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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沙龙章程
【时间:2008/4/7 】 【来源:北京高校课程教学沙龙网:www.edusalon.org 】 【作者: 不详】 【已经浏览5258 次】

沙龙通讯>第三期>北京高校大学语文课程教学沙龙章程时间:2008-01-31

第一条 沙龙的宗旨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繁荣发展北京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学研究,为首都高校大学数学教师提供一个交流、协作、共享、开放的平台。

第二条 沙龙以北京各高校教授大学语文课程的教师为主体,由有关各界专家担任顾问。
北京高校大学语文教师沙龙成员由个人成员及集体成员组成。

第二条  凡认可本章程的北京市高等学校大学语文教师,均可以个人成员身份申请加入,经批准成为沙龙成员;
凡认可本章程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单位、机构和学术团体,均可以集体成员身份申请加入,经批准成为沙龙成员。

第四条 沙龙成员的权利:
1、沙龙成员享有参加沙龙组织的各项学术或其它交流活动的权利;
2、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沙龙组织常设委员或轮值委员的权利。常设委员是指一个学年内负责沙龙总体协调工作的沙龙活动组织者;轮值委员是指在负责组织某一次沙龙活动的组织者。
3、沙龙成员有权利对沙龙活动或沙龙组织者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 沙龙成员的义务:
1、每个沙龙成员均有参加沙龙活动的义务;
2、每个沙龙成员有义务配合沙龙组织者的工作;
3、遵守本章程,维护本沙龙的声誉。

第六条 沙龙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1、沙龙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和教学研讨活动,如专家讲座、名师示范课、课程建设与教学教法专题交流、实验现场观摩等。此类活动由沙龙轮值委员组织,原则上安排在轮值委员所在校,沙龙成员有条件的情况下均可参加。
2、沙龙成员还可发起学术娱乐相结合的活动,感兴趣的成员可参与。

第七条 沙龙活动基金的来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参与单位共同筹集。

第八条 沙龙秘书处由发起单位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组成,负责各期沙龙的协调组织、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经费的管理和记录。

第九条 集体成员单位设置联络员1人,在沙龙活动中参与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十条 沙龙在“北京高校课程教学沙龙网”设置讨论专区,以学术内容为主,同时记录沙龙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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