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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琳: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胡适《白话文学史》之比较研究(摘要)
【时间:2010/9/19 】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年5月 】 【作者: 郭琳(导师王中忱刘雨)】 【已经浏览8174 次】

本站注:站长只关心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大一国文”教材的关系,故只录引言及第一部分,略去其余。

摘  要

    文学观念与文学史的书写范式是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它关系到当代中国学者是如何撰写中国的文学史。20世纪,这漫长的一百多年的历史对于中国文学史的发展来说,是复杂多变的百年历程,中国文学从古典跨进了现代的大门。二十世纪初,中国学者开始对中国文学的历史以“文学史”的名义进行研究和编撰。1904年,林传甲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便成为公认的中国第一部由国人自己书写的中国文学史著作,是中国文学史书写的开山之作。林著成为了研究中国文学史的“重头戏”。而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之后,大多数中国学者受到了西方文艺思潮的影响,接受了来自西方世界的先进的学术思想,在现代性思想的启发和带领下,使得20世纪的中国文学跨入了现代文学的大门。胡适以“西方文学进化论”为指导,将中国文学史重新编写的《白话文学史》则确立了中国文学史的书写范式,被视为“中国第一部通俗文学史”。清朝末年,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在传统文化受到冲击的同时,文学观念也随着社会和文化的不断进步逐渐转变和革新。“五四”前后,中国文学观念发生的转变,给当时文学史的编写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文学史的书写范式也随之确立。

    本文将林传甲《中国文学史》放置于学术史研究当中,同“中国第一部通俗文学史”——《白话文学史》进行纵向的比较,分析二者的书写形态,用文学观念转变的理论重新解读中国近代文学史,对近现代文学史的书写形态价值进行评判,从文学史的书写形态等方面反思中国文学史书写中存在的文学观念的转变问题,以此来研究中国近代文学观念的变迁。

    关键词:林传甲《中国文学史》 胡适《白话文学史》 文学观念 文学史 书写范式

引  言

    20世纪之初,受西方中国文学史研究思潮的影响,中国人自己开始着手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以“文学史”的名义对中国文学几千年的历史进行探索和编撰。

    一、近代文学史的书写

    清朝末年,京师大学堂的成立,带来了“文学”的立科,也催化了“中国文学史”的编撰。1904年,做为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的林传甲,在接受了日本学者笹川种郎的影响后,依据当时《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范要求,编写了一部七万字左右的文学史讲义——《中国文学史》。这部《中国文学史》,1904年编讫印行,1906年重印,1910年6月由武林谋新室刊行“校正再版”初版,一般被学术界公认为是由中国人编写的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著作。这是一部中国文学史的开山之作,对后来的文学史著述产生巨大的影响。

    同一时期,还有多部中国文学史的著作。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可谓独树一帜,后人也常与林传甲并称为中国文学史初创期的“南黄北林”。但是,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里,黄人的著作并没有引起文学史学家们的足够重视,考其原因,大概是因为黄著仅为东吴大学堂教本,而民间刊印又匮乏,因而流传不广所致。

    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之后,胡适以西方“文学进化论”的思想为指导,以“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为核心,编写了一部震惊文坛的《白话文学史》。这部文学史以白话文论述中国文学史的百年变迁之路,以唐代为书写的轴心,阐述了“中国文学史上这一大段最热闹,最富于创造性,最可以代表时代的文学史。”①(①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这部《白话文学史》被视为中国“第一部通俗文学史”,同时也无可代替地确立了中国文学史近百年的书写范式。

    二、文学观念与文学史的书写范式

    在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中,文学所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古代的“文”涉及天地自然、社会人文等等,内容庞杂。而“文学”在中国作为一个概念,所具有的传统含义的复杂性,和在近代社会作为一门学科的内容的不确定性,始终贯穿于草创时期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中。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因其所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而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加之在西方近代文学观念的冲击和影响下,发生了质的转变。这一转变对于中国文学史的编写最为显著的影响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书写不再是文学内容的不断堆砌和叠加,而是转向所谓“纯文学”的创作。

    由于文学观念的变革,文学史的书写范式也经历着不同时期的不同模式。在“五四”时期之前,中国文学史的编写与传统学术的距离很近,而编写者多数为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中国文人墨客,他们的文学观念也无不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因此,在传统文学观念的支配下,中国文学史创作初期的作品大多都内容博杂,涉及经史子集各类,更有将音韵学、目录学等等都包容进去。在草创初期,尽管有些文学史学家的文学观念受到西方、日本学术的冲击和影响,开始了对传统文学观念的反思,但仍旧没有改变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内涵。

    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西学东渐的影响和“五四”时期对中国传统的整体性抗争,史学家们不仅在形式上转用白话文作为文学史的叙述语言,在内容上也纷纷试图运用新的文学观念和方法来重新书写文学史,以此对中国的古代文学作出新的评价和审视。而胡适的《白话文学史》真可谓是开先河之作了。

    三、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与胡适《白话文学史》的研究价值

    在二十世纪初二三十年间,中国在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之后,不仅社会、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文化、经济等领域也同样受到了西方先进思潮的冲击。而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间,中国的文学也在逐渐完成着由传统向现代,由古文向白话文的过渡与蜕变。

    林传甲编写于1904年的《中国文学史》同胡适编写于“五四”之后的《白话文学史》便是文学观念转变的两个典型例证。“五四”之前,中国传统文人尽管也或多或少地受到西方、日本先进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但由于封建思想几千年的侵蚀和教化,仍旧是中国传统观念占据主导地位。诗书礼义,经史子集,在林著的《中国文学史》中无所不包,无所不在。

    而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之后,受到西学东渐的影响,中国的文人摆脱了过去的传统,转而用白话文进行文学创作,胡适便是其开山之人。胡适的《白话文学史》无论是在语言,还是体例都作了创新,开创了文学史学科创作的典范。

    纵观一百多年中国文学史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可以看出中国文学史在期间发生了匪夷所思的变化,传统的文学观念受到冲击,文学史的书写范式也逐渐在中国文学史的创作中得到确立。

    在研究中国文学史写作的初期,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和胡适的《白话文学史》极具研究价值。


第一部分:林传甲的文学观与《中国文学史》的书写体例

    一、背景简说

    (一)学术与文化背景

    中国文学史的著述,一般被认为是“西风东渐”的产物,从事中国文学史编写的外国人要早于中国人。1932年,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序言》中就曾说:“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而后中国人所作之亦有之。”戴燕在《怎样写中国文学史》一文中也写道:“最早写‘中国文学史’的不是中国人,而是东洋的古城贞吉和西洋的翟理士、顾路柏。”①(①戴燕《怎样写中国文学史——本世纪初文学史学的一个回顾》,文学遗产,1997年第一期)

    西洋学者著述中国文学史,最早始于俄国学者瓦西里耶夫的《中国文学史纲要》,虽然仅仅163页,却带来是外国学者研究中国文学史的繁盛景象。经笔者考证,较早时期外国学者关于中国文学史的著述还有:日本人古城贞吉于1897年出版的《支那文学史》;日本学者笹川种郎于1898年东京博文馆出版的《支那文学史》;英国翟理士(英文Gles)1901年伦敦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以及之后德国学者顾路柏(英文Grube)于1902年莱比锡出版的《中国文学史》。其中中译本最早的是日本学者笹川种郎的《支那文学史》,1903年又上海中西书局翻译出版。

    20世纪之初,伴随着“西学东渐”之风气,中国文学史研究的繁荣局面,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反思与效仿。短时期之内,国人研究中国文学史便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的局面,作家层出不穷,著述如林,出现了中国文学研究中前所未有的学术文化现象。而林传甲1904年以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出现的《中国文学史》,可以称之为中国学者研究编写《中国文学史》的开篇之作。

    (二)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的编写动机

    林传甲(1877—1922),字归云,号奎腾,福建闽侯人。自幼丧父,由母亲刘氏教育长大,就学于西湖书院,博览群书。青年期间多次参与办学、教课。光绪三十年(1904年),经同乡严复推荐,被张百熙聘为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在“优级师范科”负责国文教习。1905年,远赴黑龙江作官,参与黑龙江地区的教育改革,后来更是致力于《大中华地理志》的编撰。此外还有诸多关于地理、人文等方面的著作:《黑龙江乡土志》、《筹笔轩读书笔记》、《黑龙江教育日记》、《大中华吉林省地理志》等等。

    1900年张百熙仿照日本学制,制定了《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设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艺、商务和医术7科,其中文学史为文学一科中的必授课目。一年后的(何:此处时间表述有误)《奏定大学堂章程》对“中国文学史研究法”还做了详细的规定,以指导文学课的讲授,其中涉及到文字音韵训诂,文章修辞写作,文体文法,文学与国家、地理、考古、外交的关系,文章中德、学的养成等等,内容极为驳杂。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林传甲进入京师大学堂任国文教习。正是按照这些章程的规定,“查大学堂章程,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所列研究中国文学要义,大端必备,即取以为讲义目次,又采诸科关系文学者为子目”,林传甲不折不扣地执行了《章程》中有关文学研究规定,在时间十分仓促的情况下,用了仅仅六个月的时间编写了“国文讲义”,为“优级师范科学生”讲课授业所用,编写了这部《中国文学史》教材。在林传甲所著《中国文学史》的开篇之时就有所交代:

    今优级师范馆及大学堂预备科章程,于公共课则讲历代源流义法,于分类科则练习各体文字,惟教员之教授法,均未详言。查大学堂章程,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所列研究文学众义,大端毕备,即取以为讲义目次,又采诸科关系文学者为子目,总为四十有一篇,每篇析之为十数章,每篇三千余言,甄择往训,附以鄙意,以资讲习。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

    这里就不难看出,实际上,林著《中国文学史》实为其根据当时《奏定大学堂章程》所编,为了补习学生“历代文章源流义法,间亦练习各体文”的课程,强调“致用”的精神,主张“文者,国之粹也,国民教育造端于此。”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09页)

    林传甲编撰的《中国文学史》拓宽眼界,当然也时时不忘借鉴国外的经验,把务实致用的精神贯彻其中,以兹教育国人。

    二、林传甲的传统文学观

    (一)正统观念的文学史书写

    明末清初,中国文学史的写作进入系统化的阶段,中国文学史的写作也逐渐成为了专著或专论,不再同于前人的散论,中国特有的文学史模式建立。清朝末年开办的京师大学堂,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分科与学术发展关系极其重大。京师大学堂成立后颁布《钦定大学堂章程》和《奏定大学堂章程》则更加细致地将大学分科,文学立科。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系京师大学堂国文讲义,1904年编讫印行,1906年重印,1910年武林谋新室刊行“校正再版”初版。

    林传甲《中国文学史》分为十六篇,依次是:一、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书;二、古今音韵之变迁;三、古今名义训诂之变迁;四、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五、修辞立诚词达而已二语为文章之本;六、古经言有物言有序言有章为作文之法;七、群经文体;八、周秦传记杂史文体;九、周秦诸子文体;十、史记三国四史文体;十一、诸史文体;十二、汉魏文体;十三、南北朝至隋文体;十四、唐至今文体;十五、骈散古合今分之渐;十六、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林著依照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内容涉及文字的音韵训诂,文章是修辞写作、文体文法、地理等方面。通过林著《中国文学史》的各篇设置,不难看出,在林著中的各篇题旨,包括各种文体的标题目录,都是依据《奏定大学堂章程》“文学科大学·中国文学门”课程中的“研究文学要义”一文,顺次抄来。戴燕在《文学史的权利》一书中也曾指出,林传甲的这部《中国文学史》国文教材“不折不扣地执行了《章程》中有关文学研究”的规定。①(①戴燕《文学史的权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7页)

    林传甲身处清末民初的动荡年代,随之而来的还有些许西方文学观念的渗透,但由于受到传统文学观念的熏染,他的文学观念还是不离传统的“词章”之学。在《中国文学史》开篇的第一、二、三篇里分别讲了文字、音韵、训诂,当作学习文学的“基本功”,这也是我们传统的文学观念“认为文字是最基本的材料”,而“为什么把文字、音韵、训诂当作一种基本功呢?”,②(②戴燕《文学史的权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173页。)其道理也就是如此。

    (二)西方文学观念的些许渗透

    20世纪初期,随着西方先进文化的“西风东渐”,日本学者笹川种郎的《支那文学史》于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在日本出版。在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4年1月),也就是京师大学堂《奏定大学堂章程》颁行的同时,上海中西书局翻译出版此书,改题目为《历朝文学史》。

    林传甲在西方文学观念的冲击下,也多少受到了日本学者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的影响,可以说林著《中国文学史》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西方文学史的启发下写成的中国文学史。林传甲在《中国文学史》的开卷部分便有说明:“传甲斯编,将仿日本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之意,以成书焉。”③(③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5页)

    笹川种郎的《中国文学史》分九期论述“春秋以前的文学”到“清朝文学”,在林著《中国文学史》中最能符合“日本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之意”的部分,是以“集部”论述为主的第十二篇到第十四篇——《汉魏文体》、《南北朝至隋唐文体》、《唐宋至今文体》,分别依据朝代时序排列,显现出较为明显的“历时”意味。

    (三)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学观念(大文学观)

    林传甲“所理解的文学,远比今人的认识宽泛。”④(④戴燕《文学史的权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178页。)

    在中国古代,乃至“五四”时期之前,人们所“奉行”的一直是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文字”是文学最基本的组成材料,音韵、训诂是文学的“基本功”,而经史子集则是“文以载道”最完整的体现。传统的文学观念根深蒂固于每个人、每件文学作品中。在林传甲《中国文学史》中也无不体现出林传甲受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

    林著《中国文学史》在第一、二、三、五、六各篇章中分别讲述了文字、音韵、训诂、文法以及修辞。这些内容在今天的我们看来,似乎放进文学史中有些多余,它们本来应该归于现在的语言学、修辞学中。在当时传统文学观念看来,文字、音韵、训诂等都是文学的基础,而文法、修辞都是作文的基础。林传甲当然遵循传统,详细地讲解自古以来所谓的“文学”。

    在古代的社会,只有“文”,并且只有“古文”,才称之为“正统”。而只适用于西方文学的:文学包括诗歌、散文、戏剧三种样式,对于林传甲却始终都不能接受。这一点明显地体现于林传甲对日本学者笹川种郎的《中国文学史》的批判与否定中。笹川种郎的《中国文学史》很重视小说、戏曲等历来被中国传统文学论著所轻视的文学体裁,然而,林传甲却在他的《中国文学史》中极力批评:

    日本笹川氏撰《中国文学史》,以中国曾经禁毁之淫书,悉数录之。不知杂剧、院本、传奇之作,不足比于古之《虞初》,若载之风俗史尤可。坂本键一有《日本风俗史》,余亦欲萃“中国风俗史”,彼亦自乱其历耳。况其胪列小说戏曲,滥及明之汤若士、近世之金圣叹,可见其识见污下,与中国下等社会无异。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82)

    在林传甲自己,当然是始终都要维持“体面”,只讲高雅的“古文”,而杜绝涉及乱七八糟的小说、戏曲等。今天在我们看来,会觉得林传甲的文学观念太过于保守,其实在当时的社会,小说、戏曲在民间已经非常“流行”了,并且也有些文人知识分子开始认识到小说所具有的社会教化功能。当然,林传甲这种摒弃世俗的态度,却是身处封建社会的文人墨客的正常表现,也体现出了林传甲传统文学观念的根深蒂固。

    三、中国文学史的书写体例

    (一)内容广博而芜杂

    二十世纪初,中国学者开始对中国文学的历史以“文学史”的名义进行研究和编撰。1904年,作为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的林传甲,编写了一部7万字左右的文学史讲义——《中国文学史》。

    林著《中国文学史》分为十六篇,在每一篇中又分为十八章,详细地讲述了中国文学史的发展、变迁。在《中国文学史》的目录中也有提到:

    右目次凡十六篇,每篇十八章总二百八十八章。每篇自具首尾,用纪事本末之体也。每章必列题目,用通鉴纲目之体也。大学堂章程曰:日本有中国文学史,可仿其意,自行编撰讲授。按日本早稻田大学讲义,尚有中国文学史一节,我中国文学为国民教育之根本,昔京师大学堂,未列文学于教科,进公共科亦缺此课。传甲于优级师范科分类后,始讲历代文章源流,实为公共科之补习课也。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目次)

    在《中国文学史》中,林传甲从传统观念的“文学”的各个方面,从古至今进行讲述。在中国古代,人们受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一直认为“文字是文学最基本的组成材料。”③(③戴燕《文学史的权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173页)因此,在《中国文学史》的开篇,林传甲便从文字、音韵、训诂三个方面,由古至今,论述了其历史之变迁。在第二篇“古今音韵之变迁”中,分为十八章进行论述:

    1、群经音韵;2、周秦诸子音韵;3、汉魏音韵;4、六朝音韵;5、经典释文音韵;6、广韵;7、唐韵;8、集韵;9、宋礼部韵;10、平水韵;11、反切;12、字母;13、双声;14、六朝反语;15、三合音;16、东西各国字母;17宋元明诸家音韵之学;18、国朝顾炎武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引之诸家音韵之学。

    他认为:“生民之初,必先有声音而后有语言。诗歌之作,应在书契以前。但求其音之叶,不求其文之工也。”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3页)

    在第四篇“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中,从“皇古”到“明人”阐明了“文”对于“世运”的好坏。“国朝政治修明,以何时为极盛乎?无智愚皆曰康乾。国朝博学鸿词以何时为极盛乎?无智愚皆曰康乾。读当日朱批论旨,知善治化必善用人善将将。读当日御治诗文集,知词章亦未尝无用也。明季之君,多不识字,论旨皆出于阉监之手。天子并词章而不知,况治化乎。穷谓治化出于礼,词章出于诗。孔子之教子也,以学诗学礼并重焉。诗歌之作,传为文学。礼官之守,发为政事。学而后入政,固古今之通义,中外之公理也。”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51页)

    在林传甲看来,国家“治化”的好坏,与“词章”的盛衰有直接的关系,治化的好,词章便兴盛;反之,词章衰亡,治化便出了问题。第五、六篇讲文法,修辞,以及作文的方法,从各种虚词的达意法开始讲起,还包括各种作文之法,林传甲无不遵循传统的文学观念。

    从《中国文学史》的第七篇起至第十一篇,分别论述经、史、子。在传统文学观念认为,文学便是经史子集的一个集合体,它是综合了经史子集的一个整体概念,缺一不可。因此,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也在此运用了大量的篇幅进行阐述和论著。第十一篇“诸史文体”,林传甲也是分为了十八章:

    1、晋书文体为史臣奉劝纂辑之始;2、宋书文体皆因前人之作;3、南齐书文体多谀诗;4、梁书陈书文体成一家之言;5、魏书文体为官氏之最要;6、北齐文体自成一家规模独隘;7、北周书文体欲复古而未能;8、隋书书文体明备十志尤称精审;9、南北史仿史记纪传之文体;10、新旧唐书文体之异同;11、旧五代史文体仿三国志新五代史文体仿史记;12、宋史文体之繁舛;13、辽史文体之简要;14、金史文体中交聘表最善;15、元史文体多疏舛;16、明史文体集史材之大成;17、编年文体温公通鉴似左氏诸子纲目似公榖;18、三通文体之异同。

    从历朝诸史文体的异同来向学生展示了从古至今诸史文体的变迁与不同。

    在《中国文学史》的最后六章,也就是从第十一到第十六篇,讲历代的文章体例。在这几章中,林传甲有的将几位作家进行对比,有的直接论述,讲解了骈文、散文的发展,并且在第十六篇“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中的第十八章“国文骈文之盛及骈文之终古不废”特别强调,说:“盖散文以达意为主,空疏者尤可敷衍。骈文包罗宏富,俭腹者将无所措其手足也。今中国文学,日即窳陋,古文已少专家,骈体更成疣赘。……中国骈文,亦必终古不能废也。特他日骈文体之变体,非今日所能预料耳。文者,国之粹也,国民教育造端于此。”③(③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09页)

    我们不难看出,林传甲尊崇古文,认为惟有古文才是正统、正宗。在这里,他还强烈地批判了笹川种郎的《中国文学史》,这在前边有详细论述,便不再重复赘述。

    (二)强调文学的“实用性”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是传统的封建主义历史观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历史观新旧交替的时期。洋务派、维新派的务实精神,使得中国大多数的文人墨客都受其实用主义的影响,林传甲也是其中之一。林传甲编撰《中国文学史》,拓宽眼界,时时不忘以国外的经验为参照,并把维新派的务实、致用精神贯彻其中。

    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强调“致用”、“实用”的精神,同当时大多数的维新人士一样,他也主张“文者,国之粹也。国民教育造端于此。”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08页)

    林传甲在其所著《中国文学史》中,也曾多次提出自己所提倡的“致用”、“务实”精神,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推崇爱国精神,维护汉统之地位

    林传甲受晚清狭隘民族主义精神的影响,认为南北朝时期世事的衰弱是由于当时文风的迷乱淫滥,以致于最后国衰家亡。他说:“呜呼!中国能自强。夷人虽通中国之文,不过为潘属耳;不自强,则草泽不识字者揭竿起,其锋镝之祸,亦无输于戎狄也。”而面对五代长年战乱,异族文化的入侵,林传甲在第十四篇“唐宋至今文体”中第八章“五代文体似南北朝而不工”中,就发出如此一番发自内心的慨叹:

    中原有乱,他族乘之,汉族因之衰落,汉文亦因而委靡。六朝时,中原虽乱,江左正统犹存,其文物尚能自立。五代时中原亦非正统,而江南又裂为数国焉。……五代武人,多以彦明。而名士寥落如晨星。汉族式微,则汉文亦绝矣。数往察来,可不罹乎。南唐岂能保国粹者乎。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75页)

    林传甲的这一通沉痛的感叹,表现出了一个受狭隘民族主义影响的文人对历史的认识,他要用:“夷狄之讳论,固足以警我中国矣。”③(③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90页),以此来激发国人的爱国热情。

    2、推行务实致用之精神

    致用,是林传甲著《中国文学史》的明确目的。“今日撰中国历史者,溪径各别。虽周秦古事,亦注意今日政策者,然后知修史之材与作史之法,皆归于致用也。”在林著中,林传甲也曾指出:“孔子从周,传甲穷此于清晋。师六经之意以徵诸实用,则观是清制度,粲然备矣。”④(④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91页)这些都无不体现出林传甲“昌明经学”,一达到致用的实际目的。

    在第九篇“周秦诸子文体”的第十八章“学周秦诸子之文须辨其学术”中,林传甲整章阐述了周秦诸子之文:

    文学家于周秦诸子,当论其文,非宗其学术也,此张南皮之说也。(大学堂章程中学文学门)穷以为学周秦诸子者,必取其合于儒者学之,不合于儒者置之,则儒家之言已备,何必旁及诸子。所以习诸子者,正以辅助儒家所不及也。吾读诸子之文,必辩其学术,不问其合于儒家不合于儒家,惟求其可以致用者读之。……呜呼!今日之中国,方以文义艰深为病,传甲不敢拾周秦之奇字,以炫博洽,不敢持诸子之横说,以误天下,疏漏之意,在所不免,惟笃实致用之士,或许我乎。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16页)

    林传甲将务实、致用的态度一再坚持,他认为:“吾读诸子之文,必辩其学术,不问其合于儒家不合于儒家,惟求其可以致用者读之。”最终,他还是将一切的文史现象皆归于致用。当然这也不免有一些偏颇之处。

    3、维新尚变

    清末,西洋先进思想的入侵和维新派革新思想的渗透,使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林传甲在吸收了近代进化论思想的影响,肯定了时势的变迁,认为文化也应该随之变通,从而达到融合。这在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的第十四篇“唐宋至今文体”开篇“总论古文之体裁名义”中有所指出:

    古文者,汉人称仓籀篆文之谓也凡龙凤之书,蝌蚪之字,皆谓之古文,盖以秦汉以前为古也。唐宋至今,所谓古文家,名为上祧孔孟,实则摹拟两汉而未能也。……吾惟视今日之实学,远胜古人,不欲使才智之士,与古人争胜于文艺,明白晓畅,尽人可知,何必为古人之奴隶乎?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69页)

    林传甲对唐宋至今的文体中的复古思想给予了评价,而最终的解决办法又归于了“实学”,只有将科学,“才智”应用于此,这样才能不为“古人之奴隶”。

    四、林传甲文学史观的时代局限性

    (一)把文学史局限于经史子集的叙述概括

    在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文学是综合经史子集全体的学问。”③(③戴燕《文学史的权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版,第176页)在林传甲所著《中国文学史》中也使用了大量的篇章去论述经、子、史,而且都是列出专门的几章来阐明经、史、子的重要性。

    第七篇“群经文体”中第一章“经籍为经国经世之治体”:

    群经皆治世之文也。当其时用为经国经事之法,既卓著其效,遂以为可常行而无弊也。爰著之以为经,然圣人通经达权,未尝分经义治世为二,则经术即为治术。后世卑陋者,徒以明经拾青紫为荣,高尚者徒以键门不出皓首穷经为事。于是经籍几于无用,而激切者且欲付之烈焰也。呜呼!天造草昧,有经籍始有文物。庖牺作卦书,俯仰天地,未能密测,夏有连山,殷有归藏,策数无徵。周易作而古易废,犹时宪作而大统废乎。书兼四代,历史必述古今治绩也。后之汉书唐书视此矣。书则上下二千年,诗则纵横十五国。商人有颂商之列国,岂少风诗。然周人仅录本朝者,详于近世文明各国耳。礼经为周礼为国政大端,仪礼为家政大端。礼记则多属修身之事也。春秋挈其纲,三传著其目,皆孔子所见所闻所传闻也。虞书夏书商书商颂而外,无一不从周制也。周人一代之制,岂可持以为万世之发哉。师其意不泥其迹,则善说经矣。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78页)

    第十四篇“唐宋至今文体”中第十八章“国朝古文之流别”:

    国朝学术昌明,其专力古文者。国初则有侯壮悔先生朝宗,宁都魏氏三兄弟,而叔子魏禧为尤著,厥后方望溪先生苞,崛起桐城,益究心声希昧淡之作,所选四书文,为一代宗,诚不愧清真雅正四字矣。一传为刘才甫大櫆,再传为姚姬传鼐。而桐城一派,遂为山斗。阳湖恽子居先生敬,起于才甫之后,张皋文惠言,亦弃其音韵训诂考据之学,以治古文。……今日言古文者,惟吴挚甫总教习,为近代第一人,今已作古人矣,象泽日歧,文章日陋,挚甫既没,惟侯官严子几道,其后劲乎。佛言有过去,有未来,无现在。唐宋至今,皆过去之历史,至于未来之岁月,吾辈可不加勉乎?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11至212页)

    第十六篇“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中第十八章“国朝骈文之盛及骈文之终古不废”:

    国朝骈文,卓然号称大家者,长洲尤西堂氏侗,宜兴陈迦陵氏维崧,最为卓出。自开宝后七百年,无此等作久矣。山阴胡稚威氏天游,为文奥博,得燕许二公之遗,钱塘袁简斋氏枚,能于骈体中独抒所见,辩论是非昭文邵荀慈氏斋焘玉芝堂集,尤能上下六朝。同时与荀慈为骈文者,有武进刘圃三氏星炜。……盖散文以达意为主,空疏者尤可敷衍。骈文包罗宏富,俭腹者将无所措其手足也。今中国文学,日即窳陋,古文已少专家,骈体更成疣赘。湘绮楼一老,尤为岿然鲁灵光也。传甲穷谓泰西文法,亦不能不用对偶。(见赫德辩学启蒙)中国骈文,亦必终古不能废也。特他日骈文体之变体,非今日所能预料耳。文者,国之粹也,国民教育造端于此。”③(③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209页)

    林传甲在以上所列三章中,分别论述了经、子、史在中国文学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而郑振铎先生则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绪论》中批判到:“最早的几部‘文学史’简直不能说是文学史,只是经、史、子、集的概论而已;而同时,他们又根据传统的观念——这个观念最显著的表现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将纯文学的范围缩小到只剩下‘诗’与‘散文’两大类,而于‘诗’之中,还撇开了‘曲’——他们称之为‘词余’,甚至撇开了‘词’不谈,以为这是小道;有时,甚至于散文中还撇开了非正统的骈文等等东西不谈;于是文学史中所讲述的纯文学,便往往只剩下五七言诗、古乐府以及‘古文’。”这也正说明了林传甲的文学史观还受到传统文学史观的影响,具有着一定的时代局限性。

    (二)视小说、戏曲为“小道”

    在林著《中国文学史》的第十一到第十六篇讲历代文章。但是通过目录不难发现,在这七篇一百多章中没有一章是论述小说、戏曲的,有的只是他对于笹川种郎的《中国文学史》的极力批评:

    日本笹川氏撰《中国文学史》,以中国曾经禁毁之淫书,悉数录之。不知杂剧、院本、传奇之作,不足比于古之《虞初》,若载之风俗史尤可。坂本键一有《日本风俗史》,余亦欲萃“中国风俗史”,彼亦自乱其历耳。况其胪列小说戏曲,滥及明之汤若士、近世之金圣叹,可见其识见污下,与中国下等社会无异。①(①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82页)

    进而,林传甲又对“近日文人译新小说”进行批判:“而近日无识文人,乃译新小说以诲淫盗。有王者起,必将戮其人而火其书乎,不究科学,而究科学小说,果能裨益明智乎?是犹买椟而还珠耳。吾不敢以风气所趋,随声附和矣。”②(②林传甲《中国文学史》,陈平原辑《早期北大文学史讲义三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版,第182页)

    对小说、戏曲的摒弃与排斥,都无不反应出林传甲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学史观。在他本人看来:这些中国下等社会的东西,最多可以写进“风俗史”,怎么能放到文学史的叙述中!而林传甲本人则一直始终沿袭着传统的文学史观的影响,只讲高雅的“文”,以此来维持所谓“文人”的“体面”,仅此而已。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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