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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里的女性身份研究(严蓓雯)
【时间:2007/7/18 】 【来源:无 】 【作者: 严蓓雯】 【已经浏览4186 次】

北京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1级研究生

  《世说新语》虽然不能当作反映魏晋现实的常规历史作品来看,但其记录街谈巷议的方式,和正史的春秋笔法不同,可能更接近于社会样貌的原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选择《晋书·后妃传》或《晋书·列女传》这样的内容来考察魏晋时期妇女状况。因为无论是《后妃传》还是《列女传》,要么是为后宫嫔妃吟功颂德,要么是为贞节烈女树碑立传。她们都是作为社会的少数典型而需要被统治阶级加以美化和推广的,从另一面也反映出其不普遍的特征。同样,《世说新语》里也专辟《贤媛》一章称道魏晋女性,但它是作者有意识的主观描绘的魏晋女性形象,其中不免有夸大或润饰的成分1,而其他篇章都是以描写男性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目的,里面作为随手描写之物或作为男人谈话对象的女性,则因为不是刻意之笔,而不自觉地反映出魏晋女性的生活状况来。所以本文试对《世说新语》除《贤媛》外的篇章所反映出来的女性身份进行研究。
  
  《世说新语》一书共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36个种类,除去《贤媛》一类,共1098条,其中提到女性的只有90条,不到9%。而在这90条里,除去重复表示孝道对象的母亲和一些无意义、只是作为谈话对象或描述对象的女性,真正无意关注到女性的只有不足40条。这些女性,她们的身份有以下几种:母亲、女/妻、妻、女性亲属(妹/姑/嫂/乳母)和妾(伎)奴婢。
  
    a) 母亲身份和缺席的女性言行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在“德行”篇中还是在其他类别里面,提到母亲大都是为了要表彰儿子的孝顺。母亲的存在,似乎没有什么她个体的言行需要描绘,而是其儿子对她的忠孝才值得书写。除了从描绘儿子的忠孝行为出发,“德行”诸篇里,不乏以孝母“获利”的儿子:祖光禄因孝而得赏两婢2,陈遗因孝而苟活3,甚至,阮籍也是因为不从形式孝母而获得世人对他真性情的评价。这都是以男性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为表彰孝道而提到的女性形象。在这些描写中,几乎没有母亲的言行记载,偶尔有几条,却很深刻地反映了女性的地位。在《规箴》篇里(我们从题目就可以知道这是些需要规劝阻止的言行的记载),陈元方因父丧而哭泣哀恸,躯体骨立。而他的母亲心疼不已,为他盖上锦被。4这么一个充满慈母之心,非常怜爱的动作,被郭林宗来吊唁时看到了,说当丧盖锦被是孔子都不赞许的行为,遂夺门而去。儿子哀悼母亲时仍然大食大肉尚能被当时的一定阶层意识所允许,女性的怜爱若违反了礼仪之“规”,只能遭到众人唾弃,“自后宾客绝百所日”。5另外一处提到母亲言行的是因为这个母亲是位后母,集所有所能想象的后母恶行于一身,那么细致地描绘她的一言一行,不过是为了更突出儿子忍辱负重、依然不违孝道的高尚来。果然,这位母亲愧不能当,从此改过自新。对母亲言行描写的缺席,其指导的思想观念其实在书中已有所解释。谢安夫人在教育儿子之余,问丈夫谢安说,你怎么从来不教孩子?谢安回答,我平时的一言一行就是在教我的孩子了。6这一方面体现出母亲言语教诲,比不上以父亲的为人做则,另一方面,教育后代的事,男人虽似乎着力不多,但影响甚大。《文学》篇里有条记载:“谢太傅问主簿陆退:‘张凭何以作母诔,而不做父诔?’退曰:‘故当是丈夫之德,表于事行;‘妇人之美,非诔不显’”。7魏晋人所觉理所当然之事(或许今朝未尝不是如此),正是女性的可悲之处。于在生之时,女性的言行若是不能彰显或反衬男性的美德,若是不能发扬或广大男性所赞扬的美德,便得不到任何记录。即便有了记录,那些母亲的主体身份也转换成了儿子行孝之对象的客体身份。母亲的形象越是光大,其客体性就越容易偷转成伪主体性,成为儿子母亲成了女性主体意识的体现,身为母亲的自己可能深为自己的母亲身份而自得,而没有成为母亲的女性,可能也想让自己能成为这样一个孝儿的母亲。在这种满足和欲望中,掩盖了所感到满足的和所欲望得到的其实是伪装成主体的客体(母亲身份)而已。

    b) 妻子身份和缺席的女儿身份

  如果说母亲是女性背负的一个符号,那么妻子就是女性所要背负的另一个符号。在《世说新语》里,女性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因为那段史实或言行和她们的婚姻有关,而且很多时候是因为她们的父亲或丈夫值得书写。比如,王献之临终时唯一遗憾的是和“郗家”离婚。虽然王献之怀念跟郗道茂的婚姻,但在他的临终遗言里,他非但没有提到妻子的名字,而且追悔的只是和“郗家”离婚8。这些女性是因为要体现婚姻关系而不得不提及,也几乎没有对她们个体言行的描写。没有一个人有名字留在书中,只有她们未嫁时的父姓和出嫁后的夫姓。女性未出嫁之前的女儿身份是和出嫁以后的妻子身份联系在一起的。女儿的身份从来没有单独出现过,没有一则,提到过某某的女儿,她有何事何言。只有一次,在提到谢道韫那句著名的“未若柳絮因风起”时,仿佛是专门提到了这个年少女性的聪慧,但这段文字马上继之以“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9。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不以男性作为结构命名的框架,女性就无法建构自己的身份,她出生时,是某某人的女儿;出嫁后,就成了某某人的妻子,然后生育,成了某某人的母亲。如果没有父亲、丈夫和孩子对她们做横向和纵向的限定,她们的一切言行就得不到记录,在历史中,就寻找不到自己的“落脚点”。女性作为妻子和女性作为母亲一样,也是她们能被辨认的手段。纵然是像谢道韫这样的才女,对她的描写是着力于她的早慧,可一点点主体性的苗头马上被对她的客体限定所扼杀。

    C) 妾伎奴婢身份和她们的客体性

  《世说新语》里提到奴婢或妾伎(魏晋时期富庶之家有蓄家伎之风,其地位类同于奴婢),许多是把她们当做计算的量器。比如,祖光禄因孝得赏两婢,有人就笑他:“你的价值也就不过值两个奴婢罢了!”10又有一人因作了两句好诗也得到了两个奴婢作为奖励11。奴婢不过是一种互相赠送的礼物而已。还有《汰侈》类里的奴婢,服侍主人或主人所招待的客人如厕,甚或在主人高兴或不高兴时被随意拖出去斩头,连生命都没有保障。《文学》篇里记载郑玄的奴婢都读书,或是个异例。但它一方面也许仅是作者(或当时流传此说的人)想证明郑玄的博学,因为连他的奴婢都读过诗书,况主子哉?另一方面,文中所写奴婢因回答不好郑玄的提问,就被郑玄粗鲁地让人拖到泥里12。这样的奴婢虽饱读诗书,又有何人格可言?不过是郑玄用来装点门面的对象而已,就和养了个鹦鹉会唱歌道晚安没什么两样。在此,作为主人所拥有的物品,奴婢当然没有什么言行可以或值得记载,而且也最能体现出作为“物”的客体性。

  从以上《世说新语》中所出现的女性身份来看,女性作为那时候的个体,紧紧附着在父-夫-子所构造的三极网络中,作为一种带着客体性质的指向对象,没有丈夫-父亲-儿子的身份指向,就无从确定她们自身的身份。而且,对于她们的言行,除了要构造时代理想女性形象或为了彰显其父其夫其子的言行,就几乎难以得到记载。但是,此中也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如果将人作为主体,女性的价值比不上男性的价值,这从对她们身份的定位和对她们言行的漠视就可以看出来,而一旦将人作为客体,比如说是消费的对象,女性的价值又似乎远远高于男性的价值。送两个漂亮的奴婢肯定比送两个男仆更得接受者的喜欢,而拖一个美女出去杀头也肯定比不断地杀男人而让在座主宾畅怀。这种价值比的颠倒其实深刻揭示出男性社会(或者整个社会,包括女性自己)对待女性的态度,缺乏主体性的女性以其高价的客体性得到了补足,得到了存在的必要,甚至还带来自身的快乐和满足感。原来以为只有奴婢没有主体性,是像“物品”一样为主人所拥有,但作为妻子/女儿和母亲的女性何尝不是如此,只是作为孝子贤夫的行为对象而存在。当今有人美其名曰“被需要感”,使如今的女性(也许其身份地位言行记载并没有比魏晋时代有多大改善),通过将“被需要感”转化成“被肯定感”,而将这种“被肯定感”错当作主体性,被伪主体的客体性之富足所安慰。而且,正史里的那些女性形象,似乎很有主体性,一言一行都得到了记载表彰,但她们何尝不是物品,何尝不等同于社会习俗/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在死后树起的碑坊,像一个活标本那样生活在她们所处的时代里。


注释:

1《贤媛篇》也可以作分析。《贤媛篇》所体现出来的魏晋时代欣赏的女性很少有前代或后代表彰的那种三从四德,而是有许多富于男性气概的品质,比如,有判断力,鉴别力,镇定,冷静,勇敢等。那是因为魏晋崇尚自由任诞的风气,女性也成了他们构造这种理想气质的对象。和正史的贞妃烈女没什么不同,也是个活碑坊而已。
2《世说新语笺疏》,p.27
3《世说新语笺疏》,p.49
4《世说新语笺疏》,p.549
5《世说新语笺疏》,p.549
6《世说新语笺疏》,p.38
7同上,p.260
8同上,p.40
9同上,p.131
10同上,p.27
11同上,p.141
12《世说新语笺疏》,p.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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