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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为“语文”再把脉
【时间:2015/9/8 】 【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4年11月05日05 版 】 【作者: 张毅】 【已经浏览3129 次】

    笔者所写《“语文”可是你的真名姓?》(《中华读书报》2014年6月18日15版)发表后,对于笔者关于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中“国”字标识回归的建议,点赞者和拍砖者均有之。一些批评者措辞甚为激烈,例如:大红鹰大学语文研究所所长何二元先生在其大学语文研究网转载拙稿时所加的按语中称:“此文玩弄诡辩术”“此文望文生义”“思想片面”,担心拙稿“对今天的语文教育会有误导”;杂文作者柳士同先生也以《“语文”招惹谁了?》(《中华读书报》2014年7月2日15版)为题批评拙稿是“危言耸听”。笔者自觉有必要再做一些说明。

本站链接:“语文”可是你的真名姓?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母语课程名称概念清晰、对象明确,并无异议。唯有我国“语文”名称定名六十多年来,质疑之声一直不断。早在1952年,李克非在《关于“语文”的解释》,高楚在《关于“语文”这个名称》,姜仲民在《“语文”质疑》中就对“语文”命名提出过异议。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师大潘涌、绍兴文理学院的王松泉、河南师范大学王文彦、江苏无锡城市职业学院马智强等众多知名教授以及李希贵、王丽等中学语文研究专家纷纷要求重新讨论这一名称,这些知名学者在常年的学术研究中对“语文”名称提出的质疑恐怕并非就如同柳士同先生所说的那样是“无端指责”“庸人自扰”和“借以唬人”。而在基础教育一线,近年来浙江台州的邓维策、甘肃兰州的马得清、广东深圳的李俊等一些老师甚至拒绝别人称自己是“语文教师”,特意强调自己是“汉语教师”或“国语教师”,这在柳士同、何二元先生看来是否也匪夷所思?另外,多年来许多学者在教学研讨中喜用“母语”而弃用“语文”,是否也足显“语文”这一课程名称的尴尬处境?六十花甲,在普通人早已到了退休的年龄,而对于有着60年使用史的“语文”课程名称今天我们也需要好好给他把把脉了。
 
    三大硬伤
 
    许多学者指出,由于缺乏学理研讨和广泛的社会征询,当年将“语文”命名为我国母语课程的名称显得仓促和草率。“语文”作为我国母语课程名称实际上存在三大硬伤:

    硬伤之一是“语文”名称释义混乱。柳士同先生认为“语文”除了“口头说的汉语和笔下(如今还可加上键盘)写(敲)的汉字外,不可能再有其他的解释”,但事实并非像柳士同先生认为的那样。解放前,“语文”除其本义外就有“语言文学”“国语写成的文章”“文言文与语体文”等多个义项。解放后,由于我国母语教育界缺乏严肃的历史梳理,许多人不知“语文”的语源,更不明其本义,这就造成了我国母语教育界对于“语文”一词的集体性失忆和众声喧哗的现状,“语文”释义遂成为悬疑。“语文是什么”甚至被许多人称为我国母语教育界的“哥德巴赫猜想”和“斯芬克斯之谜”。早在1952年,李克非、高楚和姜仲民就已经为“语文”释义问题所困。之后,即使叶圣陶先生这样的大家以学界权威身份对“语文”名称多次予以阐释,也未能获得学界的普遍认同。连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在80年代也不得不无奈地承认:“‘语文’这个词本身的意思就不清楚。”近年来,学界对于“语文”的释义更为混乱,单是“语文”作“语言文字”解就有多义:(一)指语言(口语)文字(书面语),作为泛称,包括各种语言文字。(二)指汉语言文字,《中国语文》《语文研究》就是我国汉语言文字研究的重要学术期刊。(三)指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普通话和简化字。多年来“语文”教育界持“语言文字”“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文文化”“一语及四文”“语体文和文言文”以及“‘语文’无解”“‘语文’不需解”等不同观点的论者彼此纷争不断,难有共识,所以学界有人甚至开玩笑地说:世上唯有“语文”、爱情和神鬼是永远说不清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著名学者王尚文先生指出:“语文”这个词极其含混,“语文”课程的内涵也因此是极度虚泛的。潘涌先生也认为“‘语文’课程名称因其固有的开放性诠释空间而隐含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不容忽视的是,“语文”释义的不确定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母语课程在课程目标和性质等理念上的混乱,而理念上的混乱也就必然会形成困扰广大师生的种种教学乱象。

    硬伤之二是“语文”名称存在种属概念层级罗叠错位、以大代小的逻辑混乱问题。1887年张之洞始用“语文”时是用于外国语文方面的,其所用“挑选博学馆旧生通晓外国语文算法者三十名为内学生”“其水师则学英国语文”“其陆师则学德国语文”等语句的“语文”有着明确的国别标识。国学大师邓实先生在1903年所作的《鸡鸣风雨楼独立书·语言文字独立第二》也使用过“语文”一词:“合一种族而成一大群,合一群而奠居一处,领有其土地山川,演而为风俗民质,以成一社会。一社会之内,必有其一种之语言文字焉,以为其社会之元质,而为其人民精神之所寄,以自立一国。一国既立,则必尊其国语国文,以致翘异而为标志。故一国有一国之语言文字,其语文亡者,则其国亡;其语文存者,则其国存。语言文字者,国界种界之鸿沟,而保国保种之金城汤池也”,很显然,在邓先生的表述中“语文”是“语言文字”的缩略,是个泛称,而对于本国语言文字他则使用了“国语国文”来特指。同年,张之洞在《创建三江师范学堂折》中谈及本国语文时也明确以“中国语文”来特指。另外,1923年穆济波在“语文学科”之下也分出“中国语文”和“外国语文”;1941年曹伯韩在对“语文”概念进行界定时也特别指出“语文”除“本国语文”外,尚含“外国语文”;1942年叶圣陶也明确指出“国文和英文一样,是语文学科”。这就意味着在逻辑上“语文学科”是一个上位概念,其下统“本国语文科”和“外国语文科”。

    “语文”一词在特定语境中当然可以代称“中国语文”,但如果作为一门严肃的独立课程的名称,“中国语文”这一下位概念显然不宜用其上位概念“语文”来代称。如果说“语文”命名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还有着一定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在全球化时代的当下,如果有人坚持主张把存在种属概念层级错位问题的“语文”作为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使用,就显然缺少当代人应有的世界意识了。

    硬伤之三是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中民族标识、国别标识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识缺失的问题。任何国家的社会母语课程的本质属性都是民族性和语文性,这种本质属性必须在该国母语课程的名称中体现出来,以彰显自己独特的国族文化身份和形塑民族文化认同,用深圳李俊的话说,“这关系着我们的国家尊严问题”。今天,面对母语危机,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我们的母语课程与自身传统文明之间的断裂感,也进一步认识到学习者对中华传统文化认同的重要性。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中民族、国别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标识的缺失有着40年代末汉字拉丁化运动的文化背景和“去‘国’化”的政治因素,时过境迁,本着“与时俱进,兴世在我”的精神,现在我国母语课程名称中文化标识的回归应该提上日程。

    谁能接班?

    尽管几十年来学界对“语文”作为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合理性提出过种种质疑,同时也为这一课程的重新命名积极出谋划策,但这样的争论往往被一些似是而非的意见阻断。例如,2008年一位著名学者就表示:“这次课标修订,我主张不要抠字眼,不要纠缠概念。”“‘语文’作为一门母语课程的命名,已经在我们民族集体意识中积淀下来,约定俗成了,我看不必再纠缠、争论。”但这种用堵的办法阻止相关讨论显然不是一个好办法,课程名称这样重要的问题不解决必然会给理论建设埋下隐患。顺便提一下,这位学者的此处表述也有着前后矛盾之处,因为他反复强调“语文就是母语学习的课程”,但同时又说“母语是语言,但不能反过来说语言就是母语”。依同一种逻辑推理,“母语”是“语文”,但并不能反过来说“语文课程”就是“母语课程”,这样来看,用“语文”代称“母语”存在的逻辑问题显而易见。现在,“真语文”讨论正在热烈进行中,但倘若这场讨论仍未能厘清“语文”名称存在的问题,就难免会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名正才能言顺,当前我们对于“语文”课程更名问题应该正视,而不应再选择搁置和回避下去的态度,我们需要认真辨析以下有关“语文”更名的一些建议:

    “语言”乎?“美辞”乎?“言语”乎?

    1952年高楚提出“不用‘语文’这个混淆的名称”,改叫“语言”,1993年李廷扬建议将“语文”更名为“美辞”。2000年,李海林则将“语文”直接称为“言语”。此三种建议目的是明确我国母语课程作为语言理解和运用课程的性质,但都未能解决课程名称的逻辑问题和民族标识缺失的问题。

    “汉语”乎?“华语”乎?“国语”乎?

    在目前学者中提出的建议中要求更名“汉语”“华语”的居多。陈新民(1999年)、雷芳(2007年)、潘涌(2009年)等提出“语文”应更名为“汉语”。不同于台湾地区对外语言教学所用的“华语教学”口径,我国大陆地区对外语言教学称为“对外汉语教学”,对内的社会母语教学课程称为“汉语”便于统一口径。当然,更名“华语”的建议在学理上也是说得通的,王文彦(2000年)和王松泉(2009年)认为“华语”名称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又能与国际母语课程命名惯例接轨,同时又能弥补“汉语”“中文”“国语”“国文”等名称的不足,且与海外华人将母语较多称为“华语”相一致,而且像“华语片”、“华语歌曲”等说法无论在大陆、台湾还是海外现在也都是通用的说法。除了以上建议外,还有很多学者建议将“语文”更名为“中国文辞”(陈平原,2012年)或“国语”等,以强化学习者的母语意识,凸显本国语文课程的地位。

    如果从历史的纵深角度来看,要求“语文”更名其实就是希望致力于学习者实用语言能力提高的母语课程能够从现有的过于宽泛的人文学科——语文课程主体中剥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国语课程(笔者曾多次发文呼吁:在“语文”的大框架之下重工具性、重基础口语和书面语/文章学习的国语教育,重“诗意启蒙”的文学教育以及重文化传承、通过经典文化文本教学旨在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习近平语——的文化义理教育,应实行教材分编和分科教学)。也就是说,除“国语课”外,原有“语文”框架下还应有“文学课”和“文化经典课”单设。

    要求我国母语课程重新命名,并非要废止“语文”这个名称的使用,而是要求改变它的位置。根据“语文”一词的一百多年的使用史和应用现状,参考香港地区的做法,“语文”(广义)一词不适宜继续作单一的课程名称,而是应作为大范围设计的教育学习领域的名称(或者说课程群的名称)而存在,如此,既可照顾“语文”的合理存在,也可明晰相关课程的目标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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