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委托开展“大学语文”教育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55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普通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了解我省各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切实提高我省大学生汉语水平和综合应用能力。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各高校报送情况总结和省教育厅召开座谈会两种方式。
三、调研内容
1、各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基本情况,包括课程定位和课时情况、教材建设及使用情况、教师队伍培训情况、教学方法改革情况以及学生对“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满意度等情况。
2、各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3、各高校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语文”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包括课程定位及课时安排、教材建设、教师培训、教学方法和宏观指导改进等。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根据调研内容撰写本校的“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总结,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调查表》,于10月12日前将总结和调查表一起以公文形式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9330035@qq.com。联系人:曾思亮,电话:0731-84720851,传真:0731-84714932。未开设“大学语文”课程的学校,请具函说明。
2、我厅将邀请部分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召开“大学语文”教学调研座谈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湖南省高校“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7日
本站链接:
查教高司函〔2012〕155号文件
关于开展“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调研组赴陕西师大调研“大学语文”教育教学情况
关于四川开展“大学语文”教育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语文”教育教学调研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