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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教学参考
【时间:2008/9/1 】 【来源:本站 】 【作者: 何二元】 【已经浏览11426 次】

 

 

我们母语有以俗为雅、大雅大俗的

传统,好的武侠小说就接续着这样的

传统。

 

 

 

鲁迅《铸剑》研读

 

 

大学语文的教学重点应该放在母语的回归与提升,但是鲁迅的语言比较独特,那种峻冷幽默、寸铁杀人的风格,汉语言文学专业同学或可研究,大学语文却不可能完成这样的教学任务。所以建议本课教学目的略作修改,不再研究语言,而是转为课文内容。

即使研究课文内容,我们也暂不进入作者心态、时代背景等内容,终究只选了一篇鲁迅的作品,难以承担这么繁重的任务。简单的说,我想,就把这篇课文当作武侠小说来讲。《铸剑》是武侠小说,北大的严家炎是这样讲的,招致一些人的反对,以为亵渎了鲁迅。中国学术界的争论往往这样,先搞出一个标准来,比如武侠小说是庸俗的、无聊的等等,然后鲁迅当然就不能写武侠小说了。我觉得武侠无非是一个题材,可以写得庸俗,也可以写得高雅,正如鲁迅说,写风云的人,风月也写得。自然武侠也写得啦,关键在于怎么写。

 

 

一、课文注释

 

我们这篇课文没有注释,但是《鲁迅全集》里是有的,把它们移过来,很方便的。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八、九期,原题为《眉间尺》。一九三二年编入《自选集》时改为现名。

2〕眉间尺复仇的传说,在相传为魏曹丕所著的《列异传》中有如下的记载:“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藏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忽于屋柱中得之。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据鲁迅辑《古小说钩沉》本)又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一也有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而叙述较为细致,如眉间尺山中遇客一段说:“(楚)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我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此外相传为后汉赵晔所著的《楚王铸剑记》,完全与《搜神记》所记相同。)

3〕子时,我国古代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记时,从夜里十一点到次晨一点称为子时。

4〕王妃生下了一块铁,清代陈元龙撰《格致镜原》卷三十四引《列士传》佚文:“楚夫人于夏纳凉,抱铁柱,心有所感,遂怀孕,产一铁;王命莫邪铸为双剑。”

5〕井华水,清晨第一次汲取的井水。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井泉水《集解》:“汪颖曰:平旦第一汲,为井华水。”

6〕雉堞,城上排列如齿状的矮墙,俗称城垛。

7〕劳什子,北方方言。指物件,含有轻蔑、厌恶的意思。

8〕丹田,道家把人身脐下三寸的地方称为丹田,据说这个部位受伤,可以致命。

9〕蜜蜂的排衙,蜜蜂早晚两次群集蜂房外面,就像朝见蜂王一般。这里用来形容人群拥挤喧闹。排衙,旧时衙署中下属依次参谒长官的仪式。

10〕放鬼债的资本,作者在创作本篇数月后,曾在一篇杂感里说,旧社会“有一种精神的资本家”,惯用“同情”一类美好言辞作为“放债”的“资本”,以求“报答”。参看《而已集·新时代的放债法》。

11〕这里和下文的歌,意思介于可解不可解之间。作者在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给日本增田善的信中曾说:“在《铸剑》里,我以为没有什么难懂的地方。但要注意的,是那里面的歌,意思都不明显,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歌,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

12〕侏儒,形体矮小、专以滑稽笑谑供君王娱乐消遣的人,略似戏剧中的丑角。

13〕宴之敖者,作者虚拟的人名。一九二四年九月,鲁迅辑成《俟堂砖文杂集》一书,题记后用宴之敖者作为笔名,但以后即未再用。

14〕汶汶乡,作者虚拟的地名。汶汶,昏暗不明。

15〕兽炭,古时豪富之家将木炭屑做成各种兽形的一种燃料。东晋裴启《语林》有如下记载:“洛下少林木,炭止如粟状。羊骄豪,乃捣小炭为屑,以物和之,作兽形。后何召之徒共集,乃以温酒;火□既猛,兽皆开口,向人赫然。诸豪相矜,皆服而效之。”(据鲁迅辑《古小说钩沉》本)

16〕龙准,指帝王的鼻子。准,鼻子。

17〕本篇最初发表时未署写作日期。现在篇末的日期(一九二六年十月)是收入本集时补记。据《鲁迅日记》,本篇完成时间为一九二七年四月三日。

 

 

二、四首歌辞

 

鲁迅在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铸剑》时说:“但要注意里面的歌,”又说:“第三首歌,确是伟丽雄壮”。可见他对歌词本身的重视。可当增田涉写信请教时,答复却是:“其中的歌并非都是意思很明了的。因为这是奇异的人和头所唱的歌,象我们这样普通的人当然不容易理解。”(《鲁迅书信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1246-1247页)

不理解就不要去理解,让作品保存一点神秘岂不更好?不过据说小孩子冥根未净,反倒往往能领悟大人们觉得不可理喻的事情。《读书》1999年第7期有一段莫言谈《铸剑》的文字: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悚。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脑海里活灵活现。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象出的黑衣人的歌唱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哩蛙啦嘻哩吗呼。我的这种歌唱大人们理解不了,但孩子们理解得很好,他们跟着我一块歌唱,在文革初期的几年里,半个县的孩子都学会了这歌唱。在满天星斗的深夜里,村子里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响起一声长调,宛若狼嚎,然后就此起彼伏,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长大以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

 

小孩子“呜哩蛙啦嘻哩吗呼”的长调,真的不可小觑,也许真能传递一种超语言的信息,只是我们听不懂,只有反朴归真的世外高人才能听得懂。《世说新语》栖逸篇第1则:“阮步兵啸闻数百步。苏门山中,忽有真人,樵伐者咸共传说。阮籍往观,见其人拥膝岩侧,籍登岭就之,箕距相对。籍商略终古,上陈黄、农玄寂之道,下考三代盛德之美以问之,仡然不应。复叙有为之教、栖神导气之术以观之,彼犹如前,凝瞩不转。籍因对之长啸。良久,乃笑曰:‘可更作。’籍复啸。意尽,退还半岭许,闻上啾然有声,如数部鼓吹,林谷传响,顾看,乃向人啸也。”我想这啸声传递的也正是如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同样的信息。

然而大学生已不是小孩子了,加以十数年的应试历练,必不能满意这样的答复,必要求老师给出标准答案,否则就以为老师无能,所以也只能迁就一下,这四首歌的意思,网上自以为是的翻译是很多的,大家可自行检索,这里且提供一种较为严肃的——

 

哈哈爱啊爱呀爱呀,贼人爱青剑啊,使得一个仇人自杀了。可这贪残的贼人在世界上还多啊!贼人爱这青剑啊,而使仇人拼死相斗,可这仇人也不只一个呀。为了换取你这贼人的头颅啊,我今天也不打算活了!只有这样,才能把万恶的贼人除掉!……

 

哈哈爱啊爱呀爱呀!爱啊血啊,谁个没有?人民在黑暗中挣扎,而君却在那里得意地狞笑。他用百头颅、千头颅,以至万头颅啊,来构筑自己的宝座。我则用这一头颅去将君铲除,而使万民得到拯救。我爱这一头颅啊,他的血不会白流……

 

王上的“恩泽”真是浩浩洋洋啊,克服了怨敌,威赫无比功绩辉煌。天地虽有穷尽啊,而你却万寿无疆!不想我来了——伴着宝剑的耀眼青光!青光耀眼的宝剑,我对你永不相忘。今天我虽身首异处啊,但我的行为却无比堂皇;无比堂皇啊无比堂皇!归去吧,伴随着我归去的将是这宝剑的耀眼青光!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06-15《〈铸剑〉中的四首歌》)

 

第四首唱了一半,有了上面的翻译,也不难懂了。倒是有几处文字须说明一下:

 

1〕“夥颐”,“夥”是多的意思,“颐”是助声词,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多到令人惊叹的程度。

2〕“一夫”或称“独夫”,指的是君(孟子称“贼残之人谓之一夫”)

3〕“壶卢”指从喉口发出的噪音狂笑。

4〕这几首歌词改自《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中的一段古越战歌。原歌词为:军士各与父兄昆弟取诀,国人悲哀皆做离别相去之词,曰:“跞躁催长恧兮,擢戟驭殳。/ 所离不降兮,以泄我王气苏。/ 三军一飞降兮,所向皆殂。/ 一士判死兮,而当百夫。/ 道佑有德兮,吴卒自屠。/ 雪我王宿恥兮,威振八都。/ 军伍难更兮,势如貔貙。/ 行行各努力兮,於乎!於乎!”

 

 

三、武侠小说

 

将《铸剑》讲成武侠小说,有一个好处:我们可以藉此引导一下学生如何阅读武侠小说。鲁迅的语言是很独特的,作为教学目标,我们不可能以一次课的时间向学生讲清鲁迅的语言,但是我们可以用一次课的时间向学生讲清如何阅读鉴赏武侠小说。按理说,学生读的武侠小说比我们老师还多,但是武侠小说也有雅俗之分,起码是有不同类型,作为大学生有必要知道。比如目前多数的武侠小说只是描写打打杀杀,就像王朔说的:“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下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当然,金庸的小说还是有社会感的,融合了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的东西,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包括不少大学生,都是心理年龄小于生理年龄的,他们看武侠,往往就看里面的打打杀杀,要不怎么有耐心在游戏机前一杀就一整天?这就给我们教育者一个引导他们的任务。2005年新京报有一则消息:

 

“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这是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第四十一回,而今该章节出现在了《高中语文读本》里,刚刚开学没几天的高二学生在《读本》中看到此文连称新奇。昨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编者表示,这是他们开3次讨论会后才决定的。

 

接着这则消息引用了如下片断:“但听得蹄声如雷,十余乘马疾风般卷上山来。马上乘客一色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玄色布衣,但见人似虎,马如龙,人既矫捷,马亦雄骏……”并加以解说:这样的武侠小说词句就出现在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必修)里。人民教育出版社首次选入了金庸的《天龙八部》片段,将其排在第六课,同时还选入了王度庐的《卧虎藏龙》片段,排在第五课,两者合成一个单元——“神奇武侠”。此《读本》于去年11月第一次出版,并向全国发行。

我觉得这个编排是有问题的,不是说不能入选武侠小说,关键是到底应该向学生推荐什么样的武侠小说?应该如何引导他们阅读武侠小说?我觉得以《铸剑》为武侠小说,有助于讲清楚这个问题。

在《铸剑》的四个段落中,第一段以很大一段文字描述眉间尺如何处置一只落水的老鼠,看似无聊的闲笔,却十分清楚地塑造了小说主人公的性格:善良,不成熟,优柔寡断。接着是性格的发展,当听了母亲的述说以后,“眉间尺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 然而,一个人的性格又岂是那么容易说变就变的?就像一些武侠小说写的躲进深山练一套拳脚便性情大变?所以当他进城开始实施他的复仇计划时,处处都显出先前性格中的那种弱点。这就顺理成章地引出另一个复仇者,那个叫宴之敖者的黑色人。这个名字用的是鲁迅自己用过的一个笔名,鲁迅曾经在1924年编过一本美术方面的书,用的笔名就是“宴之敖者”。用我们前几课学过的拆字的方法,“宴”是家字头,下面是“日”和“女”;“敖”在古字中属会意字,由“出”与“放”两字组成( ),连起来,就使人想起鲁迅因为家里那个日本女人导致兄弟失和,被逐出家门的事。加以鲁迅一贯对恶势力不妥协的性格,主张以牙还牙,主张绝不宽恕,这些都可以使我们认定黑色人就是鲁迅的精神化身。不过这里我们不去管它,我们只管把它当武侠小说来讲。接着就是复仇,该亮剑器了,可是我们看到,假如不算上屠狼的那一挥的话,那么这柄复仇之剑在作者的笔下,总共只有三个动作:

1、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

2、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3、(黑色人)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

真正的复仇,已经不是那冰冷的剑器所能完成,而是三个头颅在沸水中的激烈撕咬,这一段是全文的高潮,写得惊心动魄。然而又有第四段,庄严的复仇之后那场近似无聊的闹剧。很多人撰文讨论这段文字的意义。我觉得这就是鲁迅的高明之处,他从来不孤立地写一件事情,也从来不认为在现实的社会之外真的还有一个什么独立的“江湖”存在。侠客们的行为不能改变社会,眉间尺和黑色人的复仇正剧,最终只成为宫廷和看客们眼中的一场闹剧。这就给我们认真的思考,而且联想起鲁迅先生那篇著名的《药》。

 

现在我们来比较一下,假如中学读本中的“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给我们的感觉是一场昏天黑地的撕杀恶斗,看完之后仿佛连我们的大脑都被那燕云十八飞骑践踏得一塌糊涂,半天缓不过神来,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这种小说拍摄成影视,被称为“动作片”,称为“功夫片”,真是名副其实呀!当然《天龙八部》是一部长篇小说,不能光看这一节,但是任何作品,一旦节选进了教材,便具有某种相对的独立性,所以教材编写者在选文时不能不细加考虑。而读《铸剑》给我们的感受就不是这样,它有人物,有性格,有性格的发展,有广阔的社会背景,更重要的是,读过之后,不是只给人留下三头互咬的乱七八糟的回忆,而是引领人作更深一层的思考。

鲁迅自己说过,《铸剑》的写作是比较认真的,我觉得他是认真吸取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些优秀写作传统。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面评价清代的侠义小说时说:“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这是讲文体,至于《铸剑》的取材,则更要久远,据鲁迅自己说,《铸剑》自有出典,“我是只给铺排,没有改动的”。并回忆说,这出典“是取材于幼时读过的书”,“也许是在《吴越春秋》或《越绝书》里面”,并在他的《古小说钩沉》中收录了《列异传》中的记载。这是历来研究者都很熟悉的材料,但是我觉得大家还可能忽略了一种史学上的传统,其与《铸剑》的直接联系,我也尚无证据,但是隐约感觉这种联系是存在的。比如《左传》里的《秦晋崤之战》,是学生中学里就熟悉的课文。题目是“秦晋崤之战”,却并不先忙于写战争,而是先写了如下几件事情:

1、晋文公卒,出殡时“柩有声如牛”,发出战争警报,当然这是古人的迷信,但是古人的迷信往往是有鼓动人心的实际作用的。

2、接着写秦国一方,接到密报,说是他们的人已经掌握了郑国城门的钥匙,于是秦穆公便计划远道偷袭郑国。这说明了秦穆公的轻率。

3、接着写老臣蹇叔分析形势,进行谏阻,然而秦穆公不听。这是写秦穆公刚愎自用。

4、当秦军经过天子之地周都城时,士卒们喧哗雀跃,这说明秦军的轻狂无礼,不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

5、郑国商人在中途遇到秦军,假借郑国国君名义进行慰问,同时派人急速回国报信,这一方面说明秦军偷袭计划已经败露,一方面反映郑人爱国行为,这是战争的重要因素。

6、郑国接到密报,立即驱逐了秦军内应。

7、秦军见军情败露,只好取消原定计划回师,但顺手灭了小国滑国——真是无赖行径呀!

8、写晋国朝中讨论要不要抓住这个送上门来的战机,从言论中反映晋国并非忘恩负义之国,而是师出有名。

战争是经济政治外交综合国力的较量,所以上述种种,虽然还没有正式写到战争,但是战争的结局已经预示得非常清晰。

9、这才正式描写战争,全部过程就是24个字:“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肴,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

接下来几段写这次战争给秦国的教训,以及秦穆公的自责,以及晋国内部围绕战俘发生的矛盾等等,这里就不一一讲了,学生应该熟悉得很。这些内容恰似《铸剑》第四段的“闲笔”,实际上是把战争的结局放到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去进行评价,这就是对于战争的高明写法。毛泽东同志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中国的古人很懂得这个道理,他们深知战争并不只是简单的打打杀杀,而是综合国力的较量,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把各方面的因素一一交代清楚。除了《秦晋崤之战》,中学里的另一篇《曹刿论战》也是这样的范例,学生们一定很熟悉的。我觉得大学语文一方面要和中学语文划清界限,不能低层次重复,讲成“高四语文”,另一方面又要注意与中学语文的衔接,按照建构主义的思想,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进课堂,他们头脑里已有先前的知识结构,这个知识结构来自于中学语文,也来自于金庸古龙一类武侠小说,我们要研究如何利用这一结构有效传授新的知识,只有这样,大学语文才有可能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完成自己的教学目标。

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应试训练,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几乎丧失殆尽。我就多次遇到这种情况,学生让你帮他找点参考资料,你帮他找了,他却说这个资料对不上的,比如讲了上面的例子,他们却认为战争与武侠是两回事。那就再找一个资料吧,不过我记不起中学语文有侠客的故事(有一篇《史记》的《游侠列传序》,那是论,不是故事),就讲一个新的吧。

那是《战国策·韩策》上的故事。战国时期,韩国的严遂受到国相韩傀的嫉恨,为了担心报复,就逃出韩国,来到齐国。齐国有一个勇士,名叫聂政,也是因为躲避仇人才隐居在这里屠狗为生。严遂就设法和聂政交往,以深情厚谊相待。聂政知道严遂必有所求,但他有个老母尚在人世,就说:“只要老母还活着,我的生命就不敢轻易托付给别人。”严遂也并不着急。直到过了很久,聂政的母亲去世了,聂政守孝期满,脱去丧服,径直去见严遂,答应为他刺杀韩国国相韩傀。下面就是刺杀过程:

 

聂政只身一人到了韩国,“韩适有东孟之会,韩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卫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韩傀。韩傀走而抱哀侯,聂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就这么几十字,武侠的故事讲完了,然而后面有更重要的情节:聂政临死前戳烂了自己的面孔,为的是不让人认出来,以免连累自己的姐姐。而他的姐姐聂莹也是一个刚烈女子,听说此事就赶到韩国,公开认领弟弟的尸体,抱着弟弟尸体痛哭,最后在弟弟尸体旁自杀了。因此这篇传的主题最后发生了转移,说:晉国、楚国、齐国、卫国的人听说了这件事,都说不但聂政是个义士,他的姐姐也是个烈女呀!要不是他姐姐的侠义行为,聂政岂不是死于无名了吗?

我觉得《战国策》里的这则故事,其结构是与《铸剑》完全一样的。所以,作为《铸剑》一课的教学重点,我想就是要引导大学生们能够欣赏这样的“武侠小说”,或者说,能够这样来欣赏“武侠小说”。

 

 

四、思考与练习提示

 

1.思考题

根据你对鲁迅的了解,谈谈他在这个古老的传说里注入了什么样的时代精神和个人的生命体验?

 

提示:此题以教师讲解为主。首先是时代精神。《铸剑》初写于1926年10月,写定于1927年4月3日,发表于1927年4月25日和5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的第八、九两期。我们虽不必就一定推测说鲁迅写作时预见到了9天后的“四一二”大屠杀,但是,它的适时发表,肯定会在读者心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从再开阔一点的背景讲,鲁迅生活的时代,就是一个充满了腥风血雨的时代,鲁迅曾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南腔北调集》,《自选集·自序》)。具体故事,辛亥革命有秋瑾、徐锡麟等的壮烈牺牲,1925年有震惊全国的“五卅”惨案,同年又有鲁迅先生亦卷入其中的“女师大事件”,1926更有北洋军阀血腥屠杀手无寸铁青年学生的“三一八”惨案。我们都很熟悉的《记念刘和珍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写下的,其中写道:“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有了这些事件,到了这年的秋天,当鲁迅一个人住在厦门的石屋里,面朝大海,构思这篇作品的时候,上述历史一一浮现眼前,难道不是非常可能的事吗?

再说鲁迅的个人生命体验,有不少研究者都把黑色人和鲁迅联系起来。确实,相关的蛛丝马迹很不少。沈尹默在《回忆伟大的鲁迅》一文中描绘说,鲁迅“在大庭广坐中,有时会凝然冷坐,不言不笑”,“毛必蓬蓬然,有人替他起了个绰号,叫猫头鹰。”鲁迅自己也曾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历来所身受之事,真是一言难尽,但我总是如野兽一样,受了伤,就回头钻入草莽,舔掉血迹,至多也不过呻吟几声的……”鲁迅痛恨“绅士精神”(费厄泼赖),在散文诗集《野草》中连续写下两篇《复仇》,直到临终前还说:“我的怨敌可谓多矣,……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最后我们再联想《铸剑》中黑色人的名字“宴之敖者”: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门者——小说虽然不应与现实完全一一对号入座,但是我们也该记得鲁迅说过的,他的小说总是从现实的某一点或某几点的真实中生发出来的。

 

2.分析眉间尺和黑色人这两个形象。(同上,由教师分析。)

 

提示:眉间尺这个形象比较好分析,他从小说开头那个优柔寡断的孩子,突然承担了替父复仇的重担,当他知道自己无力承当这样的重负时,便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颅交给黑色人去代为复仇。必须注意的是,眉间尺的形象并没有随着人头落地而告结束,他的头颅继续着复仇的使命,并且表现得比生前更加机智和勇敢,他故意唱着似乎颂扬王的歌,引诱王走上前去观看,使黑色人有机会一剑砍下王的头颅。王的头一落进汤锅,他立即冲上去咬住王的头,与之展开殊死的搏斗,这是一个在复仇大业中完成成长仪式的青年形象,作为文学典型人物,完全可以与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的王子形象媲美。

至于黑色人的形象更是令人敬畏,不要问他是谁,不必问什么理由,他的出现和行为,更像是一个复仇的幽灵,他就是复仇的化身,复仇就是他的天职。他对眉间尺所说的两段话真叫精彩: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他一诺千金,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不惜贴上自己的性命,终于为眉间尺报了仇。虽然其后紧接着的是一场宫廷与世俗的闹剧,预示着王死后还会有王,复仇之后还会有新的仇恨,但是,《铸剑》所塑造的黑色人的形象也因此不朽,他像一个黑色幽灵永远游荡在人世的上空,成为作恶者们的噩梦!(甚至让我们联想起《共产党宣言》那著名的开头:“一个幽灵在欧洲上空徘徊”。)

 

3.《铸剑》和你以前读过的那些打打杀杀的武侠小说有何不同?

 

提示:《铸剑》虽然也是一部武侠题材的小说,但是它不同于那类只注重“功夫”和“动作”的武侠小说,而是注重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成长过程,不存在一个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江湖”,而是把武侠的故事放在社会背景上来表现,因此更具有社会真实性与艺术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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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文赏析

 

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严家炎)    鲁迅为何偏爱《铸剑》(袁良骏)

鲁迅的复仇情结与复仇意象(刘再复)    品书札记:从《铸剑》看鲁迅(袁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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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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