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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嵇康《释私论》中的公私观及其当代意义
【时间:2018/12/28 】 【来源:汉字文化 2018-21 】 【作者: 郭佳】 【已经浏览3402 次】
  【提  要】公与私,是伦理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嵇康在《释私论》中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公私观。他主张结合公私来评价是非,对公私进行了新的定义。“尽言”是“显情”,故为公;“不言”是“匿情”,故为私。嵇康的《释私论》对当代人的社会生活极具指导意义。如何避免人生旅途的迷惘,远离名利深渊,是现代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故而可以从嵇康的《释私论》中得到些许启发。
     【关键词】嵇康 释私论 公 私
 
  公与私,是伦理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公私观是对公与私的关系根本看法,实际上也是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在现实社会里,每个人都要遇到公与私的问题。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其含义比较宽泛。春秋战国时期,不同学术流派对公与私有不同的看法,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都先后提出了自己的公私观。魏晋时期,经学没落,名教和自然之间的冲突愈发激烈,二者关系成为当时论辩的焦点。在此大环境下,竹林时期的玄学代表人物嵇康,在其文章《释私论》中提出了与众不同的公私观。
 
一、嵇康简介及历史背景
 
     嵇康(公元223~262年),字叔夜,谯国铚(今安徽宿州西南)人,生活于三国与两晋之交的动荡乱世。三国曹魏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音乐家。在政治上倾向于曹氏集团,及司马氏当政后,隐居不仕,以示不满,与阮籍等人结为“竹林之游”,为“竹林七贤”之一。后因“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司马氏统治对立,终以“言论放荡,非毁典谟”的罪名被司马昭所杀。稽康虽然“家世儒学”,然而却“学不师受”、“长好老庄”,其思考名教的理论基础即来源于老庄思想。
  魏晋之时,时局不安。士人传统的入世准则已经行不通,延续以往的道德标准也不再被接受。士人一方面以远离朝局的“玄学”来彰显自己淡薄名利,一方面又收到封建伦理纲常的掣肘。如此,避世保身的行为与纲常名教的牵制就陷入了一种窘迫的境地。士人为了找到自己行为的立足点,开始思考的一系列问题,即这一时期的自然与名教之辩。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公私观  
 
  原始社会生产力底下,存在的产品只够维系生活,没有剩余,因此不存在公私之分。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进入奴隶制、封建制时期,生产力大大提升,由此衍生出“私有”概念,形成了公私关系。千百年来,人们重视公私关系的调整,崇尚“公”,要求“私”服从于“公”。
     儒家学派主张通过自律和道德来约束“私”,孔子崇尚“克己复礼”,孟子提倡“重义轻利”或“舍利而取义”。道家主张对“私”全盘否定,以“道法自然”这一思想为基础,提出回归自然。墨家的公私观以义与利为中心延伸,主张义利统一、德利并重。法家则在法制思想中体现公与私,主张公与私的对立,否私倡公。
 
三、嵇康公私观
 
  一般来说,属于个人的就成为私,私有私情、私立等,背于私的就是公。嵇康《释私论》中的公私思想不同于以往,他主张结合公私来评价是非。虽有“公私”之名,却无传统的公私之实。
  嵇康的公私观主要体现在《释私论》中,即“释私”而“公”,“释私致公”是借助自身的修身养性,使人的“神、体、心、情”结合,以达到“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赋予了新的公私思想:“夫私以不言为名,公以尽言为称”。这是《释私论》的第一句话,也是其主旨所在。“尽言”是“显情”,故为公,即是公开自己内心的感情和意图,做到表里如一、内外一致,不以花言巧语哄骗他人。“无措”即不拘泥于教条、不刻意求得,顺任自然。“不言”是“匿情”,故为私。私就是“匿情、有措”,即隐瞒自己心中的真实感情,言不由衷、阳奉阴违。“有措”即是执着于世俗名教,违背天道自然。嵇康赋予公所谓“释私”,就是摒弃私心杂念,而无措是非,返归自然,心与道合,此即是“公”,而若要“释私”,必须“心无措乎是非”。则“是非无措”,既是“释私”的必由之路,又是“释私”所要达到的境界。“公私交显”。“公私”是“尽言”和“不言”。在现实生活中,“显情”和“匿情”都是客观存在的。认同并尊重这种“公私”的存在,营造“公私交显”的社会氛围,是最理想的而状态。含“私”者不过分追求自己的私利,立“公”者履行自己的职责,此为治世之道。嵇康指出了私利存在与人的事实,并用“公私交显”来应对。
  “无所怀而不匿者,不可谓无私”。对嵇康来说,最理想的情况虽是善恶与公私的统一,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矛盾。之所以如此,除了有善的人“匿情”以外,还有动机和效果的因素。为了正确实施道德判断,他提出“是非之情,不得不显”。但现实中,“似非而非非”和“类是而非是”的事很多。嵇康认为,即使人动机是“私”的,但是只要敢于直面自己,不欺骗他人自己的真实看法与行为,那么在效果上是可以被归为“公”这一范畴的。现实生活中似是而非的事情很多,必须从微小的细节着手,才能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准。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最大限度的达到效果和动机的辩证统一,发挥道德判断的价值。
  “公”“私”又分别是嵇康理想中“君子”与“小人”的人格主体。若要实现“小人”到“君子”的人格转变,必须“释私”而“公”。
 
四、嵇康公私观的当代意义
 
     嵇康《释私论》中的公私观于当今社会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中国正处于经济、科技、政治各方面飞速发展的时代,既蓄势待发、充满希望,又遍地荆棘、内忧外困,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现代生产力的提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已向我们展示摆脱贫困的未来之路;另一方面,各种尖锐的社会矛盾又不断地刺痛这我们。从古至今,社会中崇尚实利的风潮一直盛行。面对现实中的种种诱惑,人们的自制力不堪一击。如何避免落入公与私关系的陷阱,或许我们可以从嵇康的《释私论》中得到些答案。
  人如果能不为名与利所累,淡然生活,必然会少去许多苦闷。生活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并不是要求人们生活的像苦行僧一样,无欲无求、飘然世外,只是希望人们把欲求控制在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心”与“性”不是对立的,心性不能相离而要相合。人要在社会中生活,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压力。一些人面对压力选择了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要求的解决途径,不走正当之道,做出一些有违良心之事,害人害己。心不正,情有私,渴望获得的太多而付出的努力太少,恰巧生活是最偷不得懒的一条路,未有捷径。人有了欲望或压力应当以乐观向上的心态面对,行的正坐得直,有棱有角,不以为自己谋利为前提,不混淆公与私、是与非,不损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当代社会,学习、工作、生活压力大,这是不易之论,但不是人们放任自己私心的理由,失败或失业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心。人们自身遵守道德标准,淡然生活,展现真实的自己,便不惧他人诟病。
  嵇康认为生命最重要的是“真实”,人要在生命中守住善与美,必然要能够维持人格之真。成为一个完整而善良的人,首先要做回真实的自己,即使露出真实、不完美的一面,会让人感觉为难,甚至是痛苦,但如果想要自己的人生有价值、有收获,做真实的自己是前进的第一步。“外坦荡而内淳至”的人格气象需要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和内在的精神素养,如此才能构建真实人格,做到淡泊名利,于公于私皆不失衡,实现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张秀娟、王光照2006《嵇康之“公”“私”观初探》,《广西社会科学》第11期。
杨  静、杨  晓2007《嵇康伦理思想探析》,《齐齐哈尔大学学报》第18期。
林颐由2011《“越名教而任自然”透视嵇康哲学思想的内涵》,《天中学刊》第6期。
许建良2003《魏晋玄学伦理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
宋德刚2013《论嵇康的生命哲学及其对当代社会个体生命的关照》,《曲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
(通信地址:210037  南京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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