令人同情,也似乎肯定了吴三桂从李军手里夺回圆圆之举(关于这一点,容后分析)。但是,作者对陈圆圆富贵后的描写,与其说是一种歌颂,不如说是作者对他们“荒诞”生活的深沉感慨。更需注意的是,作者在最后的议论中故意联系前文,引出当年夫差因贪色而亡国灭身之史实并与之作对比,已无比清楚地表明作者对他们的富贵追求及“爱情生活”的否定态度了。

再说吴三桂夺回圆圆一举,引人注目之处,一是“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得蛾眉匹马还”的议论之语,似乎肯定了此举,却又让我们疑惑:一方面全师壮士浴血拼杀,另一方面仅仅换得—“蛾眉”而还,这极不相称的对比,包含的是作者真心真意的肯定,还是明颂扬、暗揶揄?第二处是描写陈圆圆归来时的“啼妆满面残红印”之语。我们说,一方面,作者对她的不幸也是深为同情的,另一方面,我们更要考虑到,吴伟业对李自成军的态度是极端仇视且毫无闪烁的,所以诗中一再称李军为“逆贼”、“蚁贼”,其仇视加蔑视之意暴露无遗。因为在作者眼里,直接导致崇祯自杀的“罪魁”,是比任何人都要罪不容诛的。因此,诗歌写圆圆在李军中所受的苦楚,借以表现李自成他们的罪恶与“荒诞”,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关照诗歌末尾明显议论性的内容:

尝闻倾国与倾城,翻使周郎受重名。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全家白骨成灰土,一代红妆照汗青。君不见馆娃初起鸳鸯宿,越女如花看不足。香径尘生鸟自啼,廊人去苔空绿。换(116页)

羽移宫万里愁,珠歌翠舞古梁州。为君别唱吴宫曲,汉水东南日夜流!

美色本是倾国之物(这当然也是封建意识),而这里却偏能使吴三桂成名。所谓“受重名”所指为何?此语本出自《三国志·周瑜传》注引《江表传》:“操与权书曰:‘……横使周郎虚获此名’。”可见,此“重名”本义即指一种“虚名”,而作者却偏不言“虚名”而言“重名”,其讥讽之意更为明显了。以下四句,特别是“全家”二句,更明白地揭示出吴三桂的“多情”实为不惜牺牲一切之举。当然,“妻子”二句也与篇首“红颜流落非吾恋”遥相呼应且耐人寻味。诗歌最后明显带有悲凉情调的八句,不但预示了吴三桂与陈圆圆的命运,结句更巧妙地化用李白“富贵功名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之句,点出一切富贵享乐不过如过眼烟云,不足留恋。这结篇之语让我们看出,作者不仅否定了吴三桂因陈圆圆而降清本身,而且否定了其所换来的世俗的荣华,从这一层面上更进一步否定了吴三桂,将其为一己私利而不顾一切的行为“价值”彻底撕破。这样说,同样是有作者的思想根据的。吴伟业作于明亡前的《梅村》诗,即已表达其对一种闲适淡泊生活的向往,而在《南中与志衍书》一文中则更明确地披露了一种归隐之志。如前所述,明亡之后,诗人更有一种隐逸山林,诗书自娱之愿,且对富贵功名有一种不足道之感。当然,这的确与作者触目时艰、步履坎坷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他大约作于1651年的感念亡友之诗《鸳湖曲》,即典型地表达了一种宦海险恶、富贵烟云的感慨,诗中所谓“衔杯且效陶彭泽”正是其心志之写照。也正因为如此,作者后来虽被逼无奈而仕清,但又很快借机辞官,隐居至终老。

总之,考察《圆圆曲》的诗内诗外,既无对吴三桂同情的痕迹,也无表现他受环境逼拶的痛苦。当然,所以有同情吴三桂之说,乃至将《圆圆曲》视为爱情之颂歌,恐怕还有一点应当提及,即是受白居易《长恨歌》的影响。的确,“梅村集”仿效《长恨歌》、《琵琶行》甚为明显,且《圆圆曲》的体式、风格颇近《长恨歌》,但二诗却又有两点关键的不同。一是《长恨歌》的主观情调及传奇色彩极浓,而《圆圆曲》基本为历史的原本写照,并屡获“真史诗”之称。二是唐玄宗虽因后来“重色”误国,但他毕竟是开一代盛世的帝王,而吴三桂由明季重臣而成“变节”降清的叛逆,以历史的眼光,二者是绝不相伦的。总之,《圆圆曲》与《长恨歌》虽形似而实不同。

如果我们再联系作者的《后东皋草堂歌》及《临江参军》中对瞿式耜、卢象升等抗清将士的热烈歌咏,《临江参军》和《临淮老妓行》中对杨嗣昌、刘泽清等降清派重臣的讽刺描画,两相对照,无疑更能印证作者对吴三桂的态度了。最后,让我们来引一首梅村的颇为奇特的咏史诗《伍员》:“投金濑畔可安居?覆楚亡吴数上书。手把属镂思往事,九原归去愧包胥。”这是为大家熟知的历史:伍子胥因全家被楚王杀戮而立志报仇灭楚,其好友申包胥则与之约誓,伍若要灭楚,他一定要复楚,所以后来伍子胥率吴军大举攻楚时,申包胥演绎了感人的“哭秦廷”一幕。按说,报亲仇之举也应是无可非议的了,但梅村诗中却偏发奇想,虚拟伍子胥自杀前的心态,让其深深地悔恨。这种贬伍扬申,目地正是在表达诗人对明王朝的忏悔。而从梅村的忏悔心态中,不又正可以折射出诗人对吴三桂的态度么?当我们再一次回顾《圆圆曲》的写作环境,即能自然明了,诗歌语言的错金镂彩与情感表现的闪烁迷离,并未真正掩盖作者入骨三分的鞭刺。如此,我们亦不难理解梅村曾自言其作诗“寄托良苦”的含义了。


参考文献:

①章培恒、骆玉明:《中国文学史》(下册)第41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②何锐钰:《圆圆曲的艺术成就及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载《复旦学报》2000年第1期。
③赵尔巽等:《吴伟业传》,《清史稿》第13326页,中华书局,1976年。
④钱仲联:《清诗纪事》第1464页~1467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

(责任编辑 冷月)(11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京ICP备15054374号
郑重声明:凡转载或引用本站资料须经本站许可 版权所有 :大学语文研究
联系我们:中教图(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魏老师   手机:18500380271
杭州师范大学    何二元  手机:15858199491  QQ:363764865

设计维护:时代中广传媒
您是第 14190256 位浏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